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明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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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明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装饰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ngcg20180709采 购 人 :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采购管理机构: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2018年7月目 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3第二部分 竞争性谈判文件5第三部分 技术标准与要求22第四部分 工程量清单25第五部分 图纸26第六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27第七部分 谈判原则和成交标准43 /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编号:ngcg20180709长春市南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明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装饰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情况如下:一、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

2、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明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装饰工程二、 项目编号:ngcg20180709三、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四、供应商资质: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5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登记

3、后方可参与投标。四、采购预算:890,449.00元五、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 六、计划工期: 45天七、工程地点:南关区新星宇之洲B4栋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十、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授权收原件在政府采购中心(自由大路3388号南关区政府334房间)领取采购文件。定于2018

4、年7月19日上午9时30分,持密封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在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谈判,逾期不受理 。 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地址: 南环城路1747号联系人:孙海峰电话: 采购管理机构: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自由大路3388号电 话:85214685 监督部门:纪检监督电话:043185281579采购办电话:043185281665第二部分 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明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装饰工程项目编号:ngcg201807092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3采购管理机构: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4采

5、购方式:竞争性谈判5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6计划工期:45天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以落实8质保期:1年9采购预算890,449.00元10踏勘方式:自行踏勘地点:南关区新星宇之洲B4栋11合同方式:( 总价合同/单价合同)12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谈判单位,均应在收到谈判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管理机构。联系人:孙海峰电 话:13报价有效期:60天14投标保证:无15报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 叁份。17报价文件递交至:2018年7月19日9时30分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9日 9时 30分18谈判时间:2018年 7月19日9时 30分谈判地点:南

6、关区政府321房间19签字盖章要求: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20签署合同的期限: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 7 天内。二、竞争性谈判须知一、 说 明1采购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2合格的供应商2.1 投标申请人须是:满足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资质要求;2.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满足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经理资格要求;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资金来源和项目预算3.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和项目预算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4谈判费用4.1

7、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5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1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下列部分: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部分: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二、竞争性谈判须知 三、谈判程序及内容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技术标准与要求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第五部分:图纸(另册)第六部分:报价文件格式第七部分:谈判原则和成交标准5.2

8、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须知、格式、条款、规范和其他资料。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完整地提交全部资料或报价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谈判文件收受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电报、信函等)通知采购管理机构,采购管理机构应当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具体情况,分别做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澄清文件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7.1在谈判截止期前,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人可

9、主动地或在解答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7.2采购管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的,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管理机构回函确认。7.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准备谈判,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日期和谈判时间。三、报价文件的编制8报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8.2 报价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谈判文件中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10、国法定计量单位。9报价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文件。(1) 报价函(2) 报价一览表(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 谈判保证金(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标书中需有造价人员签章)(7) 资格证明文件(8) 优惠条件、服务承诺等10.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1. 除非合同条款

11、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2谈判保证金12.1 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日期前按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12.2 谈判保证金应为人民币。12.3 凡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12.4 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谈判保证金退还。13报价有效期13.1报价应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13.2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文件的有效

12、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电报、电传等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要求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4报价文件的签署和规定14.1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报价文件正本和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份报价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报价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报价文件中。报

13、价文件如有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处上签字并加盖公章。14.3报价文件中不许有行间加字、涂抹和增删,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签章确认后生效。报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4.4 如果供应商没有按本须知第14.2条、第14.3条要求签署和盖章,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四 报价文件的递交15.报价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5.1报价文件的装订报价文件的装订要求:使用A4纸(白色)打印,装订成固定不可拆开的书册形式。15.2报价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内层包封内,再共同包封在一个外

14、层包封中,并在内层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在内、外层包封的封装处加盖密封标识。15.3在内层和外层报价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5.3.1 注明采购人的名称和地址;15.3.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 采购项目名称(2) 采购项目编号(3)在*年*月*日*时*分(具体的谈判会日期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前不得启封。15.4除了按本须知第15.2款和15.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外层报价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本须知第16.3款规定情况发生时,采购人可以按密封袋上标明的供应商地址将报价文件原封退回。15.5如果供应商没有按本谈判须知第15.1款、第15.2款和第15.3款的规定装订,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将按无效报价处理,同时将报价文件退还给供应商。15.6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包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在报价时单独递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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