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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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范本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酒类零售经营者从事酒类商品零售交易活动应具备的经营条件与应实行的经营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酒类商品的零售经营者。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是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57蒸饰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2758发醉酒卫生标准GB10343食用酒精GB10344饮料酒标签标准GB/T17110商店购物环境与营销设施的要求GB/T17204饮料酒

2、分类(GB/T172041998,eqv0IV:1996)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酒类商品零售alcoholcommoditiesretail以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酒类商品的交易活动方式。4、经营条件4. 1经营资质5. 1.1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的要求。4.1.2应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酒类零售许可待其他证明4.2经营场地酒类零售经营者应有相对固定的、与经营规模或经营技术条件相适应的经营场地,持有房屋产权证或经营场地租凭合同。经营场地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消防和建筑设计防火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

3、酒类批发经营者从事酒类商品批发交易活动应具备的经营技术条件与应实行的经营管理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酒类商品的批发经营者。2规范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是用于本标准。GB2757蒸馀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2758发酵酒卫生标准GB10343食用酒精GB10344饮料酒标签标准GB/T17204饮料酒分类(GB/T17204-1998,eqvOIV:1996)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

4、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酒类商品alcoholcommodities作为商品流通的饮料酒,其他含酒精音频和食用酒精。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加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各种发酵酒(啤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蒸锵酒(白酒、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等)、配制酒(露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用品。3.2酒类商品批发alcoholcommoditieswholesale以向再销售者转售酒类商品为目的的交易活动方式。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酒类批发经营者从事酒类商品批发交易活动应具备的经营技术条件与应实行的经营管理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酒类商品的批发经营者。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

5、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57蒸馀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2758发酵酒卫生标准GB10343食用酒精GB10344饮料酒标签标准GB/T17204饮料酒分类(GB/T172041998,eqvOIV:1996)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酒类商品alcoholcommodities作为商品流通的饮料酒、其他含酒精饮品和食用酒精。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如的含

6、酒精饮料,包括各种发酵酒(啤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蒸饵酒(白酒、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等)、配制酒(露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用品。3.2酒类商品批发alcoholcommoditieswholesale以向再销售者转售酒类商品为目的的交易活动方式。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从事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应当依法执行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二、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随附单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

7、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随附单内容应包括售货单位(名称、地址、备案登记号、联系方式)、购货单位名称、销售日期、销售商品(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数量、单位)等内容,并加盖经营者印章。已建立完善的并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溯源制度的酒类经营者,经商务部认可,可以使用自行制定第一文库网的单据,代替本办法规定的随附单。三、酒类经营者采购酒类商品时,应向首次供货方索取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登记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限生产商)等复印件。酒类经营者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应索取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酒类经营者印章的随附

8、单;对进口酒类商品还应索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酒类经营者应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帐,保留3年。四、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散装酒盛装容器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粘贴符合国家饮料酒标签标准的标识,并标明开启后的有效销售期、经营者及其联系电话。五、酒类经营者储运酒类商品时应符合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和储运的相关要求。酒类商品应远离高污染、高辐射地区,不得与有毒、有害、污染物(源)、腐蚀性等物品混放。六、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以明示O七、禁止批发、储运以下商品:(一)使用非食

9、用酒精等有害人体健康物质兑制的酒类商品;(二)伪造、篡改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酒类商品;(三)侵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酒类商品;(四)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过保质期等的酒类商品和非法进口酒;(五)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酒类商品。八、酒类经营者应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情况,不得擅白转移、销毁待查受检酒类商品。九、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可视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看过酒类批发经营管理制度范本的人还会看:1 .酒类代理销售协议书2 .酒类区域总代理合同3 .酒水购销合同范本3篇4 .饮料销售合同5 .白酒销售公司简介范文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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