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老年人居住方式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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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居老年人居住方式调研报告一、引言当前中国正在经历深刻的社会转型,城镇化加速、劳动力迁移流淌频繁、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给丧偶老年人的居住支配带来影响。从变化趋势看,中国丧偶老年人的独居比例持续上升,与已婚子女同住比例逐步降低。1990年、2000年和2021年普查数据显示,65岁及以上城市丧偶老年人独居比例分别为18.3%、24.7%和37.6%;农村这一比例也分别达到18.2%、17.4%和28.9%;2021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数据显示,中国65岁及以上年龄丧偶老年人独居比例已达41.7%。作为打算老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关怀的重要因素,丧偶老年人居住方式的研究对于其养老有着重要意

2、义。二、文献综述从文化影响论看,家庭社会学者认为儒家传统文化对中国及其他几个亚洲国家的亲子同住支配具有重要影响。在儒家文化体系之中,子女将孝敬父母视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子女不孝不仅会受到剧烈的道德责备,还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严厉处罚。已婚子女与父母共居从情感和实际行动上体现了对父母恩情的回报,也被视为“养儿防老”愿望的最终实现。当前,传统孝道已经发生变化。针对华北农村代际关系变迁调查的研究发觉,传统代际交换关系的维系力气和存在的基础已经完全转变,农村传统孝道已经衰弱。父权制虽然没有彻底让位,但已慢慢被淡化;子女对父母的孝顺敬重已经丢失优先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对于新的夫妻关系与年轻人文化的倚重。因此,传

3、统伦理衰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亲子分居。与此同时,老年人自身的偏好也在发生变化。城市老年人更倾向于独立居住或入住养老机构,2021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中,约1/3的农村老年人表示不情愿和子女长期在一起生活。即使是失能老年人,也有超过1/4的失能老年人青睐独居或仅与配偶居住。从现实需求论看,许多研究表明,父母的生活照料需求,例如患病或身体功能受限以及丧偶等因素与亲子同住具有正向相关关系。对于老年人来说,亲子同住可以获得日常照料,生病或出现紧急状况时更简单获得帮助。也有学者认为已婚子女与父母同住主要是为了满意子女的需求。简而言之,亲子同住可视为长期代际交换的一部分,老年父母

4、与子女相互满意对方的需求。从家庭资源论看,经济状况改善使得老年人更有可能独居,父母拥有的资源越多,独居的可能性越大。也有学者从子女角度解释老年人的独居问题,认为子女数量削减或迁移导致的亲属资源缺乏是老年人独居比例上升的主要原因。此外,学者指出住房对代际同住有影响,住房短缺是导致大家庭得以维系的一个原因。后续的一些研究则认为住房对代际同住具有双向影响,它既可能促使子女婚后与老年人同住,亦可能使之分别。子女因住房短缺对父母形成依靠,是导致成年子女与父母同住的重要原因。若亲代有多套住房,其已婚子女更有可能和有条件独立生活,自己独住概率因此上升。三、数据本文使用2021年由全国老龄办组织的第四次中国城

5、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以下简称“第四次调查”)。该调查是中国迄今为止开展的最大规模的老年人口调查,调查范围首次掩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除外)和X省生产建设兵团,样本掩盖466个县(市、区)、1864个乡镇(街道)及7456个社区(村居)。调查对象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60周岁及以上的中国公民。抽样方法采用分层抽样、多阶段抽样、PPS抽样等方法,所得样本近似自加权,样本具有全国代表性。样本规模为22.368万份,抽样比为1%。,调查实际回收样本22.27万份,有效样本为22.017万份,样本有效率达到98.8%。本文的分析样本是56411位年龄在

6、60岁及以上的丧偶老年人。四、结论与政策建议通过对数据和变量进行专业分析,得出结论与政策建议(一)结论本文从宏观(社会变迁)和微观(父母子女)层次探讨了同住或分居的形成机制,从而为推断丧偶老年人居住支配的变迁轨迹供应依据。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梳理,笔者认为当代丧偶老年人的居住支配主要受亲子需求、家庭资源和个人偏好的影响。以此为动身点,提出三个研究假设,并使用2021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进行了相关的实证分析,得出结果如下。( 1)与子女、孙子女同住仍是当前中国丧偶老年人的主要居住方式。分城乡、分性别看,超过半数丧偶老年人与子女、孙子女同住,但是独居比例已经高达41.7%。(

7、 2)丧偶老年人的居住支配受到亲子之间需求的影响。亲代和子代之间的需求越小,亲子间独立居住的可能性越大。在本研究中表现为老年亲代自理能力越强、经济状况越好,则独居的可能性越大。( 3)丧偶老年人的居住支配还受到家庭资源的约束,拥有住房、住房适老性高,则独居可能性更大。( 4)儿子数量对丧偶老年人的居住支配有显着影响,多个儿子意味着丧偶老年人更有可能独居。女儿数量对丧偶老年人居住支配的影响仅在农村地区显着。有别于儿子,拥有多个女儿的丧偶老年人独居可能性更小。( 5)从年龄维度看,丧偶老年人的居住支配呈现倒U形轨迹,独居的可能性随年龄而增加,并在85岁左右达到顶峰,随后趋于下降,意味着重返子女家庭

8、或入住养老机构。( 6)在生命后期,客观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拥有自主权的丧偶老年人倾向于独居以避免同住带来的家庭冲突,自主权力越大,丧偶老年人独居的可能性越大。(二)政策建议健康老龄化意味着创造条件和机会让人们熟悉到自己的潜能,并根据自己的需求、愿望和能力去生活。一是为能够自理的、无住房的丧偶老年人供应福利房或廉租房,解决“有地住”的问题。二是考虑老年人的特别需要,对当前独居丧偶老年人的房屋进行适老性改造,让行动不便的丧偶老年人能够走出家门、融入社区,减轻他们的孤独感和隔离感。三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注意社区养老服务的供需对接,保障丧偶老年人能够在他们的意愿居住方式下度过晚年生活,缓解日益严重的老龄化与少子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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