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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方投资合作协议范本整理版甲方:乙方:丙方:见证方:第一条 合伙宗旨: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共赢的原则合作经营。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甲方出资人民币柒万元整于 _年_月_日交齐。乙方出资人民币柒万元整于 _年_月_日交齐。丙方出资人民币柒万元整于 _年_月_日交齐。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整。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 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盈余分配:以出资金额
2、为依据,三方按33、 33比例平均分配。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 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金额为依据,按 平均比例承担。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 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 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前合伙 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退伙: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 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3、 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 的,应当赔偿损失。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 力;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 为退伙生效日。3、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 不正当行为;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4、除名生 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 合伙 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转让, 第四人应按入伙对待, 否则以退伙对待转 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 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双方均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5、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 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 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 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九条 禁止行为。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
6、利 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在退伙的情况下, 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 也可以选择、 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 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 既可以退继承人 应继承的财产份额, 继续经营; 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接纳继承 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
7、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 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 15 日内指定合伙人张成磊或委托第四人,担任清算人。 15 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 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日常支出;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
8、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 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 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 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 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 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 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如果逾期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7 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 其行为无效, 或者作为退伙处理; 由 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
9、,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 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 如协商不成, 可向当地 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其他。经协商一致, 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 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第四方见证方一份。 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丙方:见证方:签约时间: 年 _月 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