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基础知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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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学基本知识(一)一、【四谛】即苦集灭道四谛,谛,谓审实不虚之义。由于圣者所证,故称四圣谛,或四真谛。(1)苦谛:苦为逼迫义,即三界轮回生死之逼恼,使人不得自由,不能自己作主,故佛经中说有无量众苦,但就身心顺逆缘境,总有三苦、八苦。三苦,从其逆缘逼恼,正受苦时,从苦生苦,名苦苦;从其顺缘,安乐离坏时而生苦恼,名坏苦;生老病死刹那变异而生苦恼,即名行苦。八苦即: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和五盛阴苦,诸苦可以归结为五盛阴苦,又名五蕴炽盛苦(蕴,积聚义。五蕴,色、受、想、行、识,简言之,色蕴是指总括五根、五境等有形的物质,受蕴是指对境而承受事物之心的作用,想蕴是指对境而想像事物之心的作用

2、,行蕴是指其她对境有关嗔贪等善恶一切心的作用,识蕴是指对境而了别识知事物之心的本体。),五取蕴苦(五蕴与五取蕴不同,“取”,执取,取着)。结识或者接受人生是苦的,即对于凡俗的人生采用一种否认的价值取向,这被称为苦谛。(2)集谛:集谓积聚二十五有苦果之因,一切众生,无始以来,由贪嗔痴等烦恼,造积善恶业因,能招感三界生死等苦果。(3)灭谛:又名尽谛,灭谓灭二十五有,寂灭涅槃,尽三界结业烦恼,永无生死患累。(4)道谛:道谓修戒定慧通向涅槃之道,总有七科:四念处,.四正断或四正勤,四神足或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支或七菩提分,八圣道或八正道。此为三十七菩提助道品法。四谛有两重因果,苦为果,集是因,由

3、苦集二谛成为世间生死因果;灭是果,道是因,灭道二谛为出世因果。即由造积有漏业因而感有漏苦果,由修无漏道因而证灭谛涅槃。如北本涅槃经卷十二(大正12435):有漏果者是则名苦,有漏因者则名为集,无漏果者则名为灭,无漏因者则名为道。此即知苦断集,证灭修道之义。四谛是佛教的基本教义,是佛教大小乘各宗共修、必修之法。佛说四谛是要众生了知四谛的真理,断烦恼证涅槃,若专修四谛以求涅槃者,一般称其为小乘声闻人。 苦谛 无自觉苦恼的现实世界果 流转缘起 集谛 现实世界的因素理由因四谛 灭谛 有自觉的抱负世界果 还灭缘起 道谛 抱负世界的因素理由因二、【十二缘起】又作十二有支、十二因缘。指无明、行、识、名色、六

4、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等十二支。()无明:即无知,对四谛、缘起的道理无知;不理解佛教之主线思想的世界观及人生观。无明的背面,即八正道中的正见。(2)行:即身、语、意三行,亦称三业。行乃因无知无明而产生错误的身、语、意三业。此行,不只是指错误的行为,也涉及行为余力的习惯力。不管我们的行为经验是何种情形,均不会容易地消失,一定会留下某些余力被保存蓄积起来,而成为知能、性格等素质。(3)识:如五蕴、十八界的识,识即六识,是指结识作用或结识主观而言。此处乃指结识主观的六识。阿含经中,将缘识有名色的识,分为三种:(a)入胎的识,(b)在胎的识,()出胎后的识。若仅将十二缘起中的识,解释为(a)

5、入胎的识(结生识),就会成为三世两重因果说的胎生学见解。但原始佛教中的识乃指入胎、在胎、出胎后三者而言。(4)名色:名指生命精神、心灵方面,色指生命身体方面。名色也就是身心。()六处(六入、六入处):指眼以至意的六根。意即感觉、知觉的能力。()触:即根(六根)、境(六境)、识(六识)三者的和合,亦即由根、境、识而有感觉,与由知觉而成立结识条件的意思。()受:和五蕴中的受相似,意指苦乐等感受,即眼触所生以至意触所生的六受。而六受又各有苦、乐、不苦不乐等三受。这些都是结识(触)后产生的苦乐感受,但对同一事物的结识,又有很大的差别。如贪欲者是乐的感受,在嗔恚者则是苦的感受。此乃由于结识主观的识,不像

