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起草说明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487949186 上传时间:2022-08-17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起草说明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浙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起草说明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浙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起草说明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浙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起草说明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浙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起草说明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浙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起草说明》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起草说明(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浙江省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办法起草说明一、背景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中小企业迅速崛起,投资创业活跃,资金需求旺盛。但是,长期以来,我省企业融资结构不尽合理,一方面银行间接融资比例过高;另一方面,民间资金充裕,民间融资难以合理引导和规范等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股权投资基金作为直接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可以将分散的可投资资金转化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资本,是拓宽融资渠道,规范民间资金的重要工作。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利于提高社会资本配置效率,优化企业股权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对我省构建结构合理、功能规范、富于弹性的多层次的地方金

2、融体系,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从我省股权投资基金现状来看,依然存在不少问题,起步较晚,规模偏小、缺少著名品牌,区域发展不平衡,基金发展明显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一是发展过于保守,总体规模偏小。以创业投资基金为例,同位于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和江苏的发展情况均好于我省,其机构数量和投资金额都要高于我省。虽然我省具有民间资金充裕的优势,但由于缺少金融创新和探索试点,资金优势依然未能转化为资本优势。二是发展水平较低,难以发挥支撑作用。近年来,我省存贷款余额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大量短期存贷款余额差需要有更高小的投资回报渠道,而省内却缺少真正适合浙江市场的高端金融服务行业,短期投资不短

3、流出省外。虽然我省投资者对发展各类基金的主观热情很高,但由于缺乏相关制度保障,缺乏较强的专业能力支持,客观上限制了基金的发展。三是缺少著名品牌机构,没有业内话语权。长期以来,我省一直注重培育和完善市场经济,以市场机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但却相对忽略了高端金融服务行业的支持力度,我省金融服务机构难以在全国资本市场浪潮中立足。四是地区发展不平衡,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如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在杭州、宁波地区,而丽水、衢州等欠发地区发展缓慢,直接影响了当地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四是假借基金的非法活动时有发生,风险防范工作任重道远。在私募基金领域存在较多不规范的资金运作,由于缺乏法律制度的规范,其定位尚不明确,容易

4、产生非法集资等现象,存在极大的风险和隐患。为了加快和规范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切实解决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2008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浙江金融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34号),明确提出鼓励民营资本为主体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使各类基金组织成为我省充裕的民间资金转化为产业资本的重要载体。2009 年,省政府办公厅根据该文件的精神,出台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57号),规定由省工商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工商登记管理办法,做好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工商登记工作,统一登记流程,规范机构名称。近期,省局根据这一要

5、求,对股权投资基金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约见了浙商创投、通联创投等投资公司高管,在此基础上针对股权投资基金在工商登记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起草了办法。二、办法的主要内容(一)企业类型。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形式。需要说明是,股权投资企业还可以采取合伙企业,一般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有意见认为,办法应当具体明确除公司外,股权投资企业的企业类型可以为有限合伙,排除普通合伙。理由是:2007年实施的新合伙企业法与旧法相比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新增了有限合伙这个新的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取国外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经验,通过合伙企业内部更为灵活的权利义务分配

6、关系,把拥有专门管理技术或高新技术的投资人与拥有大量资金的投资人结合起来,实现管理技术与金融资本的强强联合。从实践情况来看,设立为有限合伙企业的需求比较大。另有意见认为,合伙企业法并未强制性规定投资类的合伙企业必须采取有限合伙形式,只是对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在合伙人责任分配方式等问题上作了不同的规定。采取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属于意思自治范畴,应当由合伙人根据实际情况经商议后自主选择。上海、天津和宁波的办法均未具体区分有限合伙、普通合伙。办法采纳了这种意见。(二)投资人人数。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超过50人。因此,以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形

7、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以及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股东、合伙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是,对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上限,上位法没有做出规定。办法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参照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的规定,未区分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对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的合伙人人数作了统一规定。此外,办法对以股份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发起人和股东人数上限也作了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都属于公开发行,需要经过证监部门批准。06年新公司法、证券法出台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

