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青海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城镇燃气风险防控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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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青海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防控指导手册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4月目 录1.适用范围2.目标任务3.风险管控职责4.风险管控主要内容5.保障措施6.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参考规范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防控体系,切实强化市(州)、县(市、行委)、运营单位主体责任,避免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市政用基础设施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指导手册。一、适用范围本工作手册适用于全省城市、县城(市、行委)建成区范围内道路、桥梁(涵)、供水、

2、供热、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行风险防控。二、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省市政基础设施行业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制度,形成风险管控体系和可智控、可追溯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实现安全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风险管控等全过程、动态性、信息化的综合管理,有效管控市政基础设施行业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城市、县城宜居指数持续提升,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运行效率和防风险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城市各类地下管网普查建档率达80%,县城各类地下管网普查建档率达70%。三、风险管控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运行风险防控监

3、管责任分为省、市(州)、县(市、行委)、运营单位四级。(一)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运行风险防控的指导和监督;研究制定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防控技术标准、规范和工作指南等;适时开展安全风险防控监督检查。(二)市(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风险防控协调机制,完善项目资金、政策制度等保障措施,统筹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运行风险防控的指导和监督。(三)县(市、行委)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定期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行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对

4、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四)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各工种职业培训,持证上岗;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四、风险管控主要内容按照事前全面排查整治、事中全力应急抢险、事后及时总结评估的要求,做好市政基础设施风险隐患防控工作。事前管控主要内容(一)开展隐患排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和青海省城镇体检-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排查技术导则等规范要求,区分自然灾害类事故和安全运行类事故,通过内业资料自查、现场踏勘、探测

5、实施等方式,充分考虑过去、现在、将来3种时态,对市政道路、供水、排水、桥梁(涵)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开展排查。(二)开展风险辨识。参照青海省城镇体检-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排查技术导则隐患分类等级,采用危险预分析法,事故、事件树分析法等分析方法进行风险辨识。自然灾害类事故:1.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具有突发性、诱发性和危害性大、破坏性强等特点。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当地气象、国土、水利、地震等部门沟通联系,密切关注相关信息,严防因暴雨、洪水、路面塌方等重大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2.对可能受重大灾害影响的市政基础设施风险点及时开展专业监测;3.对排查发现的市政基础设施风险点设施设置警示牌,并

6、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4.如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有效管控自然灾害造成的严重隐患,启动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抢修及灾后应急评估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防灾减灾等安全常识,了解掌握自救互救、紧急避险、应急逃生等方法,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6.强化重点时段值班值守,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落实救援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衔接顺畅、应对及时、有效处置。安全运行类事故:1.市政道路。主要对市政道路责任单位、基本信息和建设、养护管理、运维管理及

7、安全制度等情况进行排查。依据相关规范标准,优先选择以下部位或区域开展风险排查。(1)有无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是湿陷性黄土等不良地基;管道基础及敷设方式是否符合现行规范;(2)道路是否改建和扩建,改扩建的有关情况;尤其是市政道路改扩建后原有市政管网是否进行了同步改造,(如:道路局部、整体断面拓宽和公交车港湾改造后导致机动道外市政管线处于车行道下的情况);(3)有无养管单位,安全责任主体是否明确;(4)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是否完善;(5)通过实地检查,对管线和地下空间设施竖向重叠、路面严重病害、边坡和挡墙等重点项目进行隐患排查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隐患分

8、类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检测。2.市政管网。主要对市政供水管网、雨污水管网、供热管网等市政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安全运行风险进行排查。依据相关规范标准,优先选择以下部位或区域开展风险排查。(1)直埋在湿陷性黄土等不良土层且未按相关规范进行基础处理的市政管道;经常出现跑冒滴漏的管道;直埋管道上部的人行道、路面、广场、绿化等有较大沉降、塌陷的;老旧、变形、破损管道等;(2)城镇易涝点周边人行道、路面及地下排水防涝设施(包括雨水主干管线、调蓄设施、道路易积水点、河道、闸门等);(3)架空及跨越管线的桁架、支架(座)等附属构筑物结构变形、破损;(4)市政管道使用工况与设计工况不一致,如市政道路改扩建

