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476467037 上传时间:2023-01-10 格式:DOC 页数:32 大小:13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3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文献广 东 省 农业 厅广 东省 财 政 厅粤农1号有关印发广东省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买补贴实行方案的告知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现将广东省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买补贴实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尽快转发至所辖各县(市、区)农业(农机)局、财政局贯彻执行。二九年一月十六日广东省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买补贴实行方案为贯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增进法和农业机械购买补贴政策,做好农机购买补贴项目实行工作,根据财政部、农业部有关印发农业机械购买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措施的告知(财农11号)和农业部、财政部有关印发农业机械购买补贴实行方案的告知(农财发10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工作实际,制定本

2、实行方案。一、指引思想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定,紧紧环绕农业发展、农村繁华和农民增收目的,以改善农业装备构造、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拉动内需、发呈现代农业、增进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为重要任务,继续以推动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特别是水稻育插秧机械化为重点,兼顾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园艺、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等农机化发展,突出先进合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机具的推广应用,充足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规范操作程序,引导农机公司加强研发生产适销对路农机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最大限度发挥

3、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扩大农村消费,拉动国内需求,发展农业机械化,推动农业现代化,增进国内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二、重要目的(一)改善农业装备构造。提高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省型和环境和谐型农业。(二)加大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重要农作物和养殖核心环节机械化水平,增进丘陵山区机械化和旱作节水农业发展。(三)增强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能力。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畴,增进农民增收。(四)增进农机工业构造调节和技术进步。三、基本原则(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引、统分结合、务求实效。(二)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向优势粮食主产

4、区倾斜、向重点作物、养殖核心环节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伙服务组织倾斜。(三)增进农机产品质量提高,推广先进合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四)充足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五)加强引导,合理布局。坚持农机构造优化,合理布局,机具配套以及提高农机组织化限度。(六)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四、实行范畴、资金筹划指标及资金支付方式,中央下达我省农机购买补贴资金控制规模为2亿元,根据农机购买补贴覆盖所有农业县(市、区)的规定,按照实行农机购买补贴项目的基本原则,以各地级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上报的筹划指标为重要参照根据,综合考虑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养殖业发展状况、农机化发展条件、农民购买能

5、力和地方政府积极性等差别以及往年项目的实行状况等因素,为使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农民,拟定各地级以上市农机购买补贴资金筹划和各项目实行县的指引性资金筹划(附件1)。各地级以上市农机购买补贴资金筹划原则上不能调节,各项目实行县的指引性资金筹划可由各地级以上市根据实际状况在本辖区内进行调节。至历年结余的中央财政农机购买补贴资金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规定办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支付给农机供货方(生产公司或销售商)。累加补贴的省财政补贴资金在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议案农机购买补贴专项资金中安排,由省财政厅拨付到各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补贴资金采用“差额购机、统一结算”方式支付。购机时采用“差额购机

6、”,补贴受益个人或组织只需支付机具价格减去财政补贴金额后的差价款给农机供货方就可提货。资金结算时采用“统一结算”,农机供货方定期向省和有关地级以上市农机主管部门提交资金结算的有效凭证,经农机主管部门核算无误后,出具结算函和确认清单并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审核并与农机供货方结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支付,省财政补贴资金由各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直接支付。五、补贴对象的拟定和应承当的责任(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纳入实行范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即具有实行县户籍的农民或在实行县辖区内有承包耕地、池塘合同的农民)、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获得本地工商登记的农机(

7、奶农)专业合伙社、奶畜养殖场合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公司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除使用各级财政配套的农机购买补贴资金外,通过其她渠道获得各级财政资金购买农业机械的购机者,不得申请农机购买补贴资金。(二)优选条件。在申请的补贴资金超过筹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1.农机大户(拥有或承包2千瓦以上的农用动力机械,自用或为她人作业的农户)和种植大户(年种植或承包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农户)。2.农民专业合伙组织(涉及农机专业合伙组织)。3.购买配套农机具(购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的申请者。4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示范户和“平安农机”示范户。5. 奶农专业合伙社、奶畜养殖场合办生鲜乳

8、收购站、乳品生产公司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者的条件相似或不易认定期,在优先安排没有享有过补贴的农民的基本上,根据申请和受理时间的先后排序拟定。(三)补贴数量。补贴对象年度内享有中央财政补贴的购机数量为:1.个人年度内享有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指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有补贴购买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0台;3.一种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有补贴的购机数量不超过1套指1台挤奶机、1个储奶(冷藏)罐、个运送奶罐;4.个人年度内购买补贴增氧机、投饵机的数量均不超过6台。(四)补贴对象应承当的责任。1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农机管理规定。补贴购

