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基本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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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会法基本知识讲座主讲人:马兰芳一、什么是工会法工会法是调整工会与国家、工会与行政机构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它包括工会活动的宗旨及范围,成立工会的程 序,工会的法律地位、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工会的权利和 职责,工会经费的征集与使用等。二、我国工会立法的发展过程1920年11月21日成立上海机器工会,这是中国共产 主义小组领导下的第一个革命工会组织,工会主席是上海共 产党早期组织成员李中,出版刊物机器工人。工会是工 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社会经济矛盾和劳动关系矛盾的市 场,是工人阶级在反抗资产阶级的剥削和压迫的斗争中为保 护和争取自身利益在自愿结合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此后,1924年孙中

2、山领导的广东国民政府颁布的工会条 例。1928年国民党政府颁布了工会组织条例,1932年 和1947年分别修正为工会法。真正代表工人阶级利益和意志的工会立法,始于1921 年8月11日,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不到一个月,就在上海 成立了领导工人运动的总机关一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1922 年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制订的劳动法案大纲。1925年5 月1日,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成立了中华全国 总工会。1930年,中央革命根据地制定的赤色工会组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 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作第一次次修 改,并于1992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3、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8年开始第二 次对工会法进行修改,并于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就是现行的工会法。现行工 会法进一步突出了工会的维护职能(工会具有维护、建设、 参与、教育四大职能),进一步保障了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 的权利,进一步加强了职工民主权利的法律保护,进一步健 全了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保障了工会工作的物质基 础,加强了工会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保护,确定了违反工会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三、工会法的基本框架及各部分应把握的重点 工会法共有七章五十七条。第一章总则应把握的四个

4、重点:(一)工会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工会法第一条明确了工会法的立法宗旨和依据。工会法的立法宗旨:一是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 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二是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三是发挥 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工会法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 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 工的合法权益。(二)工会的性质工会法第二条就是关于中国工会性质的规定。这个规定明确了三个层次的含义:第一,工会的性质是群众组织, 而不是政党组织;第二,工会不是一般的群众组织,而是工 人阶级的具有阶级性的群众组织;第三,工会是职工自愿结

5、合的具有阶级性的群众组织。从而揭示了工会的本质属性是 工人阶级的阶级性、广泛性和自愿性的群众性的统一。(三)工会活动的基本准则工会法第四条的规定明确界定了工会活动的三个准 则。一是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二是工会必须以党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为一切 工作的出发点;三是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法第二条和第六条都明确规定了: 维护职工 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职工合法权益的范围包括:民主权利、劳动权利、民事和经济权利等。工会组织侧 重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劳动权益。2、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手段

6、。工会维护职工合法 权益的两个主要手段一是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二是职 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法第六条就两个手段作了明确的 法律规定。第二章工会组织应把握五个重点(一)工会组织原则工会法第九条等条款作了规定,概括地讲,要坚持 以下原则: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坚持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 织领导为为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的原则。4、产业与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二)工会组织制度1、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全国和地方工会代表大 会每年召开一次。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一般 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工会委 员会,每届任期35年。会员200人以

7、下的基层工会一般 召开会员大会。2、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3、民主选举制度。各级工会委员会都实行民主选举产 生。4、委员替补、增补制。经选举产生出的工会委员会委 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当他们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 整其委员职务时,经有关民主程序,实行增补、替补。工会 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实行选举,不能实行增 替补。(三)工会组织形式1、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席、副主席、经审主任选举产生。2、工会工作委员会。为上级工会的派出机构,主任、 副主任由同级党委征得上级工会任命。3、基层工会联合会。是指若干企业、事业单位,在各 自成立基层工会组织并民主

8、选举产生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的 基础上,在一定区域或行业范围内建立的区域或行业基层工 会组织。4、联合基层工会。是指两个以上单位由于各自会员人 数少,不能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而联合建立起来的基 层工会委员会。(四)工会的组织体系中国工会的组织体系包括基层工会组织、地方工会组 织、产业工会组织和全国总工会。工会法第十条、第十 五条和第十六条对此作了具体规定。1、基层工会组织。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事 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 员会;不足二十五人,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 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放宽 了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在人数上的限制,

9、对小企业联合建立 基层工会的组织形式予以肯定,为小企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 从法律上提供了依据和保障。2、地方工会组织。工会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县 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地方总工会委员会是工 会的地方组织,地方总工会委员会按照我国行政区划建立, 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和县(市、旗、 区)三级。3、产业工会。工会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同一行 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 地方的产业工会。建立产业工会便于及时了解职工情况, 集中研究和解决问题,有效加强行业协调。产业工会一般在 全国、省、市(县)三级建立。地方产业工会组织设置,由 同级地方总工会确定。4、

10、全国总工会。工会法第十条第五款规定: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这就是说,中国工会是一个统 一的组织。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没有根本利益冲 突,没有任何理由分裂为互相对立的两派或几派组织。中国 工会从产生之后,很旱就和无产阶级政党发生密切联系,并 成为中国共产党联系工人阶级乃至武装斗争的重要力量。可 以说,中国工会从产生之日起就有浓厚的政治色彩,这一点 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工会。(五)工会的组织保障1、组织管理与监督(1)工会组织建立必须经上级工会批准。工会法第 十一条规定: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 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按照法律 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

11、地方总工会的建立要报全国总工 会批准;自治州、市、县总工会的建立要报省、自治区、直 辖市总工会批准;自治州所辖市、县总工会的建立要报自治 州总工会批准。全国产业工会的建立要报全国总工会批准, 地方产业工会的建立,应根据其特点报地方同级总工会或者 上级产业工会批准。(2)工会组织不得随意撤销和合并。工会法第十二 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分别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 销、合并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 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 级工会。”(3)对下级工会组织的建立实行指导和帮助。针对一 些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存 在阻力、进展

12、缓慢、覆盖率低的状况。工会法第十一条 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4) 依法对工会干部进行保护。为保证工会干部任期 内依法履行职责,防止对其不法侵害。工会法第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 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 上一级工会的同意。”工会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罢 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 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 数通过,不得罢免。”(5) 工会干部任用实行回避制度。工会法第九条第 二款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 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2、基层工会干部设置为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配备,保证基层工会干部有充分的 时间和精力从事工会工作,工会法第十三条规定:职 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 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 确定。这一规定从法律上确认了基层工会需要保持一定数 量的专职干部,从组织上保证了基层工会活动的开展;同时 又从实际出发,明确了控制基层工会专职干部编制的原则, 对于加强基层工会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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