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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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大名县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七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 则2第一条 规划目的2第二条 规划任务2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3第四条 规划期限及范围3第五条 规划依据4第二章 规划背景6第六条 县域概况6第七条 土地利用现状6第八条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9第九条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12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14第十条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14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战略14第十二条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5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8第十三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8第十四条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20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25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25第十六条

2、一般农地区26第十七条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26第十八条 独立工矿区27第十九条 风景旅游用地区27第二十条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28第二十一条 林业用地区28第六章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30第二十二条 严格保护耕地30第二十三条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31第七章 集约节约利用建设用地36第二十四条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36第二十五条 集约利用城镇工矿建设用地37第二十六条 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39第二十七条 保障重点项目用地40第二十八条 完善供地用地制度42第二十九条 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2第八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45第三十条 中心城区概况45第三十一条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45第三十二条 中心城

3、区规划用地规模46第三十三条 中心城区管制分区及管制规则47第九章 土地综合整治49第三十四条 土地综合整治目标49第三十五条 土地整理49第三十六条 土地复垦50第三十七条 土地开发50第三十八条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51第十章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54第三十九条 构建生态功能分区54第四十条 构建核心生态网络体系57第四十一条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58第十一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61第四十二条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导思想61第四十三条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原则61第四十四条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及利用方向61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4第四十五条 法律保障64第四十六条 行政保障64

4、第四十七条 经济保障65第四十八条 社会保障66第四十九条 技术保障67附表64附图88省政府关于大名县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92前 言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保障县域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等文件要求,依据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为指导思想,编制了大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大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全面分析了大名县土

5、地利用现状和特点,阐明了未来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制定了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方案,明确了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加强了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突出了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通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推行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了中心城区用地布局,保障了土地利用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用地,并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是大名县进一步编制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将为大名县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充分考虑大名县在邯郸市的区域发展定位,不断提高大名县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

6、发展的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大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第二条 规划任务1、总结上一轮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2、按照邯郸市下达的各项指标,结合大名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要求,明确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以及各项建设用地指标。3、对各区域、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进行综合平衡,调整各类用地结构和布局,同时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任务。4、划定土地用途分区。明确土地用途分区以及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确定各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5、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1、规划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十

7、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以服务于大名县经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为出发点,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以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根本出发点。全面落实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2、规划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的原则合理利用、保护耕地的原则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规划期限及范围1、规划期限基期年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

8、0-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大名县行政辖区内所有土地,总面积105339公顷,辖6镇14乡651个行政村,包括大名镇、杨桥镇、万堤镇、龙王庙镇、束馆镇、金滩镇、沙圪塔乡、王村乡、铺上乡、黄金堤乡、大街乡、旧治乡、西未庄乡、孙甘店乡、西付集乡、埝头乡、北峰乡、张铁集乡、红庙乡、营镇乡。为便于乡镇规划,在地域范围上,将卫东林场纳入龙王庙镇统筹考虑,将原种场、武警(副食生产基地)、大名监狱纳入万堤镇统筹考虑。第五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7、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8、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43号令);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11、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意见(冀国土资地字【2009】21号);12、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县乡土地

10、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意见(冀国土资地字【2010】8号);1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14、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10);15、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6、大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17、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18、大名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2010-2020年);19、大名生态县建设规划(2006-2020年);2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六条 县域概况大名县位于河北省东南部(东经1145811-1152828之间,北纬360507-

11、363010之间),地处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平均海拔45米,是冀、鲁、豫三省经济、文化交流的枢纽地带。辖6镇14乡,651个行政村,全县面积105339公顷,总人口83万人。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67.1亿元(2009年现行价,下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117元,实现全部财政收入1.32亿元。第一产业生产总值19.9亿元,第二产业生产总值25.3亿元,其中工业生产总值20.1亿元,建筑业生产总值4.3亿元,第三产业生产总值21.0亿元。三产构成比例为32.8:37.5:29.7。近年来,大名县依托特色农业,大力发展面粉产业、花生产业、香油产业,工业总产值逐年上升,工业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

12、和效益进一步提高。第七条 土地利用现状1、土地利用现状2009年,大名县土地总面积为10533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878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43%;建设用地面积为160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27%;其他土地面积为13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0%。在农用地构成中,耕地面积为8157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92.82%;园地面积为50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57%;林地面积为284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24%;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95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36%。在建设用地构成中,城乡建设用地占90.65%,面积为1458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占9.15%,

13、面积为147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占0.20%,面积为33公顷。在其他土地构成中,自然保留地占26.00%,面积为356公顷;水域用地占74.00%,面积为1014公顷。2、土地利用特点(1)土地利用率高,耕地比重大全县地势平坦,土地利用条件优越,土地利用率高达98.70%,高于邯郸市86.45%的平均水平。全县耕地比重为77.44%,高于邯郸市54.76%的平均水平。在农业用地中,耕地比重为92.82%,更是邯郸市比重较高的县份之一。(2)土地利用方式地域差异明显由于受微地貌、土壤等自然条件影响,县域内土地利用方式有明显差异:漳北区,轻壤多,水利条件差,以种植棉花为主,曾是全县棉花生产基地;漳

14、卫河之间的三角地带,土壤以中壤、重壤为主,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是全县的粮食生产基地;卫东地区,多为沙质土壤适种林果,花生和大豆,是全县油料、林果综合生产区。(3)中低产田面积大大名县中低产田耕地土质多为沙土、沙壤土,通过土地整治可增产20%左右,整理潜力大。3、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人均耕地减少迅速,面临多重压力1949年全县人均耕地3.6亩,1980年人均2.0亩,1990年人均1.8亩,1996年人均1.7亩,2009年人均1.5亩。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的持续增长,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耕地保护面临着多重压力。(2)农村居民点用地多,土地利用粗放2009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1254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86.07,人均用地212平方米,远超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标准。农村居民点用地空闲搁置现象严重,利用粗放,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有待加强。(3)园林用地比重较小,局部生态环境质量有待提高2009年,全县园林用地面积3350公顷,仅占全县土地面积3.18%,远低于邯郸市12.66%的平均水平,占农用地比重为3.81%。根据全县园林用地偏少的实际,今后将大幅度提高园林用地面积,改善当地生态条件。(4)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开发潜力较小截至2009年底,大名县自然保留地共计356公顷,仅占全县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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