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中心机房UPS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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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购编号:SZYX2014-XC-T-025采购项目类别:其他采购内容:中心机房UPS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9月目录一、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二、 谈判供应商须知三、 谈判文件四、 合同条款五、 成交原则及评审内容六、 附 件一、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编号:SZYX2014-XC-T-025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关于中心机房UPS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一、 谈判编号:SZYX2014-XC-T-025 二、 谈判内容

2、:中心机房UPS 1批三、 谈判文件获取:1. 报名时间:自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14年9月28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如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后方可参加。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自身购买无需提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苏州注册的响应单位提供在苏州地区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人员社保及房屋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3. 报名地点: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B座。4. 联系人:张蓉 钱

3、智强,联系电话/传真:68361806、68364647*8003/68360157。四、 谈判时间、地点:1. 递交谈判文件的时间:2014年9月29日9:00-9:302. 谈判时间:2014年9月29日9:303. 谈判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开标大厅五、 采购预算及谈判保证金:本次谈判预算金额:490000元谈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必须于2014年9月28日17:00时之前,以谈判供应商的名义缴纳至以下账户;或者仅限汇票、本票的形式带至谈判现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交给谈判采购代理单位。具体金额:人民币捌仟圆整(¥:8000元)交纳账户: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

4、限公司 账号:89060154800000246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六、 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成交总金额的0.6%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交纳账户: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54305819373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南园支行七、 采购人:苏州市相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贾国新 联系电话:0512-85182029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八、 相城区财政局采购办监督电话:0512-67591006二、谈判供应商须知1.

5、 说明1.1 本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1.2 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 本谈判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 词语释义2.1 谈判采购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谈判采购活动的法人。2.2 谈判供应商:响应谈判并且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 响应:谈判供应商根据谈判采购单位发布的谈判采购文件,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谈判的行为。2.4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

6、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 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 货物:系指乙方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 服务:系指本次谈判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 天:日历日。2.11

7、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 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 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7 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

8、形式。3. 合格谈判供应商的一般条件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 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 合格谈判供应商的特殊条件4.1 非苏州注册的响应单位提供在苏州地区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人员社保及房屋证明复印件)。5. 谈判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并签署谈判

9、响应文件的人,如果谈判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格式)。6. 谈判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7. 联合谈判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8. 谈判采购文件8.1 谈判供应商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3日内向谈判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谈判供应商自己承担。谈判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采购文件

10、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8.2 谈判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不是直接从谈判采购单位处获得的,谈判采购单位对谈判采购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负责。9. 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9.1 谈判供应商在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规定的时间与地点以书面形式向谈判采购单位提出,谈判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取谈判采购文件的谈判供应商。迟于规定时间提交的疑问,谈判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谈判供应商的影响。9.2 谈判供应商的询问通知应不得迟于规定的谈判提出疑

11、问时间前使谈判采购单位收到。迟于上述规定时间提交的询问通知,谈判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回答。10. 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10.1 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谈判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谈判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谈判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10.2 谈判采购单位对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每一谈判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有约束力。10.3 为使谈判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谈判响应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谈判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谈判供应商。10.4

12、 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采购文件、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11. 谈判采购文件答疑11.1 谈判供应商应于谈判文件中所述时间和方式递交书面提疑,迟于该时间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回答其提疑。11.2 谈判文件答疑包括谈判采购单位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谈判供应商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答疑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谈判采购文件的谈判供应商。由于答疑会而产生的对谈判采购文件内容的修改,由谈判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12. 提示与要求12.1 谈判供应商应仔

13、细阅读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谈判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2.2 无论是否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供应商都应将谈判采购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3. 谈判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3.1 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 谈判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如响应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谈判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谈判供应商不利的后果,谈判采购单位概不

14、负责。1.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14.1 报价部分 (格式见附件):14.1.1 谈判响应承诺书; 14.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代理人参加谈判则须提供);14.1.3 谈判报价表;14.2 资格及技术部分:14.2.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14.2.2 谈判单位情况表14.2.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4.2.4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4.2.5 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4.2.6 谈判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则须提供);14.2.7 谈判单位证明其满足合格谈判单位特殊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14.2.8 项目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单位交纳社保

15、证明;14.2.9 付款方式、交货期、质保期限及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承诺;14.2.10 UPS生产厂家的宣传样册资料原件或产品生产厂家盖章确认的技术参数原件(当书面描述的技术参数、功能与原件不一致时,以此项原件为准);14.2.11 投标产品配置或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14.2.12 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4.2.13 质量验收标准,质量承诺;14.2.14 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4.2.15 其他可以证明谈判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14.3 谈判响应文件由14.1、14.2.1-14.2.1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谈判采购文件而被拒绝;谈判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谈判供应商的评审。14. 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报价部分、资格及技术部分应共同装订成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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