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作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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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试 行)江苏省作家协会章程 规定“凡赞成省作协章程, 发表或出 版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创作、评论和翻译作品者,从事文学编辑 和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由本人申请,省作协会员二人介绍或 团体会员推荐,经省作协审议批准,即为省作协会员” 。为更好执行上述规定,认真慎重做好会员发展工作,特制定 本细则。一、申请条件(一)申请入会者应是户籍在江苏省的公民、驻江苏解放军和 武警部队官兵、中央驻江苏企业或单位以及长期在江苏省内工 作、居住的人员等。(二)申请入会者一般应为江苏省地级市作协会员。 (江苏省地级市作协包括:南京市作协、无锡市作协、徐州市 作协、常州市作协、苏州市

2、作协、南通市作协、连云港市作协、 淮安市作协、盐城市作协、扬州市作协、镇江市作协、泰州市作 协、宿迁市作协。 )(三)江苏省省直机关单位、驻苏现役军人和驻宁高校工作人 员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可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四)申请者须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或全国主要原创文学网站 上发表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有独立创作且结集出版的文学作品集,或长期从事文学的编辑、教学、组织工作,成绩突 出。1、主要从事文学创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在国内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作品: 中 篇小说(包括报告文学)不少于 3 篇;短篇小说不少于 5 篇;散 文不少于 20 篇;诗歌不少于 15 首

3、;(2) 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专著、 长篇小说 1 部以上,或有独立 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不少于 20 万字;(3) 在省级以下报刊发表大量作品及自费出版个人作品集、 专 著、长篇小说,在评审时可适当参考;(4) 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 在 100 万次以上的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 50 万字;(5) 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 在 50 万次以上的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 20 万字, 且有独立创 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或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报纸发表文学作 品不少于 3 万字;(6) 影视、戏剧作品参照以上发表和出版条件,影视、戏剧作 品在省级以上广

4、电单位播出或公映视同发表。2、主要从事文学理论评论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省级以上文学和学术期刊、报纸发表理论研究与批评作品不少 于 3 万字,或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学理论研究与批评著作。3、主要从事文学翻译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文 学翻译领域有一定成就、贡献或实践经验。有独立翻译出版的文 学著作 1 部以上,或在专业学术报刊和省级以上文学期刊、报纸 发表独立完成的翻译作品不少于 15 万字。4、主要从事文学编辑、教学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应岗位工作 5 年以上,发表或 出版过一定数量的文学作品,工作成绩突出。5、主要从事文学组织工作的

5、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在地 市级以上文联、作协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或专职从事文学组织工作 3 年以上,在县级以上文联、作协专职从事文学组织工作 5 年以 上,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的作品,对促进文学事业发展有突出 贡献。6、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应为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 自费出版的作品不作为主要参考标的。二、申报材料(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 )江苏省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 :1、申请表纸质表格一式两份,由本人如实填写(可用电 脑打印);推荐意见栏须填写介绍人或所属地级市作协推荐意见, 同时加盖地级市作协公章。2、提供 3 张两寸证件照( 2 张直接贴在表格上, 1 张备用于 办理会员证)。3、同时

6、提交申请表电子格式, 发送至 。(三)申报材料详细目录清单及 30 元报名费。(四)申报作品:1、结集出版作品: 须提供有代表性的个人作品集 1-2 部(正规出版社出版) 。其他作品集,须提供作品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 结集出版作品均须经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查询核实为国家合法 出版物。自费或合作出书情况,应作出说明,以供参考。非法出 版物为无效材料。2、期刊、报纸发表作品:须提供在省级以上文学期刊或报 纸发表的代表性作品,中篇小说(包括报告文学)不少于 3 篇, 短篇小说不少于 5 篇,散文不少于 20 篇,诗歌不少于 15 首,文 学理论评论不少于 5 篇。其他作品请开列作品目录,注明发表时

7、间,刊物报纸名称,作品名称、体裁、字数。3、网络发表作品,须提供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 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在 50 万次以上不少于 20 万字的原创完本 文学作品, 并打印不少于 5 万字的作品内容, 同时注明发表时间, 网站名称、作品点击量(给出可直接查阅点击量的网络链接) 。 网络发表作品须符合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申请者须拥 有作品著作权;影视、戏剧作品,可提供文学脚本、相应影像材料和播出证 明;翻译作品,须提供不少于 20 页的所译作品原文对照复印件。(五)获奖情况及作品影响:须提供地市级以上重要文学奖项 获奖证书复印件 (笔会、论坛等奖项除外 ),或有全国性影响的网 络文学

8、原创作品大赛奖。作品被省级以上文学选刊、文艺理论刊 物选载及评论情况,请提供相关文字材料。三、审批程序(一)江苏省作协每年审批一次新会员。(二)申报材料应于当年 9 月 30 日前寄送至江苏省作协联络 部,因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列入本年度审批讨论。(三)省作协联络部将申报材料收齐整理后,按文学门类进行 分组,并适时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名 单报送省作协书记处。(四)经省作协书记处审批通过后,新发展会员名单将在江苏 作家网上公示,并有书面通知寄发至各市作协和新发展会员本人 (1 份审定通过的申请表同时寄送各市作协备案)。四、其他有关注意事项(一)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条件仅表明具

9、有申请入会的资格;(二)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作者, 均可从江苏作家网自行下载 江 苏省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 ,或向所属市作协、省作协联络部领 取;(三)各市作协会员可以由省作协会员二人介绍或所在地级市 作协推荐,但均须所在地级市作协审核盖章,凡未经审核盖章的 申报材料概不接收;(四)申请表所填报信息及申报作品,须真实有效。各市会员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各地级市作协负责审核,并确认盖章。省直 机关、驻苏现役军人、驻宁高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省作协联络 部负责审核确认;(五)申报材料在本年度内有效,评审结束后退还,申请人可自行到省作协联络部领回材料。未获批准者,可以取回材料,也可将材料暂存省作协联络部,在下一年度申报时再提供补充材料 后继续参加评审;(六)有抄袭、剽窃行为的申请者,将直接取消其申请资格。邮寄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 50 号省作协联络部(注明申报 会员)邮编:210019电话:025-86486012 、 13851582820邮箱:附: 1、江苏省作家协会入会申请表2、填表说明3、关于非法出版物的说明江苏省作家协会2013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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