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股票的发行与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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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节 股票的发行与流通一 股票的发行:(一) 股票发行的目的:1 基本目的;2 其他目的;(二) 股票发行方式:1、 有无中介机构参与: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2、 发行对象和发行过程中的法律依据:公募发行与私募发行(三) 股票增资发行形式:1、 有偿增资发行;2、 无偿增资发行;3、 有偿无偿互配增资发行。(四) 股票发行价格的形式:1、 平价发行;2、 溢价发行;3、 折价发行。(五) 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方法:1、 议价法;2、 竞价法;3、 拟价法;4、 定价法。(六) 股票发行的操作程序:二 股票的流通:(一) 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的程序:1、开户开户是投资者在经纪商处开设帐户的过程。投资者

2、可以自主选择某家投资银行作为自己的经纪商,投资银行也可以对投资者进行综合评判。因此开户实际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投资者在选择投资银行时,通常要考察投资银行的资本实力、业务水平及信誉状况,择优选择。这就给投资银行提出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要求。投资银行在接受投资者开设帐户时,首先要了解投资者是否具有法定资格。关于开户申请人的法定资格,各国有关法律均有规定,且大同小异。投资者在经纪商处开设帐户时,要登记写明日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职业、 等内容,还要留存印鉴并提供相关证明。这一方面为经纪商了解客户提供了一个窗口,另一方面为经纪商及投资者提供帐单送达、投资咨询等服务留下了一个途径。开设

3、帐户要同时开设资金帐户和证券帐户。资金帐户:可分为三类(1) 现金帐户:用于交易时的现金划转;(2) 投资计划帐户:客户承诺在若干年内每月或每季投入一定金额购买某种股票;(3) 保证金帐户:用于保证金交易时由投资者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证券交易金额与保证金之间的差额由投资银行代垫,代垫部分按市场利率计算,并以所购证券作抵押。资金帐户通常按银行活期利率计息。 证券帐户:证券账户的开设是因为投资者须将所持证券交由经纪商托管,由经纪商提供给客户证明所持证券品种和数量的记录。在证券交易过程中,经纪商根据客户的买卖情况自动从证券帐户中划入或划出证券。2、委托买卖投资者开立帐户后,就可以在投资银行的证券经营部

4、办理委托买卖。所谓委托买卖是指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投资者买卖证券,从中收取佣金的交易行为。投资者办理委托买入证券时,必须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其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内;办理委托卖出证券时,必须是其证券帐户中实有的股票、债券或将债券足额交给证券经纪商。投资者不得采用透支方式用证券经纪商的资金买卖证券,未经授权不得动用他人名下的资金或证券。(1)、委托指令的要素委托指令的内容有多项,正确填写委托单或输入委托指令是投资决策得以实施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环节。委托指令的基本要素一般包括:证券帐号,是投资者在买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时需填写证券帐户号码。日期,是投资者委托买卖的日期,填写年、月

5、、日。品种,是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名称。填写证券名称的方法有全称、简称和代码三种。数量,是指买卖证券的数量,可分为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其中整数委托是指委托买卖证券的数量为一个交易单位或交易单位的整数倍。零数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证券经纪商买卖证券时,买进或卖出的证券不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一个交易单位。按我国规定一个交易单位为“一手”,股票100股为一手,基金以100份基金单位为一手,债券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一手,1股至99股为零数委托。目前,我国只在卖出证券时才有零数委托。价格,是指委托买卖证券的价格。它是委托能否成交和盈亏的关键。一般分为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向证券经纪商发出买

6、卖某种证券的委托指令时,要求证券经纪商按证券交易所内当时的市场价格买进卖出证券。市价委托的优点是:没有价格上的限制,证券经纪商执行委托指令比较容易,成交迅速且成交率高。市价委托的缺点是;只有在委托执行后才知道实际的执行价格。尽管场内交易员有义务以最有利的价格为投资者买进或卖出证券,但成交价格有时会不尽人意,尤其是当市场上市价委托买入多而卖出少的时候,卖出报价会比较高;而市价委托买入少而卖出多时,买入报价会比较低。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要求证券经纪商在执行委托指令时,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比限定的价格更有利于的价格买卖证券,即必须以限价或低于限价买进证券,以限价或高于限价卖出证券。限价委托方式的优点是:

7、股票可以投资者预期的价格或更有利的价格成交,有利于投资者实现预期投资计划,谋求最大利益。但是,采用现价委托时,由于限价与市价之间可能有一定的距离,故必须等市价与限价一致时才有可能成交。此时,如果有市价委托出现,市价委托将优先成交。因此限价委托成交速度慢,有时甚至无法成交。在证券价格变动较大时,投资者采用限价委托容易坐失良机,遭受损失。时间,是指投资者填写委托单的具体时间,也可由证券经纪商填写委托时间。这是检查证券经纪商是否执行时间优先的原则。、有效期,是指委托指令的有效期间。如果委托指令未能成交或未能全部成交,证券经纪商应继续执行委托。委托有效期满,委托指令自然失效。委托指令有效期一般有当日有

