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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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P JGJ 201 备案号:J 201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Remote Monitoring Energy Consumption of Public Buildings(征求意见稿)201发布 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Remote Monitoring Energy Consumption of Public BuildingsJGJ

2、XXX-201X(征求意见稿)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年月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 北京目 次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54 系统设计64.1 采集系统的设计64.2 传输系统的设计84.3 数据中心的设计85 系统的施工115.1一般规定115.2采集系统的施工125.3 数据中心的施工126 系统的调试136.1 一般规定136.2采集系统的调试136.3传输系统的调试146.4 数据中心的调试157 系统的验收187.1 一般规定187.2 采集系统的验收187.3 数据中心的验收198 数据结构与处理218.1 数据的结构与编码规则218.2 数

3、据的质量控制218.3 能耗指标的计算228.4 数据的展示239 运行维护259.1 一般规定259.2 数据采集系统的运行维护259.3 数据远程传输系统的运行维护259.4 数据中心的运行维护26附录1 监测内容27附录2 数据中心机房设计技术要求29 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发展,规范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的建设,制订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的设计、建设与维护。1.0.3 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的设计、建设与维护,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程、规范的规定。2 术语2.0.1

4、能耗远程监测系统 Remote Monitoring System of Building Energy Comsumption能耗远程监测系统是指通过对公共建筑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能耗数据,实现公共建筑能耗地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和软件系统的统称。2.0.2 数据中转站 Data Transfer Station为了减轻数据中心的服务器负载,优化网络传输效率,设立数据中转站。数据中转站采集并缓存其管理区域内监测建筑的能耗数据,并全部转发给上一级数据中心。数据中转站不负责数据的加工和处理,也不永久性存储数据。2.0.3 数据中心 Data Center数

5、据中心采集并存储其管理区域内监测建筑的能耗数据,并对本区域内的能耗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展示和发布。数据中心一般设在部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和监测建筑较多的城市,除部级外的数据中心应将各种分类汇总数据逐级上传到部级数据中心。部级数据中心设立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任务是接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中心上传的分类分项能耗汇总数据,同时也接受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部数据中心等上传的能耗汇总数据。部级数据中心还负责针对上传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生成国家级的汇总数据和相关分析数据,以报告、报表形式,提供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2.0.4 分类能耗 Energy Consumpti

6、on of Different Sorts分类能耗是指根据公共建筑消耗的主要能源种类划分进行采集和整理的能耗数据,如:电、燃气、水等。2.0.5 分项能耗 Energy Consumption of Different Items分项能耗是指根据公共建筑消耗的各类能源的主要用途划分进行采集和整理的能耗数据,如:空调用电、动力用电、照明用电等。2.0.6 大数审核 Data Mining大数审核是对数据进行分析对比审查,审查数据本身或数据变动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存在逻辑性、趋势性的差错;数据的数值是否出现错位和多位,以及小数点位置错误等情况。2.0.7 计量装置 Metering Device计量

7、装置是用来度量电、水、燃气、热(冷)量等建筑能耗的仪表及辅助设备的总称。2.0.8 电能表 Electricity Metering Device普通电能表和多功能电能表总称。2.0.9 普通电能表 Ordinary Electric Energy Meter具有计量有功电能和有功功率或电流的电能表。由测量单元和数据处理单元等组成,并能显示、储存和输出数据,具有标准通讯接口。2.0.10 多功能电能表 Three-phase Electronic Multi-functional Electric Energy Meter由测量单元和数据处理单元等组成,除具有普通电能表的功能外,还具有分时、测

8、量最大需量和谐波总量等其他电能参数的计量监测功能。2.0.11 最大需量 Maximum Demand在指定时间区间内,需量周期中测得的平均功率最大值。2.0.12 电能计量装置 Electricity Metering Device为计量电能所必须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包括电能表、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等)。2.0.13 数据采集点 Data Acquisition and Collection Points建筑各分类能耗和电量各分项能耗相对应的数据监测点,可由计量装置直接计量获得或通过拆分与合并相关回路的计量结果进行计算获得地能耗数据项。3 基本规定3.0.1能耗远程监测系统由数据采

