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11518722 上传时间:2022-11-29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各会员单位:为便于各单位及时归纳、总结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特点及其发生规律,吸取事故经验教训,并适时调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思路与方向,进而采取有针对性的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我会收录了近年来部分房屋和市政工程领域发生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典型案例供各单位学习,以期达到吸取和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的目的。附:案例介绍案例一:四川省成都市“415”砖胎模坍塌事故(2010)1、故事简介 2010年4月15日21时57分,位于

2、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区新天府广场天堂岛海洋乐园东区一在建工地发生砖胎模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50余万元。 4月15日上午8时许,海洋乐园东区(2区)砌筑已达7天的2#-DJ6柱基内部砖胎模支撑被拆除,施工人员在砖胎模四周铺设一层细沙,观察砖胎模的变形情况,到晚上19时观察未见异常情况。19时30分许,劳务公司人工捡底班的施工人员开始捡底作业(施工基坑内为9人)。同时项目部安排塔吊配合提土。20时许,塔吊放下的空吊篮(长宽高为1560mm*880mm*830mm,用25钢筋焊成,重220kg)与砖胎模进行检查,未发现异常。21时57分,砖胎模墙体突然坍塌,将9

3、名作业人员全部掩埋。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劳动公司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规定程序,擅自拆除砖胎模内支撑,致使砖胎模抗倾覆安全储备达不到要求,在吊篮碰挂等外力挠动下砖胎模侧壁变形积累超出极限状态,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不严格,施工组织不严密,发现劳务公司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规定程序拆除砖胎模内支撑后未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施予以制止,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间接原因。 2)监理公司对施工现场监理不力,巡查时未发现劳务公司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拆除砖胎模内支撑,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间接原因。3)塔吊指挥不当,在配合提土过程中空吊篮两次碰挂砖胎模,致使基坑砖胎模砌

4、体整体性降低,抗倾能力下降,是造成这起是个的次要间接原因。3、事故处理(1)对事故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1)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停止其在该市1年执业资格,对其不良行为记录扣分。2)对劳务公司法人代表、项目执行经理,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3)对塔吊指挥,由所在单位予以开除。4)对项目总监,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停止其在该市6个月执业资格,对其不良行为记录扣分。(2)对是个单位的处理意见1)对施工总包单位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停止其在该市3个月投标资格,对其不良行为记录扣分。2)对劳务公司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停止其在该市6个月投标资格,对其不良行为记录扣分。3)对监理单位,处以相

5、应的经济处罚,并报请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厅给予其停业整顿的处罚。4)对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由其向高新区管委会作出检查。案例二:江苏省启东市“826”高支模坍塌事故(2012)1、事故简介 2012年8月26日下午6时许,启东市恒大威尼斯水城运动中心工程工地发生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00万元。 恒大威尼斯水城运动中心项目运动大厅为一、二层共享空间,高13.6m,其支撑系统与模板于8月25日前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某施工队木工班组(无架子工证)搭设完成(未按时规定验收)。根据项目部安排,8月26日进行运动大厅支柱、大梁和楼盖的混凝土浇筑、上午7时30分至9时30

6、分,共浇筑了西侧四根立柱及西南角部分楼盖,共计混凝土135m;下午15时30分开始浇筑运动大厅南侧的梁和楼盖。下午17时许,项目部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发现高支模支撑排架不稳定,执行经理安排工人到已浇筑的大梁底部进行局部加固。当时,三楼楼盖浇筑面上共有5人作业,到楼盖下进行高支模加固的共有8人,其中5人在架子上,3人在二楼楼面。下午18时许,模板及支撑系统突然发生变形,并瞬间坍塌。三楼楼盖上5名施工人员和二楼楼面上3名施工人员成功脱险,5名在架子上的施工人员被困在坍塌的模板支撑系统及岗浇筑完的混凝土下面。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 模板支撑系统未按规范要求搭设,承载力不

7、足。处于不稳定状态,存在严重缺陷。发现险情后违章指挥、违规操作是事故发生和扩大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1)建设单位未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项目管理混乱,安全投入不足。未履行工程质量、安全报监和板栗施工许可手续,违法施工;超低价签订监理合同,以监理公司的名义进行施工监理,未向项目驻派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员;工程管理混乱,未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到岗情况进行审查,指派无证人员担任现场监理,强令施工企业违章开工。2)施工单位未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安全投入不足。未按规范要求编制高大模支撑架专项施工方案(抄袭相邻施工工地方案,专家论证意见造价);派驻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为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安排无

8、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架子工”证的木工搭设模板支撑架,未对搭设后的支撑架进行验收;为编制模板支撑架加固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在发现模板支撑架异常时未根据规定停止混凝土浇筑作业、撤离人员,而是违章指挥,盲目安排人员进行加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施工管理人员未履职尽责,没有把好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关,安全技术交底关、安全技术交底关、检查收关、施工过程控制关;所用钢管、扣件锈蚀严重,主要力学性能指标不合格。3)监理单位未向工程派驻现场监理人员,超低价签订监理合同,允许建设单位以本单位名义进行工程现场监理;项目总监严重失职,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实施有效监理,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章

