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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 年一季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致:广州市管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强化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及时发现、 消除建筑施 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 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年初安全工作计划安 排,结合市建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复工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要求, 我委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于 2010年3月20日至 26日,对市管在建工程进行 全数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及相关标准、规范和 近期我委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要求, 对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在岗履责情 况,项目安全实体
2、防护水平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工程实体现场打分考评。从检查情况来看, 各方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检查较为重视: 一是绝大多数建 筑施工企业能按照市建委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建设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工作, 对现 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塔吊、 龙门架等设备进行分部分项检查、 验收工作; 检查中未发现属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且确须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是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能落实安全监理职责, 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开展 复工项目安全自查、验收工作,签署安全验收合格复工令。此次共检查在建单位工程 181项,其中基础工程 16 项,主体工程 165 项, 涉及施工企业 33家,监理企业 11家,现场共
3、查塔吊 47台,龙门(井)架 67台, 钢管脚手架 165 项,对符合评分条件的 165项单位工程进行了现场考核评分, 合 格率为 65%,下发隐患整通知书 15份,停工通知书 9 份,涉及隐患 83 条,现隐 患正在整改中。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施工、监理企业虽进行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但实际效果较 不理想,安全投入不足,现场存在较多常见隐患;二是部分施工、监理企业主要 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现场安全实体监管不到 位(不在岗行为将近期另文公布,并录入缺岗数据库) ;三是安全生产管理资料 不能随项目施工进度及时更新,安全检查简单、粗糙,缺乏真实性、可操作性;
4、 四是钢管脚手架基础不平、不实,无排水措施,连墙件偏少、内立杆与墙体间距 过大,防护不严,脚手板设置不连续、铺设不牢等问题较为普遍;五是部分龙门 (井)架防护门未定型化、标准化,接料平台及临边防护不到位;六是施工现场 配电箱规格、箱体内电器设置不规范,存在施工用电线路乱拉、乱接,顺地拖, “一闸多用”等不规范现象;七是大部分施工现场塔吊作业时塔吊指挥人员不足, 且通讯设施不齐全,塔吊使用期间,总分包单位无定期保养记录;八是“三宝” 、 “四口”及临边防护不规范、不到位,特别是安全网质量普遍较差;九是施工现 场文明施工状况较差;十是龙门架未及时检测,个别项目工程墙体砌筑已结束, 龙门架仍未备案、
5、 检测;十一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作认识不足, 缺乏 力度,对已停工的项目在未报告情况下仍默许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十二是施工单 位对项目部安全管理缺位,企业安全监管层面得不到体现。三、检查结果处理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施工、监理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对本次检查较好承建玫瑰园一期 5#-8#楼的浙江大经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金关绍、 承建信泰国际豪庭 5#、 10#、14#楼的福建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张燕强给予通报表扬; 对本 次检查安全监理工作做得较好的市凯奇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信泰国际豪 庭监理部及项目总监徐光伙
6、给予通报表扬。 对检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承建斯辰 学校食堂、浴室、学生公寓工程的巢湖市巢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司友 安、承建碧桂园 119a、119k、58a 楼的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 理何春水、承建巢湖市第八中学综合楼的巢湖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 理张孝水给予通报批评, 建议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取消上述施工企业在巢投标 资格3个月,时间自 2010年4月1日起至 2010至6月30日止,并按我委规定 给予不良行为记分; 对本次检查安全监理工作做得较差的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碧桂园项目监理部及项目总监周杰给予通报批评, 并按我委有关规定给 予不良行为记分;
7、同时对上述 4家通报批评的施工、 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安 全约谈。四、下一步工作要求1、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凡在巢市管范围内市属施工企业都须与建委签订责任状, 发生 一般以上安全伤亡事故的、 所属项目 3次被通报批评的、 项目责令停工仍未停工 的本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予以暂扣, 出现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外地 施工企业清出巢湖建筑市场; 进一步完善目标分解和考核奖励机制, 通过层层签 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进一步明晰目标, 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切实提高各方责任主 体安全生产责任感、紧迫感。2、进一步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责
8、任制, 对监理企业履职不作为、 不在岗等情况采取更加有效措施, 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督查力度, 切实 做到监理单位“四个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监理责任;二是落实对安全生产 资格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严格审查职责; 三是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的旁站监理;四是落实对施工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督促职责。3、加强安全、质量联动机制,确保各类隐患执法文书执行到位。今后,只 要项目因安全隐患被停工, 我委会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质量监督站, 对项目实施 停工待处理,同时施工、监理企业不得进行项目下道工序施工、验收。否则,将 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一季度已下发停工通知书的项目, 各建筑施工、
9、 监理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进行 停工整改,并整改到位,待我委组织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4、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公 示和跟踪检查验收制度。 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将隐患排查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工作基础性工作,要认真、要仔细,坚决抓、反复查、查反复,确保隐患及时消 除;同时,要完善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 并建档归案形成完整闭合资料。5、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在开展建筑施工安 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 , 通过省级、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创建工作,以点带面,进一步 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 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积极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及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