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削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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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书削减法第2条定义(一)“机关”,是指任何行政部门、军队部门、政府公司、政府控制的公司或者 政府行政分支中的其他机构(包括总统办公室),或者任何独立管制机构,但是不 包括下列机关:1. 审计总署。2. 联邦选举委员会。3. 哥伦比亚地区政府以及美国托管和领地内的政府及其各种属地政府。4. 政府作为承包人拥有的运营设备,包括从事国家安全研究和生产行为的实验 室。(二)“负担”,是指时间、耗力或者个人为了联邦机关生成、保存或者提供信息 而消耗的财力资源,所消耗的资源包括:1. 审查指令。2. 获得、安装和利用技术及其系统。3. 调整适用于旧指令和要求的方式。4. 收集数据资源。5. 完成和审查信

2、息收集。6. 传播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三)信息收集”,是指:1. 获得、促成获得、请求或者要求向第三方或者公众披露由行政机关掌管的事 实或者意见,无论形式或者格式如何,要求其:(1)美国行政机关、机构(instrumentality)和雇员以外,对十人以上进行的同一 问题、同一报告或者记录保持的回答要求;(2)为了统计目的,对行政机关、机构或美国雇员进行的问题回答要求。2. 不包括本法第18条第(三)项第1款所描述的信息收集。(四)“局长”,是指管理预算局的局长。(五)“独立管制机构”,是指联邦储备局、期货交易委员会、消费者产品安全委 员会、联邦通讯委员会、联邦保险公司、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联

3、邦住宅财政局、 联邦海事局、联邦贸易局、州际商业委员会、矿山安全及健康监督委员会、国家 劳工安全局、原子能管制委员会、职业安全和健康监督委员会、邮资委员会、证 券交易委员会,以及由法律设定的其他联邦管制机关或者委员会。(六)“信息资源”,是指信息及相关资源,诸如人员、设备、资金以及信息技术。(七)“信息资源管理”,是指为了完成行政机关的使命或者为了促进行政机关履 行职责而进行的信息资源的处理过程,包括对公众信息收集负担的减轻等。(八)“信息系统”,是指为了信息的收集、处理、维护、使用、分享、传播或者 配置而进行的一系列非连续性的信息资源的组织化。(九)“信息技术”,与1996年的Clinger

4、-Cohen法案(美国法典第40篇第1401 条)5002条的定义是同义的,但是不包括该法案第5142条(美国法典第40篇第1452 条)定义的国家安全系统。(十)“人”,是指个人、合伙、联合、公司、商业托拉斯,或者法定代理人、个 人的组织体,州、托管政府、部落政府或地方政府或者分支机构,或者州、托管 地、部落或者地方政府的政治分支,或者上述政府的分支机构的从属机构。(十一)“实际效用”,是指行政机关应用信息的能力,特别是采取及时、有效的 方式处理信息的能力。(十二)“公共信息”,是指不局限于形式和格式,凡是被行政机关披露、传播或 者公众可以利用的任何信息。(十三)“记录保留请求”,是指由(或

5、者为了)行政机关施加于个人的特定记录保 存的请求。记录保留请求包括:(1)保留记录;(2)将存在的记录样本通报第三方、 联邦政府或者申请的公众;(3)将记录披露给第三方、联邦政府或者公众;(4) 将有关记录报告给第三方、联邦政府或者公众。(十四)“惩罚”,包括行政机关的强制或者法院的罚金或其他处罚;金钱赔偿或 者公平救济判决;或者是对许可证、特权、权利、补贴或利益的撤销、中止、减 免、拒绝等。第3条信息与管制事务办公室(一)在管理预算局建立众所周知的信息与管制事务的办公室。(二)信息与管制事务办公室的行政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磋商和同意。管理 预算局局长应该授权该行政官全权履行本法的所有职能

6、,但是此授权并不减少局 长的管理责任。在联邦信息资源管理政策方面,本行政官也是管理预算局局长的 主要顾问。第4条局长的权力与职能(一)1. 局长应该监督信息资源的利用,包括减轻公众的负担和为其提供服务,以便 为实现行政使命而提高政府运转的效能。在进行这种监督时,局长应该:(1)规划、协调和监督联邦信息管理资源方面的政策、原则、标准和指导方针的 执行;(2)提供指导和监督:1)信息收集的审查和批准,信息收集负担的减轻;2)行政 机关传播信息及公众获得信息;3)统计行为;4)记录管理行为;5)隐私、机密、 安全、披露和信息共享;6)信息技术的获得和运用,包括替代纸张和电子签名的 电子传送、维护或信

7、息披露的交换信息技术。2. 局长行使本法的职权应该依据相关的法律。(二)关于一般的信息资源管理政策,局长应该:1. 规划和监督统一信息资源管理政策、原则、标准和指导方针的执行。2. 鼓励更多的公共信息共享、传播和获得,包括通过下列方式:(1)政府信息查 询服务系统的使用;(2)发展和利用信息收集、存储、处理和交流的普遍标准(包括安全、互联性和互 用性)。3. 为改进信息资源管理措施,就有关的立法、管制和行政程序提出创制或审查 动议。4. 监督信息资源管理(包括培训)最优方法的发展和执行。5. 监督与信息资源管理职能相关的行政计划和职能的整合。(三)关于信息收集和文书工作控制,局长应该:1. 审

