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伦理与责任探讨.doc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43726018 上传时间:2022-09-2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伦理与责任探讨.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伦理与责任探讨.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伦理与责任探讨.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伦理与责任探讨.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伦理与责任探讨.doc(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伦理与责任探讨刘荣兵 生命科学学院生技30801班 200805030摘 要 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迅速发展对人类社会产生了深刻影响,特别是由辅助生殖技术、基因克隆技术、器官移植技术、人类胚胎干细胞等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前沿领域的研究而引发的伦理和法律问题,已成为全世界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本文就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伦理与责任等进行了探讨。作者认为:科学和伦理是相互作用的,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应当自觉关注伦理问题,必须遵循科学研究服务于人类、造福于人类的根本伦理原则。对生命科学领域引发的伦理争论和法律问题,我国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法规。推动我国生命科学的发展,既是科学家的责任,也是国家发展的要

2、求。关键词 生命科学;生命伦理学;科学家;社会责任。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迅速发展对人类社会产生了深刻影响,不仅给农业、医疗、健康等领域带来革命性的影响,而且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与价值观念面临严峻的挑战。特别是由辅助生殖技术、基因克隆技术、器官移植技术、人类胚胎干细胞等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前沿领域的研究而引发的伦理和法律问题,已成为全世界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一、生命科学研究中涉及的伦理问题及我国的管理现状1. 辅助生殖技术辅助生殖技术的开展作为一门高新技术被应用于临床,在治疗不育症以及预防遗传病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和较大的发展,给不孕夫妇带来了福音。应用辅助生殖技术,精子或卵子的来源可能不是夫妇本人

3、,而夫妇精卵形成的胚胎也可能在他人子宫里发育,这完全背离了传统的人类自然生殖轨道;人类生育方式的改变带来了一系列社会和伦理学问题。2000年8月,卫生部出台了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办法中指出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要坚持夫妇双方完全自愿原则;精子的采集和提供应当遵守“ 知情同意原则”,并进行严格的体检;人类精子库的供精者档案管理应遵循生命伦理学的“保密原则”;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人类精子库应用应以治疗不育症以及预防遗传病等为目的,禁止建立名人精子库;严禁人类精子商业化。总之,我们认为:国家应设立专门机构,以及建立专门的国家级生命伦

4、理委员会来协调、指导、控制及监督全国的生殖技术应用,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使我国的辅助生殖技术走向更正规的轨道。2. 人类基因组计划破解生命奥秘的人类基因组“ 工作草图”公诸于世,标志着人类迎来了生物技术的新时代。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实施对现代医药学产生了重大作用。主要表现在:对疾病机理的认识深入到分子水平;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提供了方法;对疾病实现早期准确诊断;对指导新药设计和筛选,重视个体化治疗提供了指导意义。除了这些正效应,人类基因组计划的研究还有其负效应,如:基因组研究可能导致对个人和人群的歧视;基因修改的过程中可能产生新的生物病原体;改变基因后会不会引起一系列基因结

5、构、功能的改变等等。国际人类基因组组织委员会在关于遗传研究正当行为的声明中提出几项原则:认识到基因组是人类共同遗产的一部分;坚持人权的国际规范;尊重参与者的价值、传统、文化和完整性;承认和坚持人类的尊严和自由。人类基因组计划研究将开辟一系列的新技术应用到临床,如基因诊断、基因治疗、基因预防等等。生命伦理学学术界认为,在科学研究中保护受试者权力,第一是尊重个人,不但指自主个人,还要尊重个人同意的过程;第二是有利的原则,要使受试者知道试验的害处,建立公正的后果评价机构,保证那些无能力做出知情同意者的权力;第三是公正原则,要明确谁是收益者和责任的负担者,试验不能由资助单位自己进行,必须有独立的监督机

6、制。3. 器官移植器官移植已成为治疗完全丧失了功能脏器的有效措施。器官移植的伦理问题近年愈发受到关注。与器官移植有关的伦理学问题主要有:器官的来源活体还是尸体、器官的摘取时间、器官的分配标准、由于移植技术不完善可能出现的远期并发症等。另外,脑死亡标准和器官克隆也产生与之相关的伦理问题。因中国传统观念导致的自愿捐赠的遗体资源缺乏,使得器官移植中的公平和效用很难在现实中实现。中国器官移植基金会起草了我国器官移植伦理原则草案。草案规定:受体选择的参考项目可为社会价值、在家庭的地位及作用、经济支付能力、医疗资源的公正分配等;对于活体移植,只能出于自愿,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并且受者的利益与供者的损伤比例应

7、得大于失,从尸体上摘取器官和组织,最好有死者生前自愿捐献的书面或口头遗嘱,特殊情况下,也可采取推定同意原则。4. 人类干细胞研究随着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胚胎研究等各种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如今按照一定的目的,在体外人工分离、培养干细胞已成为可能。而利用干细胞构建各种细胞、组织、器官作为移植供体的来源,已经成为人类干细胞研究中最为诱人的前景。但干细胞研究同克隆人、胚胎地位以及谨慎对待胚胎实验等一系列敏感问题有着密切联系,如果不对其加以规范,就会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社会问题。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伦理委员会专家,起草了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中的伦理指导大纲,专家们认为: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在遵循“ 行善

