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保护的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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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源地保护的措施和建议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水资源和水源地均遭到不同程度的 污染,尤其是近年来频发的流域恶性水污染事件,引发一次次饮用水水源危机。 如今,进一步完善水源地保护机制已经成为业内共识。本文从水源地的概念和水 源地保护面临的现状为出发点,分析我国水源地面临的污染类别和污染源,从法 律和技术方面提出一些措施和建议,试图给我国现今水源地的保护提出一些可行 性措施和建议,解决我们面临的水源地保护的困境。关键词:水源地;整治保护;措施;建议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in China, water r

2、esources and water sources are polluted, especially in recent years, the frequent m alignant basin water pollution incident, triggered a drinking water crisis. Now, to further improve the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mechanism has become the consensus of the industry. This article from the concept of wat

3、er source and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faced situation as a starting point, analysis of pollution type and pollution source in our country are facing water,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rom the legal and technical aspects, trying to protect our water sources and put forward some feasib

4、le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solve the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we face dilemma.Key words: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regulation; measures; suggestions 水源地的概念及其分类饮用水水源地一般是指提供城乡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 (如政府机关、企 事业单位、医院、学校、餐饮业、旅游业等用水)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包括河 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等。广义的水源地还包括河流源头地区。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是指为保证饮用水质量对水源区采取的法律与技术措施。根据供

5、水的水体类型,可分为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以供水人口数 为分界线,分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人口一般在 1000 人以下)和集中式饮 用水水源地(供水人口一般大于 1000 人)。当前我国水源地保护现状分析经济活动成为水源地污染的主要原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持续增长和城镇化率逐步提高,城市集中 供水需求逐年增大。然而,饮用水源所在区域的工业、生活给水源环境质量带来 了很大的威胁。经济活动比以往大大增加,一些化工类、制药类和皮革类企业等 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对水源地的保护措施严重不足,污水处理设施严重不足。甚 至没有污水处理设备,导致未经处理的水直接排放到河流湖泊当中,更有一些企

6、 业甚至通过挖暗井直接把污水回排到地下,导致地下水源被污染,生活用水不能 达标。污染的方式更加隐蔽,造成的后果相当深远。我国饮用水来源主要以大的河流湖泊为主。然而,据水利部门统计,全国七成 以上的河流湖泊遭受了不同程度污染。在我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和珠江等 七大水系中,已不适合做饮用水源的河段接近 40%;城市水域中78%的河段不适合 做饮用水水源。尤其是近年来频发的流域恶性水污染事件,引发一次次饮用水水 源危机。 2012 年 1 月,广西龙江河段检测出重金属镉含量超标约 80 倍;2011 年 8 月,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有总量 5000 余吨的重毒化工废料铬渣,六 价铬超标 20

7、00 倍;2007 年,长春市重要水源地之一的新立城水库因蓝藻泛滥而 停止供水等水源地污染事件。当前举世瞩目的南水北调中线调水工程中,其水源丹江口水库的上游污染现 象被媒体披露,上游一个县城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这样的水质被污染后就 不能成为二类饮用水,这样的水调运到目的地后,对受水区的民众健康无疑是一 个巨大的威胁。这也从侧面暴露了我们现在对水源地的保护措施远远不够,缺少 相应的资金和技术方面的投入和监控机制,导致了水源地被污染的现象持续不 断,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产和生活秩序。2、各类垃圾成为水源地污染的重要原因据统计,我国 600 多座主要城市每年产生垃圾 1.6 亿吨,人均垃圾年产量

8、440 公斤,且以每年超过10%的速度增长,其中能够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占 66%,近1/3 垃圾只能进行简单填埋,这些城市已堆放或填埋各类垃圾80 亿吨,垃圾堆存累 计侵占土地5 亿平方米,有2/3 城市被垃圾群包围。而农村的垃圾处理更是面临 空白,有些只能靠未经任何处理就掩埋,长此以往,这些垃圾得不到有效处理会 对地下水源造成严重的污染和破坏,而且对土壤和空气也造成污染。据水利和卫 生部门的初步调查,我国农村有 3 亿多人饮水不安全,有 1.9 亿人饮用污染水,水中 有害物质含量超标。保护机制缺乏成为水源地污染的体制原因据调查,不少地方政府等均已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用于水源地保护,但是缺 少相应

