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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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5) 工业类协议参考格式目录)总则)合营各方)成立合资经营企业)生产经营目标、范围及规模)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责任)技术提供)产品的销售)董事会)经营管理机构)设备材料购置)筹备和建设)劳动管理)税务、财务、审计)合营期限)合营期满财产处理)保险)协议的修改、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场地使用费)不可抗力)适使用方法律)争议的处理)文字第一章总则、和依据中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标准,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省市,共同投资举行合资经营企业,特签订协议。第二章合营各方第一条本协议的各方为: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电话:,法

2、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中国,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电话: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中国,在登记注册,英文:其法定地址:,英文: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企业第二条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相关法规,同意在合资经营“”。第三条合营企业的名称为,外文名称为:。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为:。第四条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要求。第五条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企业。甲、乙、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企业的债务负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百分比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四章生产经营目标范围及规模第

3、六条合营各方经营的目标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取优秀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升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含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升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取得满意的经济利益。第七条合营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和公文箱、尼龙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第八条合营企业的生产规模以下:合营企业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产只公文箱。伴随生产经营的发展,由双方约定,并报审批机构同意,生产规模可增加,产品品种将发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共美元。第十条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共为美元,以此为合营企业的注

4、册资本,其中:甲方:美元,占乙方:美元,占丙方:美元,占第十一条合营各方均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第十二条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资百分比在领到营业执照后三个月内一次缴付。第十三条合营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它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其它合营各方同意,报审批机构同意,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理登记手续,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能降低出资额,但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当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其它合营各方有优先购置权。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第十四条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方责任:办理为设置合营企业向国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同意,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组织合营企业厂房和其它工程设

5、施的设计和施工;按第十一条要求提供现金,负责合营企业所需设备的订购进口报送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帮助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借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帮助合营企业联络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帮助合营企业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它人员。帮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方责任:按第十一条要求提供现金;办理合营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原材料等事宜;并负责将所订购的货物运到中国港口;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以使合营企业在要求的

6、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产品,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事宜。第七章技术提供第十五条方为合营企业提供公文籍等产品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步骤、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正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目标要求的,能达成本协议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方应根据方提供的技术要求,主动配合,组织雇员认真学习。方根据协议协议要求,帮助优秀设备选型和购置,提供优秀的技术。第十六条合营各方亲密配合应在合营企业开工六个月培训期后,使合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达成。第十七条产品质量标准,根据销售协议要求实施。第八章产品的销售第十八条合营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合格产品占年总产量的。第十九条合营企业

7、生产的合格产品由方负责销售国外市场,合营企业参加销售价格应参考国际市场价格由董事会制订。第二十条合营企业的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代销,或由合营企业直接销售。第二十一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产品销售及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相关部门同意,合营企业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置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其中,在中国境内设置的分支机构,经同意后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二十二条合营企业的产品使用的商标由董事会约定,然后按相关要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标注册手续。第九章董事会第二十三条合营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企业董事会成立之日。第二十四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派名,乙方委派名,丙方

8、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能够连任。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并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事宜: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合营企业的解散终止;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合营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合并。对重大问题应依据平等互利的标准协调,一致经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不属于重大权力问题,可采取多数经过或简单多数经过。第二十六条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推行其职责时,可暂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为代表。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每十二个月最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并主持,经任意两名董事提议,董事长或召开董事会暂时会议,会

9、议统计应归档保留。会议通常应在市,必须时也可在中国的其它城市或国外的合适地点召开。董事会的重大决议等统计签署后应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档。第二十八条经各方同意后,由董事会聘任公证会计师一人列席董事会会议。公证会计师有权审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会计档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汇报和提议。董事会可依据工作需要,特邀代表列席董事会。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九条合营企业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首任总经理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第三十条总经理的职责是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帮助总经理工作,总

10、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职权。第三十一条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渎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或处分。第十一章设备材料购置第三十三条合营企业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具设备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置。第三十四条合营企业委托方在国外市场购置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具设备时,应邀请方派人参与,价格应经合营企业同意。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第三十五条合营企业在筹建和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置筹建小组,负责生产厂房的调整,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工作。筹

11、备组由人组成,费用在准备费中列支,筹建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筹建组长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组长和副组长对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实施和监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董事会验收。验收完成,筹建组即告撤销。第三十六条筹备小组详细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定工程施工承包协议,组织相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订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订相关的管理措施,做好工程施工过程汉字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第三十七条、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小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评工作。第三十八条筹建小组工作人员的编制,

12、酬劳及费用,经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第三十九条筹建小组依据方提供的工艺生产要求,确定引进和在中国境内购置和加工的设备清单,价格共同约定,择优购置,并专门签定设备购置协议,按协议验收设备,如不符合要求将按章索赔。第十三章劳动管理第四十条合营企业职员的雇用、解聘、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根据中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要求及其实施措施。经董事会研究详细方案,由合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工会集体或部分的签订协议加以要求。劳动协议签订后,报市劳动管理部门同意。第四十一条中外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审计第

13、四十二条合营企业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和条例要求缴纳各项税金。合营企业一切外汇事宜应根据中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相关要求办理,合营企业将依据本企业详细情况,由董事会讨论经过,制订会计制度,并付诸实施。第四十三条合营企业根据中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要求提取贮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员福利奖励基金,每十二个月提取的百分比由董事会依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第四十四条合营企业职员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四十五条合营企业的会计年度从每十二个月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汉字记载;月终、年底财务报表分别用汉字和英文编写,在次月十日前向中外各方汇报。第四十六条合营企业的

14、财务审计聘任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汇报董事会和总经理。如方认为需要聘任其它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的财务进行审查,方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方负担。第四十七条合营企业在中国银行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平时以人民币和美元分别记帐,年底以人民币进行会计决算。第四十八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经过。第四十九条合营企业的合格产品出口,按要求可申请减、免工商统一税,所得税免征手续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相关要求办理。第五十条合营各方分得的利润用于企业再投资部分,期限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同意,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缴回已退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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