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期末导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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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p 黄文晶 p .12.9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 公安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她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定,查明犯罪、惩罚犯罪的活动。 刑事诉讼法 确立刑事诉讼程序、调节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国家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 (2)程序法规定执法、司法程序 (3)公法调节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刑事诉讼基本框架 主体框架 审判机关 公安机关 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检察机关 (被告人) 辩护人 程序框架 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复核)执行 公安 检察机关 法院 最高院、高院 公安、法院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点 总论(一般性规定) 概述、历史沿革、专门机关、诉讼参与人、

2、基本原则、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期间、送达、诉讼中断、诉讼终结 分论(具体环节) 备案、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刑事和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刑事补偿本学期考试复习重点管辖:备案管辖、审判管辖(中院)、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期间:计算法、二审审判期限、死刑复核上报期限证据:分类、出示回避:种类、做出回避决定的主体辩护:辩护人范畴、律师权利刑罚:种类、执行机关(不同刑罚该由哪一机关执行)

3、侦查:询问未成年人、辨认应遵守的规则、强制措施(拘留)审查起诉:主体、审查成果、备案监督、自诉(范畴、撤诉)审判:无罪判决、发现漏罪的裁判、简易程序、间接证据定罪、判决与裁定的区别死刑复核程序总论部分 一、基本原则(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原则;(2)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3)依托群众的原则;(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5)对一切公民在合用法律上一律平等;(6)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7)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9)审判公开的原则;(1)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权

4、获得辩护的原则;(11)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拟定有罪;(12)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根据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14)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合用国内刑事诉讼法的原则。二、管辖、备案管辖是指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畴,也就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畴上的权限划分。公安机关: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例外:(1)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2)军队保卫部门办理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3)监狱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进行侦查(4)海关走私犯罪侦察局负责走私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 检察院: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国家工作

5、人员的失职犯罪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运用职权实行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法院: 告诉才解决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2、审判管辖:同级法院之间,在审判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级别管辖+地区管辖) 级别管辖 基层法院:除由中级、高档、最高院管辖外,都管 中级法院: ()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也许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高档法院: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院: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地区管辖 犯罪地法院管辖原则上都这

6、样 犯罪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涉及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获得财产的犯罪成果发生地。 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判更合适 被告人居住地: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更合适:例如被告人在居住地民愤更大,本地群众强烈规定被告在居住地审判的。 优先管辖:几种同级法院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 移送管辖:上级移送下级审理、基层报送中院审理 指定管辖:管辖权争议、管辖权不适宜行使,由上级法院指定例题 根据国内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对的的?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 上级人民法院不能

7、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 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三、回避 1、概念:是指与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者其她特殊关系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等不得参与该案诉讼活动。 2、回避的种类: 自行回避:需要回避的人员积极提出 申请回避: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 指令回避:上级领到规定有关人员回避 、回避的人员范畴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4、回避的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扩到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8、系血亲及姻亲关系。 审判人员与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也在回避之列。 (2)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她关系也许影响公正解决案件的同窗,老乡,领导,同事及某些其她关系 ()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或违规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审判检察人员。 、回避的决定主体 (1)审判人员的回避本院院长决定 (2)检察人员的回避本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侦查人员的回避本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决定 (4)法院院长的回避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5)检察长的回避本院监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公安机关

9、负责人的回避同级检察机关检委会决定 (7)书记员的回避本机关负责人固定 (8)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回避根据所处不同的诉讼阶段,分别由该阶段主持进行诉讼活动的机关负责人决定。例题 国内现行刑事诉讼法有关回避的规定不涉及( )。 A. 自行回避 . 申请回避 C. 指令回避 D. 无因回避四、辩护和代理 辩护被告人 代理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 1、辩护制度 2、辩护人律师;人民团队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注意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情形) 3、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权

10、利:职务保障权、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获得告知权、参与法庭调查和辩论权、回绝辩护权、执业保密权、申诉控告权等。 义务:辩护义务、收集减刑、出罪证据的义务等等。 、法律援助 (1)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 (2)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例题 判断对错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不得回绝辩护人继续为她辩护。(错)五、刑事强制措施 1、概念: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2、特点: ()有权合用的主体特定:公检法 ()合用对象特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目的特定:为了避免破坏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状况发生

11、(4)法定性:法律严格规定 ()临时性:是临时措施,要根据状况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的种类 (1)拘传 概念 特点 程序 ()取保候审 概念 合用对象 种类:保证人保证(人保)、保证金保证(物保) 程序 ()监视居住 概念、合用对象、合用程序、场合、被监视人的义务 !期限(不超过个月)(4)拘留 概念 特点 条件:a、拘留对象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b、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她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既有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 有消灭、伪造证据或串供也许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12、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最长3天) 程序 期限:一般10天,特殊1-1天,最长7天()逮捕 概念 权限:决定权检察院、法院;执行权公安机关 条件:证据条件;罪责条件;社会危险性条件(三个条件同步具有) 证据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罪责也许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社会危险性符合刑法规定的逮捕所需的社会危险性 程序 检察院对逮捕进行监督 逮捕的变更、撤销、解除六、期间、送达 1、期间 (1)概念 (2)法定期间 (3)法定期间回转:审查起诉中的退回补充侦查,一审程序中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复核和核准程序中发回重审 (4)延长、恢复 例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

13、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办案期限是不能重新计算的?( ) . 补充侦查完毕后的审查起诉期限 B. 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解决当事人回避申请后的法庭审理期限 D. 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继续审理的审理期限2、送达 概念 主体 对象 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示送达 程序 法律效力七、诉讼中断、终结 概念 意义 合用情形 效力八、证据与证明 、证据 (1)证据种类: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2)证据特性三性 真实性(客观性) 有关性(关联性) 合法性(合法收集、合法形式、合法来源、经法定程序查证)(3)证据分类 原始证据s传来证据 原始第一来源,未通过传抄、复制、转述等 传来由第一来源通过传抄、复制、转述后得到 *言词证据vs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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