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税收制度整体改革问题研究税收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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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炭企业税收制度整体改革问题研究税收问题研究【摘要】:p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能和原料,在国民生产中有着举重轻重的地位,煤炭经济的发展也将直接影响着我国现代经济的发展。然而,当前煤炭企业的税收却存在税负不公,税费交织不合理,税收征管等现状。本文就我国煤炭企业税收制度的现状入手,分析p 原因,并提出相应建议。【关键词】:p :煤炭企业;税收制度;现状;建议税收是国家为主体参与社会再分配的重要经济手段,虽然税后不能操控煤炭企业的一举一动,但却起到了促进煤炭资调整,保障煤炭供应;保护和集约利用煤炭资,促进煤炭企业发展壮大;转变煤炭经济粗放式发展,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应对消费结构升级;优化能部门的市场化进

2、程等多种功能。一句话,我国煤炭企业发展离不开税收的调控和调节,煤炭企业的税收制度也是政府干预市场的有效杠杆。一、煤炭企业税收制度现状1994年税制改革时,我国实行的是以增值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这一新税制将产品税改为增值税,使煤炭企业税收负担相对增加,当年全国范围内的煤炭企业的实际平均税负比1993年一下子陡涨了5.57个百分点。由于煤炭产品属于自然赋存的矿产资,没有原材料购进,其辅助材料(主要包括采煤用电费用),税改前在产品成本中仅占15,税改后煤炭产品(因没有原材料购进)的进项税抵扣相对较少,造成煤炭行业税负明显大于其他行业,成为工业领域税负最高的行业。此外,煤炭资税和资补偿费双重征收,再加

3、征铁路建设基金,长期积累的税费重叠等问题,更进一步使煤炭行业的经营举步维艰。近年来,随着煤炭市场好转,煤炭销量增加,煤价呈恢复性增长趋势,煤炭企业销售收入增加,增值税负担也随之大幅增加。由于我国煤矿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沉重,再加上税费负担,大多数企业处于亏损或微利状况,生产经营十分困难。当前煤炭行业增值税负担过重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增值税抵扣项目少,二是煤炭生产中可以抵扣的外购材料、电力费用,在成本中比重很低。煤炭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主辅分离后,所得税不能统一汇算缴纳,给企业造成了新的税收负担。一方面,股份制企业利润增加要增缴所得税,而同时存续的企业亏损却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另一方面,存续企业向

4、股份公司提供劳务,要缴纳营业税,进项税却不能抵扣。为保护和促进煤炭资的开发利用,目前我国实行资税和资补偿费双重征收政策。而实际情况是,这种税收政策并没有真正起到保护和促进的作用,资税调整资级差效益的作用也很有限,但却给很多生产经营困难的煤炭企业增加了负担。二、煤炭资税将采用从价计征,企业税负增加税收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公平税赋、调节收入、培植税,合理的税收制度对增强煤炭企业的竞争力和提高行业受益都有积极意义,而从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后,我国煤炭企业的产品税变为增值税,企业税收负担增加,增值税逐渐加重,煤炭行业行业间和行业内不同企业间的税负不公平。2021年国家能局在全国能工作会议上宣布将研究开征

5、化石能消费税,并研究对煤炭资税进行从价计征,煤炭资税从价计征或将于“十二五”期间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税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在2021年11月将原油和天然气资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征收比例为销售额的510。而尽管煤炭资税仍采取从量计征,但焦煤税额标准由8元/吨调整为820元/吨,其他煤种统一为0.35元/吨。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目前对煤炭企业所征收的税费包括:煤炭资税、矿产资补偿费、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上述税费只是名义上的税费名目,而企业实际缴纳的税费名目繁多、远不止于此。在煤炭企业看来,煤企目前所承担的税费负担已经不轻,如再改为从价计征,则会进一步增加

6、税负。也有观点认为煤企的议价能力使其有很强的成本转嫁能力,一旦税费负担上涨,极易导致下游焦化厂、发电厂成本上升,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而影响到国家经济增长和通胀水平。但事实上,煤炭企业自身对于成本传导却并不乐观。目前国内电厂、钢厂等下游企业库存很高,导致煤炭需求萎缩,加上国家发改委对20年煤炭价格涨幅进行了严格限制,因此如果在今年改为从价计征,则煤炭企业很难将成本向下游传导。未来两年由于宏观经济低迷,煤企也会面临同样的情况。三、煤炭资税改革方向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表明,“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推进煤炭资税改革。煤炭资税改革的重点在两个方面:一是调整资税定位。过去,资税被定位为增加财政收入

7、、调节资级差收入的一般税,但资税应定位为目的税,即运用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为国家的特别经济和政策目标服务而设立的税种,目的是节约资,保护环境,防范和化解公共风险。增加财政收入、调节资级差收入,其实只是附带功能。资税定位的这个调整非常必要。在国家总体战略、资条件、能供需的现实情况下,需要通过税收杠杆的作用,促使煤炭工业树立节约发展的全新理念,控制煤炭资开发节奏,节约和高效利用资,保护矿区生态环境。二是改变征收方式。过去一直实行的从量计征,没有充分考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环境污染和资耗减的外部成本,如实反映资价格的变动。资税的税负没有随着价格而动,使得资开采使用成本在价格上涨中所占的比例相对较小,资税

8、对资利用效率的作用遭到削弱,国内资浪费和大规模外流现象也不能被有效遏制。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可以解决这些问题。因为从价计征有利于税收与资市场价格直接挂钩,有助于通过税收调节产品利润和产品结构,影响价格水平,最终调节产业结构。煤炭资税的定位,想必在煤炭行业中是不存异议的。从理论上讲,煤炭资税改革及调整,从长远看有利于国有资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有效配置,同时有利于合理调节税费结构,促进煤炭企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必须承认,煤炭资税从价计征,税率相应提高,必然普遍增加煤炭企业的税负。由于煤炭是基础能,而国内煤炭资又存在供应与消费逆向分布导致的结构性紧缺,煤炭产品需求具有刚性特点,即使价格上涨,需求量也不会有很大下降,这就使得煤炭企业具有转嫁税负的客观基础。煤炭因税负增加而致成本上升,必然会通过价格提升来转嫁成本,会对整个经济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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