8、查和批准行政机关拟议的信息收集。2. 协调联邦政府采购办公室与管制事务和信息办公室之间的信息收集审查,重 点是运用信息技术来提高联邦采购、支付的效率和效果,减轻信息收集对公众的 负担。3. 促使联邦信息收集负担最小化,重点是对个人和实体的不可逆的负面影响。4. 促使联邦信息收集效用最大化、公众收益最大化。5. 建立和监督行政机关用来评估信息收集负担的标准和指导方针。(四)局长应该规划和监督下列信息传播的政策、原则、标准和指导方针:1. 应用于联邦行政机关的公共信息的传播,无论所传播的信息是何种形式或格 式的。2. 促进公众获得公共信息(包括对信息技术的有效利用),实现本法目标。(五)关于统计政

9、策及其协调,局长应该:1. 协调联邦统计系统的积极性,以保证:(1)统计系统的效率和效果;(2)为统 计目的所收集信息的完整性、客观性、公正性、效用性和机密性。2. 保证行政机关的预算建议与维持、提高联邦统计质量的系统性优先权相一致, 并且撰写一份有关统计计划基金的年度报告。3. 规划和监督政府范围内的政策、原则、标准和指导方针的执行,这涉及到: (1)统计收集的程序和方法;(2)统计数据分类;(3)统计信息表达和传播;(4) 统计数据的及时解密(timely release); (5)可能为联邦计划管理所必需的其他 统计数据资源。4. 评估统计计划的执行与行政机关对政府范围内的政策、原则、标

10、准和指导方 针的遵守。5. 促进与私人权利和保密权利相适应的、为统计目的所收集的信息的共享。6. 协调美国在国际统计活动中的参与,包括比较统计的发展。7. 委任一个首席统计员,他是一个训练有素和经验丰富的专职统计员以实现本 款所界定的职能。8. 为实现本法确立的职能,建立一个能为管理预算局局长提供顾问和帮助的、 跨机关统计政策理事会:(1)由首席统计员统领;(2)包括1)重要统计计划的负责人;2)轮换的其他统计机关的代表。9. 在统计政策职能培训中,为联邦政府雇员提供机会。(1)每个培训员应由管理预算局局长根据行政机关的请求而选择,至少为首席统 计员服务6个月或者不少于1年;(2)训练的全部费

11、用应该由请求培训的行政机关支付。(六)关于记录管理,管理预算局局长应该:1. 为美国档案保管人和总务官提供建议和帮助,以便促进美国法典第29、30、 31章管理职能的协调,按照本法要求建立信息资源管理的政策、原则、标准和指 导方针。2. 审查行政机关是否遵守:(1)美国法典第29、30、31章的要求;(2)美国档案保管人和总务官员发布的规章。3. 监督记录管理政策、原则、标准和指导方针的应用,包括在电子版、信息系 统编制和设计中的存储信息的保存请求。(七)关于隐私和安全,管理预算局局长应该:1. 对行政机关收集或者保存信息中的隐私、保密、安全、披露和共享方面的政 策、原则、标准和指导方针,进行

12、规划和监督。2. 监督和协调履行美国法典第5篇中的第552和552a条、标准和技术国家研究 院法(美国法典第15篇第278g3和278g4条)中的第20和21条、1996年Clinger Cohen法案中的第5131条(美国法典第40篇第1441条),以及1987年计算机安 全法(美国法典第40篇第759条)第5、6条,美国法典第40篇第11331条和第11 章的第二部分,以及相关的信息管理法。3. 要求联邦行政机关按照1996年ClingerCohen法案第1531条、1987年计算 机安全法第5和6条发布标准和指导方针,确认和负责安全保护,使之与信息收 集和保存中产生的损失、误用和未授权进

13、入或修订等导致的风险和危害程度相匹 配。(八)关于联邦信息技术,管理预算局局长应该:1. 与标准和科技国家研究院院长和总务官磋商:(1)对联邦政府的信息科技职能和活动的政策、原则、标准和指导方针的执行进 行规划和监督,包括对重要信息系统的阶段性评估;监督按照1996年ClingerCohen法案第1531条确立的标准的执行和发展。2. 遵守依据1996年ClingerCohen法案E部分发布的指示,并监控其效果;遵守 依据1949年联邦财产和行政服务法第110条发布的指示,并监控其效果。3. 协调信息与管制事务办公室同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之间对信息技术采购政策 的规划和监督。4. 通过对行政机关预算提案、信息资源管理计划及其他方式的审查,管理预算 局局长应该:(1)为了信息技术的获得和应用,保证在信息资源管理计划、项目 计划和预算方面促进行政机关的整合;(2)保证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技术的效率 和效果能够积极地促进行政机关使命的履行和完成。5. 改进联邦政府的信息技术运用,目的是提高联邦计划(包括公共信息的传播和 公众信息收集负担的减少)的生产力、效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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