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甲类乙类药品诊疗服务项目医疗费及一次性物品的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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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在问城乡居民医保甲类、乙类(药品、诊疗服务项目医疗费)及一次性物品的支付比例是多少?保哥今天做个统一回复:城乡居民政策是这样规定的一、参保城乡居民:1、使用甲类药品、甲类诊疗服务项目医疗费按规定的个人及医保基金负担比例支付(解释一下:例如住院市区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甲类的医疗费个人支付15%,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其他同理按规定);2、使用乙类药品个人应先自付10%,其余90%再按规定的个人和基本医保基金负担比例支付(解释一下,其余90%按照上面举例的统筹比例报销)。使用乙类诊疗服务项目,个人应先自付15%(肾透析5%),其余85%(同上)再按规定的个人和基本医保基金负担比例支付。二、参保城乡居民使用河北省规定另收费用的一次性物品(丙类除外,丙类属于自费,个人自付100%),个人应先自付30%,其余70%(同上)按规定的个人和医保基金负担比例支付;有支付限额的,超限额部分基本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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