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巷锚杆支护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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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巷锚杆支护管理规定为规范煤巷锚杆支护的管理,保障安全,结合集团公司相关文 件及我矿实际,特制订煤巷锚杆支护管理规定。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煤巷锚杆支护管理领导小组。总工程师、掘进副矿长任 组长,掘进副总、地测副总,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安全检查 科、物资管理科、施工区队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为成员。并在生产技 术科设立锚杆支护矿压监测小组。小组成员:生产技术科煤巷负责 人、 1-2 名专职人员,区队技术人员及每(班)配备一名矿压监测工 (由当班班长兼任)。二、地质保障(一)煤巷锚杆支护设计前,地质测量科必须提供设计区域的 煤层赋存条件、顶底板结构、构造、水文地质条件、临近层开采情 况等资料。(二)

2、地质测量科每月必须做好施工地点的地质预测预报工作, 并向基层单位及相关部门、相关领导提供月度地质预报;施工过程 中,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补充预报。(三)顶板岩性探测。1、加强顶板岩性探测。由施工区队技术员具体负责,巷道每隔 50m探测一次顶板结构,探测深度不小于10m地质异常区加密探测 探测结果及时向地质部门汇报,地质科做好记录台帐,并编制、填 绘岩性柱状图,反馈施工单位及生产技术科,施工区队技术员签名 后悬挂在探测地点巷帮侧。2 、施工单位每班要指定专人(班长)利用锚索孔观察收集迎 头顶板岩性状况,并在现场设立记录本,记录顶板岩性状况,当发 现岩性变化明显必须及时汇报。(四)顶板岩性

3、分析。根据岩性探测结果,技术科及时补充针 对性措施。三、支护设计(一)煤巷锚杆支护巷道必须编制支护设计。矿井每一槽别煤 层首次采用锚杆支护要与科研院校合作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锚杆 支护初始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非首次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层, 其初始设计可以采用工程类比法,但应将类比巷道的支护设计放在 本设计中,并对类比巷道支护效果进行评价。巷道按初始设计中明 确监控方案,施工后应立即进行全面矿压观测,并将已施工100 m巷道的监测结果用于验证或修改初始设计,验证和修改后的支护设计 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作为正式设计在现场实施。(二)支护设计必须做到“一巷一设计”,帮部、顶部支护滞 后迎头最大距

4、离,金属网搭接长度与联网间距等必须在支护设计中 明确规定;支护设计必须随巷道围岩条件的变化及时变更,设计变 更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贯彻执行。(三)煤巷锚杆支护必须使用锚索,锚索长度及布置参数要在 支护设计中明确,锚索的锚固段要深入到稳定的岩层里不少于 1200mm。(四)采用煤巷锚杆支护的切眼必须采用导硐施工,导硐宽度 不宜超过4.2m,切眼扩面时必须在锚杆支护基础上增加挑棚或其它 支护,其联合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要在设计中明确。(五)锚网支护巷道淋水带,必须采用套棚或挑棚等加强支护。(六)掘进巷道遇破碎带,过断层顶板破碎时,必须采用架棚 或架棚注浆支护。(七)特殊地点采用特殊支护及加强支

5、护措施时,其加强支护 范围在作业规程和措施中明确规定。(八)设计选用的煤巷锚杆支护材料必须符合集团公司企业标 准,锚杆(锚索)杆体及性能、锚固剂、托板、螺母及其它组合构 件等的规格和力学性能必须相互匹配。锚杆材质为 II 级以上的螺纹 钢,直径不小于20mm埋深超过700m锚杆材质采用IV级以上的 螺纹钢,直径不小于20mm顶板锚索直径不小于 21.8mm,帮部锚索 直径不小于17.8mm托板厚度10mm螺母为高强度标准螺母,强 度与高强锚杆等强。锚固剂、杆体、托盘、螺母及金属网等的性能、 强度、结构必须与设计的锚固方式及锚固强度相匹配。沿空巷道窄 煤柱侧必须喷浆或在帮部施工注浆锚索注浆加固。