8、效与约定日有效两种。所谓当日有效是指从委托之时起至当日证券交易所营业终了之时止的时间内有效;约定日有效是指委托人与证券公司约定,从委托之时起到约定的营业日证券交易所营业终了之时止的时间内有效。如不在委托单上特别注明,均按当日有效处理。我国现行规定的委托期为当日有效。、投资者的签名:以示对所做的委托负责;若预留印鉴,则应盖章。 (2)、委托的方式投资者发出委托指令的形式有柜台委托和非柜台委托。A、柜台委托是指委托人亲自或由其代理人到证券营业部交易柜台,根据委托程序和必需的证件采用书面方式表达委托意向,由本人填写委托单并签章的形式。采用柜台委托方式,投资者和证券经纪商面对面办理委托手续,加强了委托

9、买卖双方的了解和信任,比较稳妥可靠。B、非柜台交易主要有 委托、函电委托、自助终端委托、网上委托等形式。其中 委托是指委托人通过 方式表明委托意向,提出委托要求。函电委托是指委托人填写委托内容后,将委托书采用 或函电方式表达委托意向,提出委托要求。自助终端委托就是委托人通过证券营业部设置的专用委托电脑终端,凭证券交易磁卡和交易密码进入电脑交易系统委托状态,自行将委托内容输入电脑交易系统,以完成证券交易的一种委托形式。网上委托就是证券经纪商的电脑交易系统与互联网联结,委托人利用任何可上网的电脑终端,通过互联网凭交易密码进入证券经纪商电脑交易系统委托状态,自行将委托内容输入电脑交易系统,完成证券交

10、易。(3)、委托双方的责任委托单一经接受,投资者和经纪商之间就建立起受法律约束和保护的委托和受托关系。证券商作为受托人,要忠实地执行委托指令,在委托有效期内按指令要求买卖有价证券,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如果因为证券经纪商的过失而造成委托人的损失,须负赔偿责任。投资者作为委托人,在发出委托指令前应对自己所下的委托指令及可能的后果有足够的认识,委托指令一旦执行,在有效期内,不管证券行情如何变化,委托人必须履行交割清算的责任。如果因为委托人的违约或过失造成证券公司的损失,也须负赔偿责任。(4)、委托指令的处理证券营业部在受到投资者委托后,应对委托人身份、委托内容、委托卖出的实际证券数量及委

11、托买入的实际资金余额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才能接受委托并执行。证券营业部将客户委托传送至证券交易所撮合主机,这也称为申报或报盘。证券营业部接受投资者委托后应按“时间优先、客户优先”的原则进行申报竞价。这里的时间优先是指证券营业部应按受托时间的先后次序为委托人申报;客户优先是指当证券公司自营买卖申报与客户委托买卖申报在时间上相冲突时,应让客户委托买卖优先申报。证券营业部在接受投资者委托、进行申报时还应该作到:在交易市场买卖证券均须公开申报竞价;在申报竞价时须一次完整地报明买卖证券的数量、价格及其他规定的因素;在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委托人买进委托与卖出委托且种类、数量、价格相同时,不得自行对冲完

12、成交易,仍应向交易所申报竞价,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证券营业部不得接受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证券营业部收到客户的柜台递单委托时,柜台工作人员在确认委托者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后,利用柜台电脑终端录入委托指令。 自动委托、自助终端委托和网上委托的身份确认由密码控制。柜台电脑终端在收到工作人员录入的委托指令或其他委托方式下达的委托指令时,会自动检测委托密码是否正确,委托是否符合要求和相应帐户中是否有足额数量的证券或资金等。如果检查无误,则冻结相应数量的证券或资金,并将此笔委托传送至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3、成交(1)、成交方式证券市场的市场属性集中体现在竞价成交环节上,特别是在高度组织化的证券交

13、易所内,会员经纪商代表众多的买方和卖方按照一定规则和程序公开竞价,达成交易。正是这种竞价成交机制使证券市场成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也使市场成交价成为合理公正的价格。证券交易所内的证券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竞价成交。所谓价格优先是指价格较高的买进申报优先于价格较低的买进申报,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时间优先是指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即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者申报。先后顺序按证券交易所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另外目前,证券交易所一般采用两种竞价方式,即在每日开盘时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在日常交易中采用连续竞价方式。所谓集合竞价,是在每

14、个交易日上午925,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对9:15至9:25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的过程。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是: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有效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2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方有效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方有效委托能够全部成交;与选取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深圳证券交易所选取离上日收市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其次,进行集中撮合处理。所有买方有效委托按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电脑交易主机的时间先后排列。所

15、有卖方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也按照进入电脑交易主机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方委托与卖方委托配对成交。也就是说,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所有买人委托的限价均低于卖出委托的限价。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人连续竞价。集合竞价结束、交易时间开始时,即进入连续竞价,直至收市。我国目前规定,每个交易日93o至11:3o、13:00至15:oo为连续竞价时间。连续竞价阶段的特点是,每一笔买卖委托输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

16、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按照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一般连续竞价成交价格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例如,某股票即时揭示的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分别为15.60元(1000股)、15.50元(800股)和15.35元(100股),即时揭示的买人申报价格和数量分别为15.25元(500股)、15.20元(1000股)和15.15元(800股)。若此时该股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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