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清洗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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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油罐清洗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油罐清洗工作,保证油罐清洗人员的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不断提升油罐清洗的技术水平,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依据“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以下状况进行油罐清洗:一是油罐清洗周期一般为三至五年。二是油罐改储另一类油品时,应进行清洗。三是油罐发生渗漏或者有其他损坏必须要进行倒空检查或动火修理的。四是油罐拆掉或空置前。五是因其他状况必须要清罐的。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油库、加油站的油罐的清洗工作。油罐清洗前应与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协商。 第四条 油罐清洗的工程内容主要是:清除罐底、罐壁及附件表面的沉渣油垢,并妥善处理油杂;清罐前做好油罐油品的转移

2、;开启人孔,拆掉油罐附件或安装的设备,清罐后安装复位、达到进油条件。 第二章 使命与分工 第五条 公司储运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 公司油库、加油站、非油品业务、工程建设等职能处室,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油罐清洗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的抽检、监督。 第七条 公司储运安全处对油罐清洗安全管理规定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公司相关业务职能处室具体负责油罐清洗安全管理规定的培训、考核和资源提供。 第八条 分公司和所属油库、加油站按要求执行油罐清洗安全管理规定,并提出改善建议。 第九条 清罐作业现场员工应接受清罐作业培训,执行油罐清洗安全管理规定,并提出改善建议。 第十条 审批权限与审批授权。油

3、库的清罐作业由公司储运安全处负责人或指定授权人进行审批;运行的加油站清罐作业由分公司负责加油站的主管领导或指定授权人进行审批;停业的加油站清罐作业由分公司负责工程项目的主管领导或指定授权人进行审批。分公司清罐作业许可的审批授权只能向同级副职或以上人员授权,不能下授权。 第三章 一般安全规定 第十一条 准备好相应的设备设施、工具和材料。施工现场应准备的物资、工具、器材包括但不限于防爆风机、防静电帆布风筒、防爆油泵、防静电输油管线、氧气测试仪、可燃气体测试仪、电阻仪、温度计、安全帽、安全带、救生信号绳、防护眼镜、隔离式呼吸器、急救箱、灭火器材、移动式静电消除器。 第十二条 作业现场的人员仅限于:清

4、罐作业人员进入者、旁站监护人员监护人、作业许可审批人员受限空间进入管理者、临时检查人员。旁站监护人员由作业许可审批人员指定。进入者、监护人、受限空间进入管理者定义及安全管理使命见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清罐作业施工单位应依据作业现场的不同状况,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清罐HSE作业计划书,应一站一书。HSE作业计划书由库站负责人、主管部处室主任、安全监督进行审核,由业务主管经理或处室负责人负责审批。 第十四条 清罐作业许可审批人员,在清罐作业期间必须亲临现场审批,及时解决和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 清罐作业之前,由分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人员组织对清罐作业人员、旁站监护人员进行安全和

5、有关操作技术的岗前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清罐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着火、爆炸;窒息、中毒;磕、碰、撞伤;落物砸伤;滑跌;梯(架)上掉落;扭伤等; 二、清罐安全技术规程、防静电安全技术规程、防火防爆十大禁令、操作规程; 三、呼吸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知识; 四、防护及抢救用品及相关知识; 五、事先约定的紧急联系方式、求救信号等,一般为绳语。 第十六条 凡有清罐作业人员进罐检查或作业时,油罐人孔外均须设旁站监护人员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各一名,且一名监护人员不得同时监护两个作业点。旁站监护人员应在人孔位置进行全过程、不间断监护。 第十七条 旁站监护人员、作业许可审批人

6、员应持有主要负责人证书或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清罐作业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明确表达可以进行油罐清洗作业,如载明可进行“石油化工设备容器清洗等关键字样;清罐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持有主要负责人证书,清罐作业单位旁站监护人员应持有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清罐作业人员应持有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本条所列证书均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证书。 第十八条 旁站监护人员应做好交接班的现场安全检查、盘点人员及其工具器材等工作。 第十九条 作业场所应确定安全距离,设置安全界标或栅栏,并由旁站监护人员负责对所设置的安全界标或栅栏进行监护。以隔离警戒区域为界,禁止与清罐作业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个连续作业期间8

7、小时,旁站监护人员不得改换。 第二十条 为保证安全,进罐作业必须按照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旁站监护人员、审批人员要检查确认清罐作业人员手机、火种等上缴状况,工作服装、防护用品合格状况,设备设施防爆状况,现场抹布、工具的防静电、防爆状况等。 第二十二条 在采用排除油气的通风措施后,当油气检测浓度为: 一、体积浓度为爆炸下限的时,同意不戴呼吸器进行小时作业。 二、 体积浓度为爆炸下限的时,同意不戴呼吸器进行分钟作业。 三、体积浓度为爆炸下限的时,不戴呼吸器不准进入作业。 四、体积浓度为爆炸下限的时,不经专门批准不准人员进入。 五、体积浓度为爆炸下限的以上,禁止进