8、和救人、尊重和自主、无伤和有利、知情和同意、谨慎和保密”的伦理原则下,赞同“ 对14天以内的人类胚胎可以用于实验研究”的观点。因为这时的胚胎还只是一个球状的胚泡,尚属于一般的生物细胞。“伦理指导大纲”还提出一系列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规范:反对克隆人;支持治疗性克隆的研究;谨慎对待胚胎实验。二、科学家的社会责任科学研究是对自然界未知规律的探索,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需要科学家辛勤的努力,甚至是几代科学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突破,激励科学家奋力拼搏的除了自身强烈的事业心以外,还源于他们的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以及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进取精神。科学研究的根本原则是服务于人类,造福于人类。科学研究的价值目

9、标包括学术价值目标、经济价值目标、道德价值目标、美学价值目标等。从医学发展史看,医学道德价值目标是医学科研的重要价值目标。只有在正确目标的引导下,科学家才能在科研中表现出旺盛的科学热情和献身精神。我国科学家不断攀登高峰,在生命科学研究领域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是在科学研究中,不可避免的也涉及到伦理道德问题。当面对生命伦理问题时,科学家的社会责任至关重要。一方面科学家应对其科学研究本身的行为负责,即在研究中,当意识到其结果会对人构成威胁或伤害,应当自觉约束乃至终止研究;另一方面,科学家还应对其社会行为负责,即将已经认识到或预见到的、由研究带来的各种可能后果,负责任地告知公众。方式上,可以由科学家

10、及时与公众进行交流与沟通,并由政府相关部门将社会各界达成共识的原则以规章法律的形式予以确立,这样既消除了公众疑虑,又使科学家能够在有法可依的框架内开展研究。当然,科学家在研究中严格遵循科学道德原则,这只是一种外在约束力,科学家必须将道德原则内化为一种道德力量,再通过他们个人的道德意识来起作用,这才具有重要的内在约束力。三、我国生命科学研究中的相关法规问题1 立法 在现代社会中,要避免科学技术给社会带来的风险与危害,仅仅依靠科学系统内部的自我控制是远远不够的,对风险的监督、控制与管理,还需要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来实现。我国生命科学领域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主要有:1.辅助生殖技术立法,保

11、障公民的生育健康权利,促进生殖技术的健康发展,为我国的计划生育国策服务,不断提高我国的人口素质;2.真正需要关注的是基因歧视的现象在西方已经出现,法律在我国应当成为保护基因隐私、防止基因歧视的首要武器;3.我国人口和民族众多、疾病谱系广泛而复杂,极具医学研究价值。我国政府颁布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基因资源流失的现象,但仍不足以保护我国的基因资源,引入西方医学法中的“ 知情同意”制度和赋予个人对其基因的财产性法律权利,应是更为有效的途径;4.“ 治疗性克隆”技术在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议在干细胞研究领域尽快立法,制止或限制使用可能对供者或受者有危害性的组织干细胞;允许有

12、限度进行人胚胎干细胞系的研究;鼓励研究、保存与使用健康人造血组织干细胞;鼓励研究单性生殖培育干细胞等等。2 学习宣传科技与伦理的辨证关系 科技与伦理是相互作用的,一方面生命伦理学不仅要规范和引导生命科技,而且要适应生命科技的发展,从中汲取丰富的营养,来变革和充实自己;另一方面,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应用,可能产生负面效应,伦理的重要作用恰恰就是:兴利防弊,努力防止和减少负面效应,促使科学技术更健康顺利的发展。因此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应当自觉关注伦理问题,必须遵循科学研究服务于人类、造福于人类的根本伦理原则。对生命科学领域引发的伦理争论和法律问题,我国政府应及时作出反应,制定相应的法规并加大执法力度

13、,尽快成立全国性的和地方各级生命伦理委员会。总之,推动我国生命科学的发展,既是生命科学家的责任,也是国家发展的要求。参考文献1. 龚旭. 我国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伦理与法律问题第180 次香山科学会议综述。 中国科学基金,2002,(4):231。2. 谢苗. 现代生殖技术带来的伦理问题。中国医学伦理学,2001,2):59-60。3. 王延光 生命伦理学研究的一些新动态。 中国医学伦理学,2000,(4):18-19。4. 王晓利 人类基因组计划及其伦理道德问题。 中国医学伦理学,2000,(4):18-19。5. HUGO 国际人类基因组组织关于遗传研究正当行为的声明。 医学与哲学,20(8):18-19。6. 中国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伦理委员会。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指导大纲( 建议稿)。 中国医学伦理学,2001,(6):8-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