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1秋《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85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489153314 上传时间:2023-10-28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19.6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华中师范大学21秋《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85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华中师范大学21秋《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85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华中师范大学21秋《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85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华中师范大学21秋《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85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华中师范大学21秋《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85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华中师范大学21秋《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85》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华中师范大学21秋《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85(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华中师范大学21秋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1. 战国时期,魏国魏文侯任用李悝为相推行的新政措施有:( )A.“明法审令”B.“尽地力之教”C.“善平氽”D.制定法经E.逐渐废除旧奴隶主贵族特权参考答案:BCD2. 试述传统法典名例律一篇的形成及影响。试述传统法典名例律一篇的形成及影响。正确答案:(1)名例律一篇的形成过程rn 名例律是从具律发展演变而来的。rn 战国时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法经。共分六篇依次为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与具法。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对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的总则部分。法经的体例结构为秦律所继承

2、。到汉代丞相萧何在法经六篇基础上斟酌损益增加了户、兴、厩三篇。这样作为总则性质的具律既不在篇首又不居律末而是夹在各篇之间在体例结构上已显示出不合理性。rn 自曹魏律以后具律的地位与整个法典的结构开始变化。魏明帝时尚书陈群等在汉九章律的基础上增加诈伪、断狱等9篇合为18篇同时对秦汉相沿的旧律进行了较大的改革。改革的重要一点是把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放在全律之首集中规定刑罚种类及刑法适用的总的原则使法典显得科学与合理。rn 晋律中又把刑名一篇分为刑名、法例二篇仍放在律首。至北齐律又把刑名、法例二篇合为名例一篇仍置为律之首篇作为“经略罪法之轻重正加减之等差”的统率全律的总则确定了名例律作为封建法典

3、总则与核心的地位。rn 至此正式完成了由具律到名例律的演变。rn (2)名例律的影响rn 中国封建法典总则部分的名称及总则在前统率其后具体罪名、刑罚及审断的体例正式定型。法典的科学性明显增强。中国封建法典体例结构正式确立。中国封建法典的整体水平也由此而达到一个新的高度。隋唐及后世各朝封建法典基本体例结构都以北齐律为渊源。(1)名例律一篇的形成过程名例律是从具律发展演变而来的。战国时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法经。共分六篇,依次为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与具法。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对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的总则部分。法经的体例

4、结构为秦律所继承。到汉代丞相萧何在法经六篇基础上,斟酌损益,增加了户、兴、厩三篇。这样作为总则性质的具律既不在篇首,又不居律末,而是夹在各篇之间,在体例结构上已显示出不合理性。自曹魏律以后,具律的地位与整个法典的结构开始变化。魏明帝时,尚书陈群等在汉九章律的基础上,增加诈伪、断狱等9篇,合为18篇,同时对秦汉相沿的旧律进行了较大的改革。改革的重要一点是把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放在全律之首,集中规定刑罚种类及刑法适用的总的原则,使法典显得科学与合理。晋律中,又把刑名一篇分为刑名、法例二篇,仍放在律首。至北齐律,又把刑名、法例二篇合为名例一篇,仍置为律之首篇,作为“经略罪法之轻重,正加减之等差

5、”的统率全律的总则,确定了名例律作为封建法典总则与核心的地位。至此,正式完成了由具律到名例律的演变。(2)名例律的影响中国封建法典总则部分的名称及总则在前统率其后具体罪名、刑罚及审断的体例正式定型。法典的科学性明显增强。中国封建法典体例结构正式确立。中国封建法典的整体水平也由此而达到一个新的高度。隋唐及后世各朝封建法典基本体例结构都以北齐律为渊源。3. 清朝针对少数民族制定的法律有( )A.理藩院则例B.回疆则例C.苗疆事宜D.“番例条款”参考答案:ABCD4. 西周时期审理刑事、民事案件,宣读判决以后若当事人认为判决不对或有冤屈,可以要求重新审理,这被称为( )。A.成劾B.读鞠C.乞鞠D.