6、白纸同样,而具有缘于过去的无明、行,所生的贪欲、嗔恚等性格的缘故。()爱:也译为渴爱,意指如渴者求水般剧烈的欲求。可分为色爱以至法爱的六爱,或欲爱、有爱、无有爱的三爱。缘结识而起的苦乐等感受一产生,对苦受就有憎避的强烈欲求;对乐受就有爱求的热望。这些强烈的欲求或热望,即是爱。也就是以爱来表达对苦乐受所产生的爱憎之念。(9)取:有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等四取。前面的爱,是指心中产生剧烈的爱憎之念,而取是对爱念生舍取之实际行动。亦即指爱则夺取,憎则舍弃、伤害的实际行动。或者可说是,由于身语的取舍选择行为。杀生、偷盗、邪淫,或妄语、恶口、两舌、绮语等身语业,均可涵盖于取之中。(0)有:即存在。或

7、注释为欲有、色有、无色有三有。广义的说,有是现象的存在,与行、有为同样,意指一切的存在。因十二支皆是有,故亦称十二有支。在此意义上,有可分为业有与报有,业有是指善恶业的存在;报有是指善恶业果报的存在。可是,犹如前面行支所说的,业有涉及了身、语、意三业,及它们残留的余力,而残留的余力会形成知能、性格等素质。这里的有,是指来自取支(取舍选择的实际行为)残留的余力,它不仅是过去行为习惯的蓄积,也限定了将来行为的发展。故有之下为生。 取与有二支,可说相称于前面第二支的行。爱支则相称于第一支的无明。亦即自无明产生行,而行之中具有实际行为的余力。似此,自爱产生的实际行为就是取,而自取产生余力就是有。(11

8、)生:指有情生于某一有情的部类,或指平常生活有某种经验产生。前者是指肩负有情过去所有经验的余力(即知能、性格、体质等)而生。故每个人均具有一定的素质。后者是指以人的素质(有)为基本,而有新的经验产生。总之,两者均是自有产生新的生。()老死:在缘起经中,于老死之后加上了愁、悲、苦、忧、恼。觉得生后来会产生老死等苦,而以老死代表一切的苦恼。总之,无明、行与爱、取、有等错误的思想与行为,一定会遭受到苦恼。而以十二缘起为首的种种缘起说,也就是以具体的例子,来阐明:三界轮回的一切苦恼,即由于无明、渴爱等烦恼及行、取、有等业因而产生的。老式三世两重因果十二支的说法:(1)无明是指过去的无明诸烦恼。()行是

9、过去所造的善恶诸业。()识是在母胎内最初一刹那的五蕴。(4)名色是胎内五位(羯刺蓝第一周、额部昙第二周、闭户第三周、健南第四周、钵罗奢法第五周后来至出生)中的前四位。(5)六处是指在胎内第五位,即在母胎中完毕眼等诸根之位。(6)触是出胎后生起单纯的触(结识)的作用。(7)受是五、六岁至十三、四岁间,起单纯苦乐感受作用。()爱是十四、五岁后来,贪着财产、爱欲之位。()取是增长前支贪着之位。(10)有是爱欲、取相之善恶业,成为习惯力而引起将来果报。(11)生是生出将来果报之位。(2)老死是将来受生后,与名色、六处、触、受一起发生之位。 无明惑(缘) 行业(因)过去世二因 识 一重因果 名色 六处苦