6、四、现场管理(一)施工队严格锚杆支护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班自检、队日 检”矿压监测监控制度。矿压小组专职人员严格执行“矿抽检”制 度,督保现场质理管理。二)特殊条件下必须加强现场检测力度, 当巷道顶板出现淋水、遇地质构造或巷道围岩发现明显变化、施工中发现锚固剂有异常时, 必须进行锚杆、锚索拉拔力测试。(三)施工过程中巷道断面(宽度、高度)超过设计断面 300mm 以上时,必须补打锚杆(索),并保证网、带紧贴顶、帮壁面。(四)严禁使用支护锚杆、锚索悬吊重物。(五)煤巷锚杆(索)支护巷道淋水地段,必须加强观测,发现 异常时立即采取针对性措施。(六)拆除煤巷锚杆支护巷道内的点柱或挑棚等加固支护时,必

7、 须在其周围加强支护后方可拆除。(七)安装锚杆(索)、螺帽(锁具)时等待固化时间必须足够, 安装时造成杆体再次转动的,必须重新补打锚杆(索)。(八)对煤巷锚杆支护的巷道,要加强日常巡查,必要时采取加 密点柱、补打挑棚或套架 U 棚等措施加强支护。五、矿压监测(一)矿压监测小组负责日常矿压监测工作。1、矿压监测小组在矿锚杆支护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严格 执行“班自检、队日检、矿抽检”监测制度。班自检由区队当班兼职矿压员对当班锚杆支护质量检查,检查 内容包括锚杆扭矩、锚索初锚力。班自检对所有锚杆扭矩及锚索初 锚力进行检测,并确保全部合格并记录。队日检由区队管技干部每天对一个圆班内锚杆支护质量进行

8、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锚杆扭矩、锚索预紧力及最迎头一组顶板离层仪离层量及锚杆载荷。锚杆扭矩抽检率不低于5%,不得小于设计扭矩90%。矿抽检由专职矿压人员对对重点地段进行检测,并按规定要求 做锚杆拉拔力试验。 检测率为 3%,每 300 根顶、帮锚杆各抽一组 (共 9 根)进行检查。2、矿压监测小组成员严格按要求履行职责, 对煤巷锚杆支护巷 道进行矿压观测、数据收集及分析。并及时上报、处理现场存在的 问题。矿压监测小组专职人员负责,对煤巷锚杆支护巷道重点地段进 行抽检及拉拔力试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督促整改。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按矿压监测要求每天进行数据的收集、整 理、并上报生产技术科。班长(兼职监测

9、工)负责当班巷道巡查,并负责当班施工锚杆 质量检查及矿压信息采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二)矿压监测方案1、掘进工作面不超过 50 米设置一组矿压观测装置,断层破碎 带、顶板淋水,应力集中区、交岔点及硐室等特殊条件下的必须增 设顶板离层监测。2、掘进工作面矿压观测指标包括顶板离层、 顶底板及两帮相对 移近量、锚杆(索)载荷、锚杆扭矩、锚索预紧力。(三)测点布置1、顶板离层仪1)在巷道拨门35m范围内安设第一组,以后不超过 50米设 置一组。安装滞后掘进迎头距离综掘机掘进 510m炮掘为1520m2) 低位测点应与顶锚杆上端处在同一高度处,高位测点应处在 锚索上端的稳定岩层内300500mm处

10、,测点必须固定牢固。3) 损坏后必须在原位置附近重新安装,基点安设层位与高度与 原测点一致,并记录读值,标明已被更换。4) 顶板离层指示仪均应安设在巷道的中部,交岔点处的顶板指 示仪则应安装在交岔点的中心位置。5)顶板离层指示仪安装在顶板较平整处,观测环与顶板间隙50mm并且固定牢固,严禁松动。安装初始值应设在“零”位,以内环为基准点。2、巷道表面位移每隔 50 米采用十字布点法安置测站, 每个测站安设两个监测断 面,基点安设牢固。观测点必须设醒目标志。3、锚杆(索)载荷1)每个监测站监测点不少于 4 处(顶板锚杆、锚索各 1 处,两 帮锚杆各 1 处),每条巷道不少于 2 组全断面监测监控站