6、上控参考答案:C5. 试论经济法制定与经济法实施的关系。试论经济法制定与经济法实施的关系。第一,经济法的制定是经济法实施的前提。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强了经济立法,在规范市场主体、健全市场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但是,这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其主要表现是:有不少急需的经济法律、法规尚未制定出来;相当一部分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需要抓紧修改完善;有许多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虽很重要,但层次低,权威性差,这就给经济法的实施造成很大困难。过去,经济法的实施之所以存在不少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制

7、定经济法时没有充分考虑其实施成本的高低和实施效果的好坏。例如:有些规定不适应新的情况,不符合实际需要;有些规定太笼统,不配套,可操作性差;有些规定互不一致,相互抵触,使人无所适从;有些规定法律后果不明确,或者执法机关及其职责不明确,或者执法机关不执法的后果不明确;等等。因此,在我们强调经济法实施的时候,必须同时强调提高立法质量。 第二,制定经济法是为了实施经济法。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法的实施更为重要。只有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保证经济法的实施,发挥经济法的作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如果制定了经济法而不能实施,即使经济法

8、制定得再好也毫无意义。总的来说,我国经济法实施的成绩是主要的,是主流,必须肯定。但是目前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不少法律、法规包括经济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切实贯彻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相当严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犯法、违法办案等恶劣行为也屡有发生。这种状况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败坏了国家的声誉,对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第三,今后,一方面要继续加强立法工作,把经济立法放在重要位置,提高立法质量,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在法律制定后,如何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已经成为我国法制建设的关键环节。随着人

9、们对于法律实施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提高,随着法律实施的力度逐步加大,经济法实施的状况必将日趋改善。 6. 下列有关人权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 A马克思主义法学最早提出了人权的理论 B人权仅为一种法定权利下列有关人权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马克思主义法学最早提出了人权的理论B人权仅为一种法定权利C第二代人权的内容主要是发展权、环境权等D人权只是国际法上规定并保护的权利ABCD人权的理论是18世纪资产阶级学者提出的,故A的说法不正确。人权不仅作为法定权利,还包括应有的权利和实有的权利两个层面,故B的说法不正确。第二代人权中首要的是生存权,故C的说法不正确。对于人权问题国际法国内法都应予以

10、保护,故D的说法不正确。7. 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动产的租赁关系应适用( )。 A动产所在地法 B承租人营业所所在地法 C出租人营业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动产的租赁关系应适用()。A动产所在地法B承租人营业所所在地法C出租人营业所所在地法D承租人住所地法C8. 如何理解男女平等原则下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如何理解男女平等原则下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1)保护妇女权益和实行男女平等是完全一致的,两者并不矛盾。前者是后者的必然要求和必要补充。 (2)特别提出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破除旧观念和旧思想的必然要求。几千年来在我国社会中形成的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男女两性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尚

11、有实际上的差别。 (3)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由女性的生理差别所提出的现实需要。只讲男女平等,不强调对女性特殊权益的保护,不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 综上,只有在坚持男女平等的基础之上,加强对妇女权益的保护,才能现实地实现男女平等,构建稳健和睦的社会主义家庭。 9. 汉立法活动始于( )A.九章律B.约法三章C.傍章律D.越宫律参考答案:B10. 梁某已80多岁,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拮据,欲立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梁某已80多岁,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拮据,欲立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人。梁某的外孙子女、侄

12、子、侄女及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这些人中谁不应作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A外孙子女B侄子C侄女D干儿子A提示 本题考查遗赠扶养协议 继承法第31条的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需要指出的是,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

13、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里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包含被继承人的外孙子女。可见,外孙子女实际上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只不过是发生在代位继承中而已。但侄子、侄女、干儿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依法可以作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故A项正确。 11. 如果被告人与辩护律师的意见分歧较大,律师应( )A.对有分歧的事项按自己的观点辩护B.对有分歧的事项拒绝辩护C.将有分歧事项交由法院裁决D.将有分歧事项交给被告人自行辩护参考答案:D12.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法典是( )A.大清律集解附例B.大清律例C.大清新刑律D.大清

14、会典参考答案:B13. 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的重要原则是“一妻多夫制”。(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14. 为晋律作注释的是( )。A.羊祜B.张斐C.杜预D.裴楷参考答案:BC15. 我国律师法规定,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有( )名以上合伙人。A.2B.3C.4D.5参考答案:B16. 两个以上的专利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 ) A最先申请人 B最先发明人两个以上的专利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A最先申请人B最先发明人C所有的申请人D所有的发明人A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专利申请冲突的解决 专利法第9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故A项正确。 17. 清朝的会审制度有( )A.大审B.朝审C.热审D.秋审参考答案:BCD18. 1991年5月,冯敏因受单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1997年6月,其妻王慧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月,冯1991年5月,冯敏因受单位行政处分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1997年6月,其妻王慧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月,冯敏所在单位欲将其除名,亦向同一法院送交了宣告冯敏死亡申请书。下列有关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