9、的可操作性和具体实施。在对饮用水源地周边产业布局、饮用水源地安全 评价、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饮用水源调(输)水工程建设、饮用水源地水质监 测及应急预案等均缺少应有的规范。在水源地保护方面没有进行许多基础性调 查、诸如部分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不科学、保护区批复工作进度缓慢;保 护区内环境管理不严格、各级保护区内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活 动;研究工作相对不足,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机制尚不健全、责任不够明确,水源 地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仍未形成。法令不行成为水源地保护难的法律原因在地方执法部门当中,还存在部分地方执法能力欠缺、配套管理制度不健全, 执法难的问题较为严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10、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 地方环境管理队伍人员不足、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突出,甚至有些地方以罚代管, 难以对水源地形成有效的保护。由以上种种原因造成的对水源地的污染现象,直接后果是对居民的饮水安全 和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胁,近年频频出现的“癌症村”就是明显的由污染造成的严 重后果。间接后果造成水源地的恢复治理相当困难,对下一代的影响也将持续不 断。长此以往,会造成社会经济发展的失调,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难以实现 整个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加强水资源和水源地的安全保护,保证水源地 不受污染刻不容缓,这将是城镇化过程当中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现 “中国梦” 的基本保证。三、水源地保护措施和建议

11、1、按等级标准划分水源地保护区 通过法律对水源地的保护规范化和制度化 根据水源地环境特征和水源地的重要性,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 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也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地下水水源保 护区是指地下水水源地的地表分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也可 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为地下水水源的补给、径流区。在水质标准的划分上,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 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 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 低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

12、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 满足规定的标准。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 准。另外,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法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 10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 50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 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此外,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 以下罚款;

13、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 10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 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等,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10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 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 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 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

14、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 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 500 元以下的罚款。这些都是在法律上对水源地的 保护提出的标准,对水源地的保护要做到有法可依。政府成立专门执法机构 加大处置污染的执法力度在对污染单位和污染行为的执法过程中,政府部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 的执法机构,改变仅仅依靠环保部门来执法的情况;提高执法机构人员的素质和 力量,杜绝以罚代管的现象,实施证明仅仅依靠罚款对有的污染企业来说治标不 治本。通过严厉的执法让环保意识淡薄的单位和个人受到法律的惩处,让那些污 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

15、公众予以公布,让其付出各方面 沉重的代价。对于污染严重造成重大后果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3、改变经济发展为重的考核观念 把绿色经济指标作为新目标在以往的经济发展中,大多是以GDP作为衡量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考核标 准,不顾及环境的保护和协调发展,对水源地的利用,只注重供水而不注重排水。 虽然取得了经济总量的发展,但付出了沉重的环境污染代价。由此,政府在制定 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中,将环保指标纳入地方政绩的重要考核指标,提高绿色 GDP在整个经济发展当中的比重,把环境指标的考核放在经济发展考核的前面, 发展经济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4、建立对环境有影响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 提高公众的决策权在从事可能对

16、水源地有影响的企业和个人中,除了政府部门的审批外,必 须由主管环保的政府和部门对该项目的治污办法和设施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分析, 并建立起相应的监管机构和人员,其次实行环境与水源地保护听证制度。对涉及 水源地保护等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和重大决策等,要通过听证会、 论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充分尊重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督权,请公众来参与到项目的审批中来,环保部门要从专业的角度出发,通过通 俗易懂的形式把对水资源的影响程度,对居民生活用水的影响等等直观的反馈给 民众。实施环保的“一票否决权”,提高民众的决策权。引导并动员各方面力量, 为加强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保护献计出力,形成环境与水源地保护的公众参与机 制。加大污水设施建设的投入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我国当前污水处理的投入是城乡差别、区域差别很大,目前还有 120 个城市 没有污水处理设施, 70%以上的县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加大对小城镇和农村的污 水治理投入,政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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