9、集系统、数据传输系统和数据中心组成。数据采集系统由计量装置、数据采集器组成。数据传输系统是由有线网络(如Internet)或无线网络(如GPRS)组成,提供数据采集系统与数据中心之间的数据传输功能。数据中心由数据通讯服务器、数据管理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和能耗监测系统软件组成。3.0.2 监测对象包括各类公共建筑的耗能系统与设备。3.0.3 公共建筑能耗远程监测内容应包括监测对象建筑能耗数据。建筑能耗数据应根据能耗种类进行分类采集,其中电耗应根据用途进行分项采集。具体数据内容表见附录1。3.0.4监测对象的基本信息应包括建筑基本信息和附加信息。建筑中的电、集中供热(冷)及建筑直接使用的可再生能源

10、等能耗应采用自动实时采集方式,采集燃料(煤、油等)能耗数据和监测对象的基本信息宜采用人工采集方式,采集气、水数据可采用自动采集方式。3.0.5 用于能耗远程监测系统的计量仪器应经过计量检定。4 系统设计4.1 采集系统的设计4.1.1既有建筑在进行数据采集系统设计时,应调研建筑和空调系统概况,以变配电相关技术资料、现状条件及业主提出的设计要求为基础,结合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进行方案设计。4.1.2 数据采集点应与建筑分类能耗的分类数量和电量分项能耗的分项数量对应。各分类能耗数据和电量各分项能耗数据宜由与其对应的计量装置直接计量获得,也可通过拆分与合并相关回路计量装置的计量结果计

11、算获得。4.1.3 新建建筑的能耗数据采集系统设计应与配电设计同步进行,实现电量分项计量,设计中应避免将不同分项用电设在同一配电支路上。4.1.4 实时采集计量装置应具有数据远传功能,应具有RS-485标准的串行通讯接口。 4.1.5 电能表应采用电子式、精度等级为1级及以上的有功电能表。多功能电能表还应具有分时、测量最大需量和谐波总量等其他电能参数的计量监测功能。4.1.6 水表、燃气表和热(冷)量表应符合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CJ/T 188-2004)或基于Modbus协议的工业自动化网络规范(GB/T19582-2008)的规定。4.1.7数据采集器应支持通过通信接口对其所辖区

12、域内各类计量设备上传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存储、控制计量设备和与数据中心交换数据的功能。4.1.8数据采集器应具备2路及以上RS-485串行接口,每个接口应具备接32块及以上计量装置功能。接口应具有完整的串口属性配置功能,支持完整的通信协议配置功能,应符合多功能电表通信规约(DL/T 645-1997)、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CJ/T 188-2004)、基于Modbus协议的工业自动化网络规范(GB/T 19582-2008)的规定。4.1.9数据采集器应支持以太网、ADSL拨号接入的有线通信方式或支持GPRS或CDMA协议的无线通信方式。4.1.10数据采集器存储容量应不小于16M。

13、4.1.11数据采集器应支持现场和通过数据中心远程进行配置、调试和故障诊断的功能。4.1.12 数据采集器应采用低功耗嵌入式系统,功率应小于10W。4.1.13 数据采集器应支持根据数据中心命令采集和定时采集两种数据采集模式。4.1.14 数据采集器的采集频率宜为每15分钟1次到每1小时1次之间。4.1.15 建筑楼宇中宜设置用于布置数据监测系统的设备间,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4.2 传输系统的设计4.2.1 计量装置与数据采集器之间的数据传输通讯协议应符合多功能电表通信规约(DL/T 645-1997)或基于Modbus协议的工业自动化网络规范(GB/T19582-2008)的规定。4.2

14、.2 数据采集器与数据中心之间的数据通讯应采用基于TCP/IP协议的数据网络。4.2.3 数据采集器应具有支持至少2个数据中心同时建立连接并进行数据传输的功能。4.2.4 数据采集器与数据中心建立连接后,数据中心应采用消息摘要算法第5版(MD5)算法对数据采集器进行身份认证。4.2.5 数据采集器上传到数据中心(或数据中转站)的远传数据包应采用可扩展标记语言(XML)格式并采用高级数据加密标准(AES)进行加密。上传数据应带有采集时间戳和质量码。4.2.6 数据采集器上传数据失败或与数据中心连接断开时,必须在本地保存历史数据。与数据中心重新建立连接后,应进行历史数据恢复。4.3 数据中心的设计4.3.1 数据中心机房设计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所规定得B级或A级要求,具体要求见附录2。4.3.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4.3.3 当A级或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在主机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3.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4.3.5 采用管网式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或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主机房,应同时设置两种火灾探测器,且火灾报警系统应与灭火系统联动。4.3.6 凡设置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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