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公交公司监控中心车辆指挥调度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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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 通辽市公交公司监控中心车辆指挥调度工程项目通辽市公交公司监控中心车辆指挥调度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TZC2011-16】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2011年4月15日 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62.法人授权委托书13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44.合同条款155.政府采购合同书(范本)18第三章投标文件20一、投 标 书21二、资格审查文件23三、投标项目明细报价表(范本)24四、投标项目明细技术参数偏离表(范本)25第四章中标通知书26第五章附件 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明细表27液晶拼接显示幕墙显示监控系统项目技术要求28第一章 招标公告通辽

2、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C2011-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2010年通辽市政府采购目录的规定,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通辽市公交公司监控中心车辆指挥调度工程项目(招标编号:TZC2011-16号)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具备向采购机关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 (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合格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商务要求: 1. 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产品代理证明书、企业

3、相关资质证书;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 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5.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一) 招标项目名称:通辽市公交公司监控中心车辆指挥调度工程项目 (二) 招标项目内容:监控中心车辆指挥调度 (三) 交货日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10天内 (四) 交货地点:按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 (五)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地点及截止时间: 1. 标书领取方法:预投标供应商以投标保证金到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为依据领取招标文件。2. 领取地点: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辽市永清大街378号原财政局三楼)。3. 预投标供应商可到 (通辽市政府

4、采购中心网站)、 招标文件领取起止时间:2011年4月15日 2011年5月3日下午16:00止。 (六) 关于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1年4月15日2011年5月3日下午16:00止。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投标保证金均无息)。如通过银行汇款,以到户为准。3. 收款单位名称: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开 户 行:中行民主路支行行 号: 1041 9900 3047帐 号:1508 0426 6467 4. 未中标供应商在招标会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但对不按时参加招标会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七) 关于招标会 1. 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参

5、加。出席会议的代表,请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 2. 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招标会。 3. 未按规定报送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招标会。 (八) 投送标书地点: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辽市永清大街378号原财政局三楼)。(九) 开标时间:2011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 (十) 开标地点: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通辽市永清大街378号原财政局三楼)。 (十一) 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按下列方式联系通讯地址: 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大街378号 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部(通辽市永清大街378号原财政局三楼)。邮政编码:028000联系电话:0475

6、8275650(传真) 联 系 人:李长辉 霍钧 招标文件下载请点击: 通辽市公交公司监控中心车辆指挥调度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TZC2011-16号) 发布日期:2011年4月15日 第二章 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一) 投标人须知 1.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 投标中所提供货物的来源、质量及服务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

7、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5.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具有普遍约束力。 6.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7. 投标使用的文字应为简体中文。 8. 投标货币应以人民币报价。 9. 合格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商务要求:(1) 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是专营或主营的。(提供复印件装入标书) (2) 具有税务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装入标书)。 (3) 注册资金要求参见招标公告,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银行帐户(提供复印

8、件装入标书)。 (4) 应提供企业基本情况(或经营业绩)等资料。 (5) 投标联合体(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参加投标的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分别与采购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投标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投标时需提供协议合同。如果没有投标协议,不予承认联合体。 (6) 有下列情况者,采购中心有权废标。a) 伪造或冒用他人名义投标的; b) 投标过程中发现进行贿赂的投标者; c) 采用非正常手段干扰评标工作的; d) 开标时,投标单位未派代表来参加的;10.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完全地实质性响应,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于投标截止日前

9、两天递交政府采购中心。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共三份递交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 11. 投标文件均应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书面“授权证书”附在招标文件上,投标代表需带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12.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须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处须由投标人签字盖章。否则后果自负。 13.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同一版本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共三份)。 14. 投标时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参见招标公告。 15. 投标人需对招标项目内容分项报价,但不能只对其中的一项或某几项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16.

10、 中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无中标通知书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可转作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在投标有效期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对在规定期限内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未能交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包括顺延的中标人)。 17.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款总额的5%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均无息,投标保证金可转)在合同履行完成并由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如数返还给中标人,同时收取中标合同金额5的中标服务费。中标人未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条款的,没收履约保证金,补偿采购单位损失。采购单位未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条款,按合同约定赔偿中标人的损失。

11、18. 一家报价无效,转入下一个程序。 19. 货物验收标准。设备安装调试后,使用单位自行组织专家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单,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出现异议以通辽市工商局或技术监督局的鉴定为准。 20. 对于澄清的内容需要有文字说明材料。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密封:(1) 投标文件应使用简体中文并打印,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或委托代理人印签)。 (2)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建立目录页列出投标文件内容清单。 (3) 投标人应将投标项目明细报价表打印,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最后部分。 (4)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坚固的档案

12、袋密封,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投标封套上注明单位名称。 (5) 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招标方对误拆或过早启封的投标文件概不负责。 招标单位名称: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单位地址:通辽市永清大街(通辽市永清大街378号原财政局三楼) 招 标 编 号:TZC2011-16号(二)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所有招标项目质量要求均为正品原装,必须执行国家现行规定的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报价必须分项单独报价。1. 招标项目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等见附件 2. 附件及零配件:按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 3. 技术服务条件:按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 4. 质量保证期:按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 5. 交

13、付日期:按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 6. 交付地点:按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 7.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付合同全款的80%,余款2011年12月31日前付清。 8. 质量标准与服务要求 (1)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执行,由使用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自行验收。(2) 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售前、售中、售后优质全方位服务,并达到服务承诺要求。 (3) 技术规格要求应符合标书要求。 (4) 对于设备中标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 (三)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 2. 截

14、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3.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开标日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对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 开标与评标1. 招标方将于2011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准时召开招标会开标,开标时在有关人员监督下开封标书,以便评标时证实其公正性。2. 按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应不予开封。3. 开标时招标方将在监督人员、评委中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投标价格、是否有保证金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4. 在评标之前,招标方首先审查每位投标人投标资格以及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资格、资质、条件和规定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合同中招标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 5. 对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不包括高于招标文件的资质、质量、条件、规定等)的投标,作为废标剔除。 6. 招标方对有供货和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报价进行审核,审查其是否有计算上的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 (1) 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为准。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基准,进行计算。 7. 投标书中所有投标内容必须分项明细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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