8、入油罐清洗作业。 第二十三条 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或消防空气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隔离式呼吸器具的供气,可依据不同条件采用自吸空气、手动供气、电动风机供气、压缩机供气、自带压缩空气型等方法。隔离式呼吸器的软管末端应放置在新鲜空气的上风处。 第二十四条 依据不同场所,选择的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其规格尺寸应确保佩戴合适,性能优良,在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说明书中的各项事项。呼吸软管严禁有接头,内外表面不应被油类等污染。 第二十五条 防毒用具、防护用品及清罐工具每次使用之后,必须清洗干净。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使用之前应仔细试验与检查,保证完好有效。 第二十六条 严禁在作业场所用膳或饮水。作业人员

9、天天饭前且下班后应在指定地点更衣洗澡,换下工作服,用肥皂清洗身体,并刷牙漱口。 第二十七条 清罐作业场所应备有人员抢救用急救箱,并应有专人保管。 第二十八条 由于作业影响而使罐内油气浓度超过同意值时,清罐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重新通风,直到油气浓度降到规定值时,方可持续作业。 第二十九条 当油罐及其作业场所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0时,其35米范围卧式油罐可缩小50内均为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进入该场所进行清罐作业时,必须做到引入该场所的电气设备及其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用电规定。在该场所应严防铁器等相撞击。 第三十条 禁止在夜晚、雷雨天或气压低或风力在六级以上的大风天进行油罐的通风

10、或清洗作业。清罐作业期间禁止明火作业。对油库、加油站周边的环境应进行密切观察,如节气燃放鞭炮、电焊切割等 。 第三十一条 电气设备检查、试验时,必须在距作业油罐35米范围卧式油罐可缩小50以外的安全地带进行。 第三十二条 垫水或充水使用的进水管线,不应采纳输油管线,以防油品进入罐内。 第三十三条 油罐清洗作业前,应在作业场所的上风向处配置好适量的消防器材。油库清罐时固定消防设施处于临战状态。 第三十四条 清罐作业人员严禁穿着化纤服装,应穿防护服内穿白色衣裤、袜子,外穿防静电整体防护服。不得使用化纤绳索及化纤抹布等。不同意使用橡胶手套和长靴。清罐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工作鞋、安全帽等防护用品。气体检测

11、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服及鞋。 第三十五条 当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5时,清罐作业时严禁使用压缩空气及使用高压水枪冲刷罐壁,禁止从油罐顶部进行喷溅式注水。 第三十六条 引入油罐的空气、水及蒸汽管线的喷嘴等金属部份以及用于排出油品的胶管都应与油罐作电气连接,并应做好可靠的接地。引入罐内的金属管线,当法兰间电阻值大于0.03欧姆时,应进行金属跨接。 第三十七条 通风管、风机应与油罐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第三十八条 风管应使用电阻率不大于108欧姆的帆布材质,禁止使用塑料管;并应与罐底或地面接触,以使静电很快消散。 第三十九条 油罐清洗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宜避开严冬或盛夏季节。 第四十条 以下人员

12、严禁从事清罐作业: -、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妇女。 二、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三、患有深度近视、巅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和其他严重慢性病以及年老体弱不适应清罐作业者。 四、有外伤疮口尚未愈合者。 第四十一条 专业清罐人员,每年应体检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带到施工现场备查。 第四十二条 清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等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出。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第四章 换装、隔离和拆掉 第四十三条 有条件的油库,在不影响油品质量的状况下,清罐之前宜设法将汽油罐换装柴油。通过进出油管线、排污管线排空可以放净的余油。 第四十四条 油库在作业前,首先应放

13、净罐内存油,使油面降至最低,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线必须加盲板断开。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明示。 第四十五条 加油站断开进油管、出油管、通气管等与人孔盖的连接,拆掉潜油泵、液位计等,将人孔盖及相关附件放置到距离操作井壁两米以外的稳定场地上。电缆线套管用密封泥填塞,外露导线采用包裹的方法防护。 第五章 排出底油 第四十六条 油库采纳垫水排出底油的具体做法是: 一、油罐倒空后应准确计量底部的存油水并予以记录,以便确定垫水高度及水泵的运行时间。 二、垫水时应选择其适宜的开孔处,以带静电导出线的胶管伸至油罐底部。垫水时流速不宜太大,一般初始流速应控制在1米秒左右,待油水界面形成后经过计量,使其界面处位于出油管线上沿0.51厘米为宜。 三、垫水结束后,从罐内抽出该进水胶管,用输油管线或临时敷设的胶管将垫起的底油放至回空罐或油水分开罐池或油桶内。此间应严防冒顶。同时还应通过计量检查底油是否完全排空。否则应持续垫水,直至罐内确认排空底油为止。 第四十七条 油库采纳机械抽吸排出底油的具体做法是: 一、通过排污阀自流排油,直至油不再排出时为止。 二、卸下进出油管线阀门,切断与其它输油管线或油罐的通路并应将与油罐脱离开的管线法兰用盲板封住。 三、将胶管由进出油管线的另一端插人罐底,用手摇泵或真空泵配套电机应为隔爆型,并置于油罐人孔三米以外抽吸底油,并放至回空罐或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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