10、(果)目前世五果 十二缘起触 三世两重因果 受 爱 取惑(缘)现去世三因 有业(因) 一重因果 生苦(果)将来世二果 老死南方佛教与后世大乘佛教,均把十二缘起解释为三世两重因果,这也是一般佛教老式的说法。但是瑜伽行派的法相宗(护法系统),把十二缘起解释为二世一重因果,即从无明至有等十支是目前世,生和老死二支是将来世。说一切有部的通说,是将十二缘起解释为三世两重因果,但是此一部派对十二缘起的状态,析为四种,而说四种缘起。即(1)刹那缘起、(2)连缚缘起、()分位缘起、()远续缘起。其中()刹那缘起,是表达十二支作用于同一刹那之同步的论理关系。()连缚缘起,是阐明做为肉体、精神现象的十二缘起,时时

11、刻刻在进展变化,而我们平常经验的身心活动即是根据此种缘起关系产生的。(3)分位缘起,是指将十二支分为过去、目前、将来等的三世两重因果。(4)远续缘起,谓十二支不仅表达三世,而是在阐明长远的过去至遥远的将来,长时间的关系。十二因缘有多种观,与四谛观同为重要的观法。大乘阿毗达摩杂集论卷四归纳为四种观法:(1)杂染顺观,即从无明缘行,行缘识等顺次而观困惑之生起;()杂染逆观,即把老死等安立谛说,从老死逆次第而观困惑之生起;()清净顺观,即从无明灭则行灭等顺次而观成正觉之真理;(4)清净逆观,即从老死灭是由生灭故等逆次第而观成正觉之真理。顺观亦称流转门,逆观亦称还灭门。顺观则为苦集二谛,逆观则为灭道二

12、谛。三【五蕴】 梵语Sah,旧译为阴,又译为众,新译为蕴。阴者积集之义。众者众多和聚之义,亦蕴之义也。一、色蕴,色为质碍,色蕴总该五根五境等有形之物质。二、受蕴,受为领纳,对境而承受事物之心之作用也。三、想蕴,想为取相,对境而想像事物之心之作用也。四、行蕴,行为迁流,其她对境有关嗔贪等善恶一切之心之作用也。五、识蕴,识为了别,对境而了别识知事物之心之本体也。以一有情征之,则色蕴之一即身,她四蕴即心也。毗婆尸佛经上曰:五蕴幻身,四相迁变。增一阿含经二十七曰: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野马,行如芭蕉,识为幻法。四【十二处】佛教对一切法(宇宙万象)的一种分类。共分为十二类。原词又可译作十二入或十二入处

13、。处,为梵文ayt之译。从语言学来分析,aya,意即进来,n就是地方或物的意思。因此处的梵文原意就是指所进入的场合及进入的东西。所进入的场合,即指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即六境所进入之场合。进入的东西,即指六境(色、声、香、味、触、法),亦即进入六根之境。六根系属主观之感觉器官,又称为六内处,;六境属客观之觉知对象,就是六外处。内外各六处,合为十二处,如下表所列: (1)眼处(7)色处 (2)耳处(8)声处六根(六内处)()鼻处(9)香处六境(六外处) (4)舌处(10)味处 (5)身处(10)触处 (6)意处(10)法处六根的每一根,与六境是各各相对的。由于根与境而产生了感觉与知觉的

14、结识。有关十二处,在结识关系下的诸要素全都是无常、苦、无我的,因此绝不能当做永远不变的实体,这与十八界是同样的。依原始典型所说,五蕴是无常、苦、无我的,六根与六境也同样是无常、苦、无我的。十八界也同样。()眼处:又称为眼根。所谓眼处,是外境的色法进来的门户;所谓眼根,是指视觉能力或视觉器官(视神经)。根是能力的意思。一般提到眼,指的都是从外面看到的眼球,但是眼的本质是看东西的能力,虽然有眼球而没有见物能力的视神经的话,是不能叫做眼根的。到部派佛教时代,这两者开始有区别,视觉能力是指真正的眼根胜义根;眼球则是扶尘根,只但是是指世俗的眼睛而已。也就是说,扶尘根是用眼睛可以看到的物质,而胜义根则是从外面看不到的微细物质。有关这点,耳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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