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电饭锅能效标准(征求意见稿)doc-国家标准化管理委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487788588 上传时间:2023-12-16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32.9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动电饭锅能效标准(征求意见稿)doc-国家标准化管理委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自动电饭锅能效标准(征求意见稿)doc-国家标准化管理委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自动电饭锅能效标准(征求意见稿)doc-国家标准化管理委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自动电饭锅能效标准(征求意见稿)doc-国家标准化管理委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自动电饭锅能效标准(征求意见稿)doc-国家标准化管理委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自动电饭锅能效标准(征求意见稿)doc-国家标准化管理委》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动电饭锅能效标准(征求意见稿)doc-国家标准化管理委(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X-XX-XX实施200X-XX-XX发布自动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automatic electric rice cookers (征求意见稿)GB 12021.6200X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ICS 27.010F 011GB 12021.6200X前 言本标准第4.3条4.5条和4.6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司、国家标

2、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一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理用电分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州日用电器检测所、北京家电研究院、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苏泊尔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伟、成建宏、李新义、王攀、王巧东、柏长升、孟诚诚I自动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自动电饭锅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节能评价值、待机能耗、保温能耗、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电热元件为加热源的在常压下工作的自动电饭锅,其额定功率为400W2000W。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

3、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QB/T 3899 自动电饭锅GB 4706.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 自动电饭锅能效限定值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electric rice cookers在满足待机能耗和保温能耗要求的前提下,自动电饭锅在标准规定测试条件下的最低允许热

4、效率值。3.2 自动电饭锅节能评价值 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for electric rice cookers在满足待机能耗和保温能耗要求的前提下,自动电饭锅在标准规定测试条件下达到节能产品认证要求的最低热效率值。4 技术要求4.1基本要求本标准所适用的自动电饭锅,应符合QB/T 3899 和GB4706.19的要求。4.2能效等级自动电饭煲能效等级分为5 级,其中1 级能效最高。各等级产品的能效值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对于有多种功能的产品,其某一等级的产品应至少有一个功能能不低于表1的规定。表1 自动电饭锅能效等级额定功率P(W)热效

5、率值 (%)能效等级12345P4008884807260400P6008985817462600P8009086827664800P100091878377661000P200092888478684.3 能效限定值对于金属内锅类自动电饭锅,其能效限定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4级。对于非金属内锅的自动电饭锅,其热效率限定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5级。4.4节能评价值对于金属内锅类自动电饭锅,其节能评价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2级。对于非金属内锅的自动电饭锅,其节能评价值为表1中能效等级的3级。4.5 待机能耗具有待机功能的自动电饭锅,其待机能耗不允许超过2W.h/h。4.6 保温能耗电饭锅按附录1中2.

6、3 的方法保温6小时,其每小时保温能耗应不大于表2的规定。 表2 自动电饭锅保温能耗额定功率P(W)保温能耗(W.h)P40050400P60060600P80070800P1000801000P20001005 试验方法自动电饭锅的实验条件及方法按附录1的规定进行。6 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6.1.1 能效限定值、待机能耗和保温能耗应作为自动电饭锅出厂检验项目。6.1.2 经检验认定能效限定值、待机能耗和保温能耗不满足4.3、4.5和4.6条要求的产品不允许出厂。62 型式检验6.2.1自动电饭锅产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能效限定值型式检验:a) 试制的新产品;b) 改变产品设计、工艺或

7、所用材料明显影响其性能时;c)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检验要求时。6.2.2 型式检验的抽样,每次抽3台,其中两台试验,一台备用。试验结果两台均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批为合格;如果两台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为不合格。如果有一台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对备样品进行测试,如测试结果符合则判定为合格;如测试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1附录1(规范性附录):实验方法1 试验条件1.1 电源电压 电饭锅应在额定电压1%,额定频率0.5Hz的条件下工作。如果器具规定了额定电压范围,则试验按器具使用时所在国的供电电压进行试验。1.2 试验环境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8、; 环境温度:202,且试验室内无气流及热辐射影响。1.3 试验仪器 电压表、功率表、电能表、温度记录仪的准确度应不低于0.5%; 测量温度用的仪器分辨率为0.1;衡器在满量程时,相对误差不超过0.1%,最小显示(刻度)值为5g;计时器的精度为2s/h;热电偶应用线径不大于0.3mm的细线热电偶。1.4 水试验使用饮用水。1.5 电饭锅的初始条件每次试验前,内锅、发热盘、锅外壳与环境温度之差在5以内或电饭锅至少有6小时没有工作。1.6 控制装置设置 试验在正常煮饭功能档进行。对于有多种功能的电饭锅,试验在使用说明书中明示的最节能档进行。2 试验方法2.1 电饭锅热效率的试验方法如下:测试时,初

9、始水温应与环境温度一致,用称重法向内锅加水,达到内锅额定容积的80%,测量初始水温T1 ,将热电偶穿过锅盖,应不影响电饭锅的正常煮饭状态,设法将热电偶测温点固定在内锅距底部中心点10mm处,然后按1.1规定通电,并用电度表测量电饭锅的耗电能(量)。当内锅水温升到90时,立即切断电源,读取耗电能(量)。断电后,由于发热盘的热容量及滞后原因,内锅水温在断电后还会上升,观察水温升高到下降为止,读取内锅中水温最高温度值T2 。按公式(1)计算热效率:1.16G(T2-T1)100% E = (1)式中:热效率,% ,精确到0.1%;G试验前水量,kg;T1 试验前初始水温,;T2 试验后最高水温,;E耗电能(量),Wh 。2.2 待机能耗的测定测定自动电饭煲在待机状态下4小时的能耗,然后计算出每小时的耗电量。2.3 保温能耗的测定向内锅加入额定容积80%的的水并通电加热,待水温达到90度时强制使器具进入保温状态。保温温度控制在6580度之间。测定6小时内的耗电量,然后计算出每小时耗电量。2.4 输入功率偏差的试验方法按GB 4706.19-2004标准第10章进行。电饭锅输入功率偏差应+5%,-10%。2.5 内锅实际容积的试验方法按QB/T3899-99标准第3.3条进行。电饭锅内锅实际容积偏差应应不小于额定容积的9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