死因赠与合同样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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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因赠与合同样式书死因赠与是指人死后的赠与生效,这样的合同是对死者后的财产分配的一种契约,下面是我为您的带来死因赠与合同样式书,感谢您的阅读!【死因赠与合同范本一】甲方:乙方:双方就房屋所有权赠与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状况:该赠与房屋位于 市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杭房权证下字第 号。二、房屋性质系回迁房。三、甲方确保对该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四、甲方承诺将该处房屋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并明确本协议生效后,该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个人所有。五、本协议生效后,房屋所有权证换证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六、本协议经签字并公证后生效。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一份公证处留

2、底,一份交房管局办证备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死因赠与合同范本二】赠与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受赠人x x x(以下简称乙方),双方议定下列赠与事宜,其条件如下:第一条 甲方将下列土地及建筑物无偿赠与乙方。不动产标示:(1)土地:坐落于x x市x x路x x号面积:x x 平方米(2)建筑物:木造瓦屋二层: 一楼:x x 平方米二楼:x x 平方米第二条 前条的赠与于甲方死亡时生效,赠与物件的所有权亦于当时归属乙方。第三条 甲方应于x x x x年x月x日前会同乙方办理所有权的移转及保全手续。第四条 甲、乙双方若均死亡,则本契约失效。第五条 乙方若对甲方施予重大的羞辱、或有其他不良

3、行为依刑法有处罚的明文规定时,甲方可撤除本契约。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立契约人:赠与人(甲方):住址:受赠人(乙方):住址:x x x x年x月x日J精选推荐房产赠与合同样式如今是法制社会,无论什么事情都得讲究一个法字,合同法也是一名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用到的一种重要法律,为了提高合同意识,我们需要关注更多有关合同的信息。以下是我为您带来的房产赠与合同样式,仅供参考!赠与人:_住所:_身份证号: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电话:_受赠人:_住所:_身份证号: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电话:_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不动产行为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

4、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赠与财产赠与人将其所有的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受赠人,其所有权证明为:_(写明证明赠与人所有权的证据名称)第二条 赠与财产的状况名称:_数量:_质量:_价值:_位置:_第三条 赠与目的:_第四条 赠与财产的交付赠与人会同受赠人于_年_月_日,到_(写明具体的不动产产权登记机关名称)进行赠与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第五条 手续办理受赠人应在_(写明具体的期间)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第六条 权利保证赠与人确认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在赠与前并无积欠税金,倘有赠与人应负责缴清。第七条 费用负担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

5、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受赠人负担。第八条 赠与的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第九条 赠与物的交付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第十条 赠与物的损毁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赠与物的瑕疵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责任。赠与人故

6、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二条 赠与的撤销1、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2、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第十三条 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

7、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五条 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

8、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

9、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

10、、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1、,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_日起生效。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赠与人(盖章):_ 受赠人(盖章):_委托代理人(签字):_ 委托代理人(签字):_签订时间:公民赠与合同样式赠与合同在公民中应用的也比较多,而且常常会惹起很多财产方面的争议,我这里整理一篇公民赠与合同样本,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公民赠与合同样本甲方(赠与方):_(姓名)乙方(受赠方):_(姓名)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赠与物的状况(包括赠与物的名称、质量、数量、所在地等)2.甲

12、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_(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3.甲方享有_的权利(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5.乙方应于_(时间)之前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生效力。6.其它甲方:_姓名:_住址:_电话:_签字:_盖章:_乙方:_姓名:_住址:_电话:_签字:_盖章:_年_月_日延伸阅读赠与合同重要法律常识1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2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

13、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4、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5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6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例外情形: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7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8、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9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10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11、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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