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实施方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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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洪绪中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评价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山东省素质教育会议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更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断增强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教师教育教学综合考核评价方案。一、考核对象全校在职在岗的全体教职工。二、考核内容及办法考核从道德规范、教学常规、研究与提高、教育教学效果、工作量、特色工作等方面进行千分制考核。(一)道德规范( 120 分)1、政治表现( 20 分)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教师、领导

2、评议各占25,计 10 分。每学期领导、教师进行一次评议,分别按1:1 比例分 A、B 两档, A2.5分、 B2.25 分。政治学习笔记每学年检查两次,每次不少于5篇, 3000 字。分别按 1:1 比例分 A、B两档, A2.5 分、 B2.25 分,不交者不得分, 此项规定适应于以下各项上交材料的检查。2、师德修养( 20 分)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举止文明端庄;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公正、公平、严谨客观地行使监督评议职责,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教师、领导评议各占25,计 10 分。每学期领导、教师进行一次评议,分别按1:1 比

3、例分 A、B 两档, A2.5 分、 B2.25 分。日常表现情况占50计 10 分。依据滕州市教育局关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处理办法,每违反一条减5 分;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根据事故等级分别扣5 分、 3 分、 2 分。3、遵纪守法( 20 分)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不准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不准公开排列学生考试名次。1按对相关制度的遵守情况及领导、教师的评议、学生问卷情况分档计分。领导、教师的评议各占 25,计 10 分。每学期领导、 教师进行一次评议, 分别按 1:1 比例分 A、B 两档, A2.5 分、 B2.25 分。每学年四次学

4、生评教,每次按1:1 比例分档计分, A1.25分 B1 分;查阅资料 5 分。4、出勤( 60 分)计分办法按洪绪中学教工考勤制度细则执行。(二)教学常规( 250 分)1、计划总结( 10 分)教学教研计划应符合学情、教情。符合课改新理念;教学总结应对典型课例、教学方法、教学能力、学法指导等教学行为进行深刻的反思。按学科计划和总结的科学性、实效性、针对性分档计分。每学年四次检查,按1:1比例分档计分, A2.5 分, B2.25 分。2、备课( 80 分)按滕州市教研室制定的备课要求执行。(1)常规备课 60 分。按备课常规要求进行评分,平时抽查占 70,期末占 30。每年 8 次,每次按

5、 1:1 比例分档计分,文化课: A7.5 分 B7分;艺体综合课: A8.5 分, B8 分。(2)集体备课 20 分,按照集体研讨记录、备课、作业、试题、教学内容的同步情况,每学年四次检查,按1:1 比例分档计分, A5 分 B4.5 分;3、课堂教学( 120 分)按滕州市教研室制定的课堂教学要求执行。按教学常规评分: 每学年举行两次最佳一堂公开课,同组教师评议占 40,每次按1:1 比例分 A、B 两档,文化课: A24分, B22 分;艺体综合课: A25.6 分, B23.6 分;领导终结性评价占40,按 1: 1 比例分 A、 B 两档,文化课: A48 分, B44 分;艺体综

6、合课: A51.2 分, B47.2 分;学生评教占 20,一年四次,每次按1:1 比例分档计分,文化课: A6 分, B5.5 分;艺体综合课: A6.4 分, B5.9 分。4、作业( 40 分)按滕州市教研室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2从作业质量、数量、批改、分析记录和分层次作业等几方面评审,随机抽查占 50,期末抽查占 40,学生问卷占10。(无作业的学科将权重折入备课、课堂教学和教学成绩)。作业每学年 8 次检查,每次按 1:1 比例分档计分,A5 分, B4.5 分。(三)研究与提高( 120 分)1、教材研究( 40 分)可以通过限时命制试题和限时制作导学案的方式来考察教师对课标和教材

7、的研究和掌握情况。每位教师每学年要命制一份任教年级的试题,一份非任教年级的试题,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命制。试题的命制要遵循课标 、基于教材,凸显教材的重、难点,一份好的试卷要体现基础性、趣味性、综合性、生活性、开放性和人文性,全面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做到理念和实际相符,结构和分值合理。限时制作导学案主要是考察教师对导学目标的把握、重点难点的确立、导学策略的实施和导学手段的运用、当堂达标题目等情况。每学年命制两份试题,按任教年级命制题占 70,非任教年级命题占 30。学校组织评委打分,按 1:1 比例分档计分, A20 分, B18 分,上级采用的试题定为 A 级;限时备课,学校组织评委