8、知,明确暂停审批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股份。因此,根据以上规定,以股份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发起人及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三)名称。为了便于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通过企业名称与其他企业、其他投资类企业相互区分,其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可以分别表述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需要注意的是,以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采用“合伙企业”等字样。组织形式后还应当标明“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等字样。(四)注册资本。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作为高端的金融服务企业,较高的注册资本是保障其正常投资运作的条件之一。上海的登记办法规定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

9、本不得少于1亿元,天津的标准为1000万,宁波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000万。从我省实际情况出发,办法确定了3000万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另有意见认为,3000万的注册资本限额过高,建议规定为1000万或2000万比较合适。而对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的要求相对较低。以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应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以股份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应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办法参照上海、天津和宁波的规定,明确单个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不应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办法还规定了股东、合伙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此外,有意见认为,办法应当明确公司制的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10、注册资本是否可以分期缴纳。上海、宁波的办法均未特别规定分期缴纳的问题,实际上可以直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分期出资。天津的办法规定了实收资本的最低限额,实际上允许注册资本分期缴纳。因此,办法未专门对注册资本分期缴纳问题进行规定,实践中可以直接按照公司法执行。(五)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股权投资基金相关资料: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各种类型的投资。投资基金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

11、基金业的发展是金融创新的重要表现。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投资基金目前主要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各类专业投资基金等。(一)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是指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其对企业的投资仅限于未上市企业。它的投资对象大多是创业期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是一种不可替代的且能较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障碍的投资制度。据初步统计,全省以“创业投资”、“创业风险投资”、“风险投资”为名称注册的企业约200家,注册资本约70亿元。在这些企业中,一部分以基金方式通过委托专业管理公司进行创业投资业务,一部分以公

12、司自身为主体进行创业投资。2005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颁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并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但是,已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的数量并不多,且大多集中在杭州、宁波两地。大约占企业总量70%、资本总量50%的创业投资企业没有在管理部门进行备案。一是部分企业的设立和运作不符合备案条件,如注册资本不高等。二是部分企业不了解备案制度,对优惠政策并不知情。(二)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相比,产业投资基金主要从事成熟期企业、企业并购重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大型实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

13、可以支持解决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的资金瓶颈问题,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尤其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可以通过引导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实现政策的引导作用。(三)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主要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对引导储蓄资金转化为投资,稳定和活跃证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优化金融结构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繁多,可按不同方式进行分类。根据组织形式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根据投资对象不同,可分为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根据募集方式不同,可分为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公募基金受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制,相对比较规范。但是,对私募基金缺乏严格

14、的法律界定,资金数量较大且来源复杂,主要有以下模式:一是“阳光私募”。该类基金让客户把资金交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署管理协议,由私募基金管理负责投资,而资金托管在银行。管理人购买一定比例,避免由于利益不一致引起的利益输送。这类私募受到信托法的制约,相比比较规范。二是公司型私募基金。这类基金由几个人出资成立一个公司,注入一笔资金,交给一个专业的管理公司去管理。特点是参与者必须成为股东,缺点是难以发展壮大,通常在熟人间操作。三是松散型私募基金。这类基金由一个人或一个团队为有资金的客户服务,提供咨询或代理操作。其合伙形式多样,有的以公司形式接受资金投资委托代理,有的仅以口头协议直接为客户进行帐户操作。四是借用名义的私募基金。这类基金主要通过借用名义上很专业的名称,采取 、推销的手段欺骗投资者,以此骗取钱财,这是风险隐患最大的一类。(四)其他各类专业投资公司不以“创业投资”为名,主要从事实业股权投资的各类投资公司,有助于将闲散的社会资金转化为企业的生产资本,提升企业管理,最终达到有效配置社会资源,促进生产要素流通增值的目的。它可以改变企业融资长期依靠银行,居民财富增长过度以来储蓄的不合理格局。虽然这类投资公司数量众多,但真正从事股权投资的公司并不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