9、作业行为未有效制止和向有关部门报告。4)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该工程监管不力,对履行工程质量、安全报监和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违法施工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5)政府监管部门对新开发建设的工程监管不到位,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未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3、事故处理(1)对事故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1)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部负责人和实际龙之刃、项目部执行经理兼技术负责人、项目部材料员劳务承包负责人、木工班长;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建设单位工程部负责人、甲方代表,涉嫌刑事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对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处以罚款的处罚,同时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10、门按照有关规定,暂扣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两年。3)对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分管工程设的副总经理,工程部工程师、甲方代表,处以经济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处罚。4)对启东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分管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工作的副局长和负责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副局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2)对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1)给予施工单位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日的处罚及相应的经济处罚,并且自安全生产许可证回复之日起算,在两年内不得增加资质类别及资质升级。2)给予监理单位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扣其资质证书30日,并且自解除暂扣之日起计算,在2年内不得增加资质类别及资质升级。3)给予建设单位相应的

11、经济处罚。4)责令政府监管部门向市人民政府做出深刻书面检查。案例三:广东省惠州市“920”塔吊倒塌事故1、事故简介2011年9月20日17点30分,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大亚湾区)亚迪二村A区7号楼塔吊在顶升作业时,塔吊起重机部分发生坍塌,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55万元。2011年9月19日,机电工长电话通知工程部主管,要求20日派人到亚迪二村A区7号楼进行塔吊顶升。20日上午,该主管按通知要求派了4名安装拆卸工对7号楼塔吊顶升作业。考虑到上午风大,没有允许员工对塔吊进行顶升作业。同时,主管通知安全员来现场拍照,做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当时由于司机要进行物料机

12、的吊装工作,提前商量驾驶室。16时30分许,吊装工作和顶升作业区域清场工作基本完成,开始对塔吊上部起重机部分市区平衡倾斜坍塌,致使上部分重机部分(塔吊总高度89.8m)及4名作业人员从高出坠落,起重机部分在离塔身西侧偏北7m处着地,平衡臂尾部砸穿地下室楼面。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 施工单位违反塔式起重安全规程(GB 5144-2006)第6条第7款的强制性规定,在塔式起重机上没有安装风速仪,使塔吊不具备使用说明中明确的“风速在4级以上时,必须停止顶升工作”的报警功能,致使安装拆卸工等4人在风速超过4级时,仍然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造成塔式起重机失衡并倾斜坍塌,直接导致4名作业人员高空坠落死亡

13、。(2)间接原因1)施工公司安全生产投入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塔式起重机没有安装风速仪,顶升作业时没有按规定派出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2)监理公司安全管理不严格,技术材料审查走过场。安全技术交底材料中的风速超过6级,塔吊停止顶升作业,违反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塔吊使用说明书的技术要求。3)安全管理员履职尽责意识差,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在检验报告中已明确“无风速仪”为整改项目,三方有关人员未到现场复查整改,擅自在施工现场检验通知书加盖公章,提供已经整改意见。4)开发区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监管不到位,有关资料审查不严格,在出具广东省建设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机牌时没有对风速仪整改项进行现场检查,存在监管漏

14、洞。3、事故处理(1)对事故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1)对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由建设主管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并由相关部门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2)对总包单位项目部安全主任、安全员、机电工长;塔吊安装单位总经理、法人代表,现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资料员;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项目总监、监理员,由相关部门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对项目总监,由建设主管部门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3)对塔吊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由建设主管部门暂扣其执业资格证书三个月,并由相关部门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4)对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由所在单位按内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对区安监站监督员,由大亚湾区纪检监察部门

15、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6)对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分管安监站的负责人,区安监站站长、主要负责人,由大亚湾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诫勉谈话。(2)对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1)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并由相关部门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2)对塔吊安装单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扣其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并责令其停业整顿,同时由相关部门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3)对监理单位,由相关部门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4)对大亚湾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给予通报批评。案例四:河北省秦皇岛“95”施工升降机吊笼坠落事故(2012)1、事故简介2012年9月5日11时50分,河北省秦皇岛市达润时代逸城四期工程15号楼施工升降机吊笼发生坠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30万元。达润时代逸城四期工程15号楼外用升降机于2012年8月11日开始安装,至8月26日安装到第10层,高约35m。因升降机没有安装完毕,卸料平台没有搭设,使用手续未办理,不具备使用条件。2012年9月5日上午9时,工长调来2名工人铺设15号楼外用升降机吊笼入口平台。并安排他们看守,不让任何人随意动升降机。大约11时50分左右15号楼木工班组4名工人出完午饭后提前上班,看到升降机在一层停滞,就要使用升降机上楼,看守人员出面制止,他们不听劝阻,态度强硬,执意乘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幼儿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