9、买法律法规规定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后必须到本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补贴机具的登记入户、核发牌证(农机号牌和行驶证),接受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补贴机具检查管理和质量跟踪调查,并服从本地农机管理部门的合理调度,在重要农时季节优先为本地农业生产服务,积极支持本地的农机推广工作。.补贴机具原则上两年内不得转卖或转让。因特殊状况需转让的补贴机具,须报经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并逐级上报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备案。对享有省级财政累加补贴的机具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卖或转让到广东省外。3.违背上述规定的补贴对象,一经县级以上农机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查实,必须退回财政补贴资金,并暂停申请农机购买补贴的

10、资格。六、补贴机具种类和补贴额补贴机具的种类和补贴额按省农业厅即将发布的广东省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买补贴产品目录执行。七、申办程序1受理和初审。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拟定受理申请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农民的申请,指引农民按规定填写广东省农业机械购买补贴申请表(附件,如下简称申请表),及时核算申请者的有关材料以及资格条件,并组织由财政、农业(农机)、县纪委驻农业(农机)局纪检组等有关人员构成的农机购买补贴评审组进行初审确认后,汇总上报地级以上市农机主管部门。复核和审批。各地级以上市组织由财政、农业(农机)、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等有关人员构成的农机购买补贴评审组,根据下达补贴资金规模和各县上报的申请

11、材料,进行复核、审批,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批意见,并签订盖章。3.公示。由各地级以上市农机主管部门组织对经复核、审批的购机申请者在其所在乡镇或村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格式见附件3),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公示工作。4.申请表发放。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直接将申请表发放给申请者,不得交给农机供货方。5.购机。农户直接向农机供货方进行“差额购机”,购机时须向供货方提交有效的申请表,并向农机供货方索取补贴机具的销售发票。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和推广机构应根据受益对象的需求,提供相应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在购机过程中监督执行“差额购机”并引导农机供货方采用“集中供货”的方式,在购机交接时,县级

12、农机主管部门应派人在场见证。6.补贴机具的核算。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及时(建议在购机交接时同步进行)对受益对象提交的材料、补贴机具品种牌型和价格等方面进行核算。经核算无误的,按照国家补贴机具编号规则规定对补贴机具进行编号和在机具明显位置喷涂标志,并填写广东省农业机械购买补贴机具汇总表(附件4),及时报送省、市农机主管部门。.补贴资金结算。由农机供货方不定期向省、市农机主管部门提交结算的有效凭证,涉及:广东省农机购买补贴资金结算表(附件5)、购机者的申请表和补贴机具销售发票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省、市农机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受理一次农机供货方提出的补贴资金结算

13、申请,在对结算材料进行核算后,出具结算函和有关材料提交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省、市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有关农机供货方。8.建立购机补贴档案。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应建立备查档案。备查档案涉及申请表、广东省农业机械购买补贴机具汇总表以及有关文献、公示、公示材料等。八、工作规定(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对农民购买农机实行补贴,是贯彻中央扶持“三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有效措施,对于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推动农业机械化,增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各级农业(农机)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结识,加强领

14、导,密切配合,齐心合力,精心组织,保证农机购买补贴顺利实行,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使补贴资金切实发挥有效作用。(二)严格管理,阳光操作。各地要按照农业机械购买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措施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要认真贯彻受益对象评审公示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定受益对象,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严格控制在财政补贴资金筹划指标额度内和补贴产品目录范畴内进行审批,不得擅自超额审批和扩大补贴产品范畴。各级农机管理机构不得向农机供货方和购机农民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或以任何方式参与补贴机具的经销活动、违规代收购机款,不容许供货方替代农民办理农机购买补贴申请手续。要认真核算申请者的原始凭证和资格条件,

15、严防一机多补或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严禁地方保护主义,补贴机具的经销商由农机生产公司自主提出建议名单,由省农业厅统一发布实行。省农业厅和财政厅将在补贴专项执行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的地方,将暂停安排或调减中央补贴专项资金。(三)贯彻职责,保证时效。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管等职能,建立和贯彻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环节进行操作,并做好各环节工作的衔接,保证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要加强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和价格监管、质量调查工作,明确专人及时做好项目档案信息的采集录入、记录分析和备案、上报工作。各项目实行县要将汇总后的电子信息档案于月10日前报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半年和全年专项执行状况的总结。各地级以上市应分别在6月10日和1月20日前,将半年和全年的补贴专项执行状况总结及电子文档报送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四)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发布农机购买补贴的受理时间、受理地点、联系人和征询电话。要充足运用新闻媒体,加强购机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专项实行区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理解农机购买补贴政策、申请办理程序、资金筹划指标、补贴机具和补贴额等。要搞好征询服务,做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的有关信息等征询解答工作。充足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权,不得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