8、依据市教研室评分标准打分, 按 1:1 比例分档计分, A20 分,B18分。上级评选的优秀教案定为 A 级。2、培训提高( 80 分)(1)文化、理论测试( 20 分)教师每学期都要参加单位统一组织的文化、理论测试,测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论、教法学法、教育政策法规、所教学科的文化知识等。按考试成绩折合 20 分计入量化。(2)听课评课( 30 分)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听课记录要及时反映教学过程,对授课教师对教材教法的理解与使用,对学生学法的指导和学习策略的培养等项目进行评价,对所听的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每学期至少听课20 节,从数量、记录内容、评课稿等方面分档计分,节

9、数和质量占 20 分,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按1:1 比例分档计分, A10 分, B9 分,每少 1 节扣 2分;评课稿占 10 分,按 1:1 比例分档计分, A10 分, B9 分。3(3)业务学习( 20 分)根据所教年纪的特点,从自身实际出发,定期阅读教育名著、教学刊物,借助博客网络开展教研活动。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并把所学的资料整理。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各种业务活动。按数量、质量分档计分。业务学习笔记每学年检查两次,每次不少于5 篇 3000 字。分档计分, A10分、 B9 分。(4)现代教育技术掌握水平(10 分)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能够熟练地使用学校现

10、有的现代化教学器材。能熟练使用学校现有的电教设备,依据使用情况分档计分。通过学生问卷和学校记录,按 1:1:1 分档计分, A10分, B9 分, C8分。(四)教育教学效果(380 分)1、德育工作( 20 分)所有班级任课教师都是德育工作的主体,既教书又育人;把德育工作渗透到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中; 班级学生能熟记并遵守 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和中小学生守则,有健康的兴趣爱好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班风正、学风浓,无违法犯罪现象;班级学生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实现全面发展。每学期由政教处按班级量化得分折合10 分计入量化,每年两次。任教同班级教师得分相同,任教多班教师得分取平均值。任教班

11、级有违法犯罪的,该项记0 分。2、学生综合素质( 360 分)(1)体能素养( 20 分)每学期由教导处组织对学生的写字、阅读理解能力进行测试,对学生的视力进行测评。每次按 1:1 比例分档计分, A10 分, B9 分,任教同班级教师得分相同,任教多班教师得分取平均值。(2)学科成绩( 320 分)a. 统考课教师( 320 分)b. 艺体及综合实践素质( 344 分)音体美及综合实践活动课按测评成绩记分。(学校单独制定艺体综合课工作实绩考核办法)(3)学生巩固率( 20 分)4按班级学生巩固率情况分档计分,以一个教学班为单位,任教班级无辍学计20 分,每辍学 1 人减 1 分,任教同班级得

12、分相同,任教多班级教师得分取平均值。(五)工作量( 70 分)1、工作量按节计分,每节计1 分。2、备课以实际上交备课为准,每节备课计0.5 分。备课次数不能超过课时数。3、上课节次以级部安排的课时为准,晚自习不计入工作量。4、作业:批阅助学,语文每课 1 次,每周 2 次,作文每周每班 2 次计入,数学 4 次,英语 4 次,理化各 3 次。政、史、地、生每周 2 次,每次计 0.5 节。作业次数 =每周次班数5、晨读每周计 2 节、课间操每周计 1.5 节,教研组长每周计 1.5 节,备课组长每周计 1 节,级部主任每周计 2 节,班会、大扫除各计 1 节。6 、工作量二次赋分后纳入总分。

13、(六)特色工作( 40 分)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激发学生潜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级各类竞赛,为集体争得荣誉;教师参加各级举办的公开课、优质课、教研论文评比活动,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在县级以上立项并取得重大成果。1. 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地、县奥赛并取得三等以上奖励的,分别计国家5 分、省 4 分、地 3 分、县 2 分。 2. 指导学生或运动队参加枣庄市比赛进入前6 名、滕州市比赛进入前 3 名、街道第 1 名,分别计 5 分、 3 分、 1 分;省级及以上计6 分,专项比赛减半计分。 3. 指导学生参加文艺比赛或方队演出,进入枣庄市前 6

14、名、滕州市前 3 名、街道第 1 名,分别计 5 分、 3 分、1 分;省级及以上计 6 分。 4. 其他情况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5. 以上各类比赛是指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学研究部门主办的,学校统一组织参加的活动;学校统一组织参加的其他部门组织的活动减半计分;同一项活动按最高奖项计分。公开课、教研论文、优质课、骨干、能手、明星、课改标兵等评选,分别按国家 5 分、省 4 分、地 3 分、县 2 分、校 1 分计分。教研论文必须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学研究部门组织评选并颁发证书,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此项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非教育主管部门主办及未发表的减半计分。课题研究分别按国家 5 分、省 4 分、地 3 分、县 2 分、校 1 分计分。未结题的减半计分,参与者减半计分。5(七)其他工作( 20 分)1、综合评优,分别按国家10 分、省 8 分、地 5 分、县 3 分、街 2 分、校 1 分计分。非教师节期间评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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