11、(所有锚 杆、锚索均安设压力表)。2)安装矿用压力表的锚杆(索)可预留外露长度,但必须设置 标记,锚索可暂不涨拉, 安装时再涨拉。 综掘机掘进可滞后迎头 5-10m 安装,放炮掘进可滞后迎头 15-20m安装。3 )安装矿用压力表时便于读数,避开管路,防止帮顶来压挤坏 压力表。锚杆(索)压力表安装时必须观察压力表变化,压力表应 有较小初始值。锚杆螺母采用人工加扭,锚索涨拉时应注意压力表 变化,严禁将压力表压坏。(四)监测及检测要求1)顶板离层指示仪距掘进工作面 50m内,每天观测应不少于一 次,其它地点每周观测一次,顶板离层量明显增长,加密观测频度; 巷道表面位移监测及锚杆、锚索载荷监测自安装

12、之日始,前半个月每 3 天观测一次,以后每周观测一次,直至工作面回采结束。锚杆扭矩检测抽样率不低于 5%,扭矩不得低于设计扭矩的 90%; 锚索预紧力不得低于设计预紧力的 90%,发现载荷低于规定及时 进行二次张拉。2)对顶板离层仪、锚杆(索)载荷及顶底板、两帮相对移近量 现场设置的测站统一编号,挂牌管理。牌板上应清晰标明各测站的 编号、安装日期、监测日期、监测人及检测数值等。锚杆扭矩及锚 索预紧力现场有专门记录,记录当班自检情况。3)监测监控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严禁弄虚作假。 监测监控记录 必须由当班班长签字。4)现场必须配备扭矩搬手、测尺等仪器,矿各级管技干部跟 (带)班或现场检查时,必须

13、进行动态抽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建立矿压监测监控风险预警及汇报、处理制度 , 对生产过 程中出现的矿压异常现象,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处理。锚网支护煤巷顶板离层深基点移动范围在30mm以内,由区队自行对顶板加补锚杆(索)或加密点柱进行加固处理;深基点移动范 围在3050mm由技术科制定加密锚索、点柱或挑棚等方法进行处理;深基点移动范围 5070mm由分管副总制定加密锚索、点柱或 挑棚、套棚等方法处理;深基点移动范围超过70mm由分管矿长及总工程师制定加密锚索、增加挑棚、套棚或改变支护形式进行处理。局部地段断锚严重的,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相关副总及职能科 室参加,现场鉴定后制定针对性措施,安监处

14、监管。六、责任落实及追究(一)施工单位 区(队)长:是本单位锚杆支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掌握 施工巷道前方地质情况、支护设计、规程措施;负责规程措施在现 场的落实;负责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并根据现场地质条件 的变化,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技术人员:负责规程措施的、贯彻,督编制促现场落实;安排 矿压监测测站的安设,按规定悬挂各种图牌板;负责监测数据的收 集、整理、初步分析及上报,对支护参数提出修改建议;负责巷道 每隔 50 米施工一次顶板结构探层。班(队)长:负责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确保施工质量;每 班利用锚索孔观察收集迎头顶板岩性状况,并记录;加强巷道巡查 及监测数据收集。施

15、工单位现场未配备锚杆扭矩扳手、锚杆拉拔机等监测设备、 仪器,或未保持完好的,未按规定设置测站或未按规定进行数据观 测的,不按规定进行探层的,不按规定记录或上报数据的第一次罚 有责任的队长、技术员及区长各 1000 元。年度内第二次罚款 2000 元、年度内三次及以上每次罚款 3000 元。未按规定对监测数据进行 收集、整理、初步分析及上报的,一次罚负有责任技术主管 500 元, 年度二次及以上的加倍处罚,弄虚作假的按一般“三违”处理。(二)地质测量科 按要求提供设计、规程措施编制所需要的地测资料,了解支护 设计情况;及时对煤巷锚杆支护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炮掘提前 30m综掘提前60m ;现场

16、配合施工区队技术人员收集每隔50m一次的顶板结构探层的岩性,并绘制顶板岩性结构图、反馈到施工单 位、生产技术科及相关领导,作为修改设计参数的依据,并根据探 层情况、地质情况及时提出修改支护参数建议。未按要求及时提供地质资料的,资料误差较大的,地质预测预 报滞后的,顶板探层未按要求进行的,一次罚责任人 500-1000 元; 年度二次及以上加倍处罚。(三)生产技术科 负责煤巷锚杆支护管理相关文件的制定、修改;负责煤巷锚杆 支护设计;督促规程措施的编制、会审、贯彻及落实;负责锚杆支 护矿压监测的监管,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反馈到相关领导; 负责对锚杆支护新设备、新技术的引用和推广。生产技术科:锚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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