9、后(道路局部、整体断面拓宽和公交车港湾改造)原有市政管道未同步改进,导致机动道外市政管道处于车行道下的情况;(5)截污控源设施(包括:污水主管网、污水井、污水处理厂等设施);(6)爆管后影响安全的市政管道;(7)热力检查井井盖是否齐全完好,热力检查井周围窨井是否有冒热气现象;供热管道、阀门及其附件有无跑冒滴漏;供热管道锈蚀是否严重,保温层是否有损坏或脱落现象;供热管道的补偿器、支架、支墩有无裂缝、开缝、开焊、滑动过限、倾斜现象。4市政桥梁(涵)。主要对桥梁(涵)结构体本身和影响安全的外部荷载等安全风险进行排查。依据相关规范标准,优先选择以下桥梁开展风险排查:(1)安全状况差的桥梁(包括:类养护

10、类养护被认定为C、D级的市政桥梁);(2)运营风险大的桥梁(包括:服役年限超过30年且存在明显病害、超载风险大、车撞击风险高的桥梁;市政道路高架桥跨度超过100m的重要路口、匝道段和独柱墩段);(3)重要结构或复杂结构的桥梁(包括:位于城市主要交通、出入城、交通繁忙、有重车经常通行的桥梁;桥长大于1000m或单跨跨度大于150m桥梁;斜拉桥、悬索桥、系杆拱桥)。(三)组织风险评估。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运营单位,参照青海省城镇体检-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排查技术导则隐患分类要求,分级确定为重大风险隐患、一般风险隐患两类。重大风险隐患: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风险隐患

11、。包括:湿陷性黄土地区给排水、供热等管线与地下空间设施竖向重叠区域;存在沉陷、脱空、高边坡及挡墙失稳等病害隐患的道路;超载运行、超期服役的市政桥梁涵洞等;重大危险源周边燃气管线占压;存在泄漏记录的燃气管线等;工作压力不稳定、多次发生过爆管的给水管线、热力管线等。一般风险隐患:突发性风险隐患可预测、可控,短期内无法完成治理,需立项列入中长期规划的一般风险隐患。包括:直埋在湿陷性黄土等不良土层且未按相关规范进行基础处理的市政管道;管径偏小或运行压力不稳定的市政压力管道;大面积存在路面裂缝、车辙、坑槽等病害的市政道路;河床淤堵或墩台、基础构件存在破损的市政桥梁;经常发生跑冒滴漏管道以及附属设施损坏的

12、管道;雨污合流管道;超期服役管道;其他需立项列入中长期提升改造规划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四)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运营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分类进行记录,建立事故隐患台账。隐患台账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1.隐患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治理建议方案。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运营单位应当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并提交书面材料。(五)开展隐患治理1.重大风险隐患治理。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行政主管部门要挂牌督办。地方政府应当统筹协调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运营单位制定重大风险隐患治理方案,组织专家会诊

13、,结合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限期完成治理任务,消除重大风险隐患。重大风险隐患治理方案具体包括:(1)治理的目标任务和问题清单;(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方案应自排查出重大隐患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主管部门。重大风险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运营单位负责组织验收销号,形成明确验收结论,并于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主管部门。2.一般风险隐患治理。对于一般风险隐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运营单位应立即整改,并加强源头治理,避免问题重复发生;无法立即消除的隐患,由地方政府组织相关

14、主管部门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运营单位分析存在的问题,组织专家论证,结合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分类分年度建立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形成系统化治理方案,抓紧开展可研等项目前期工作,明确建设规模和投资需求,及时录入重大项目储备库,并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六)编制应急预案。各市(州)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主管部门应编制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事件分类分级和响应分级,健全各级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强化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责任,提升能力,规范应急救援与处置、恢复与重建、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流程,提升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提升全

15、系统应急救援和处突能力。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运营单位应根据安全风险隐患特点,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完善物资、人员、制度等应急准备,加强应急演练,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事中应急处置要点(一)应急响应。按照相关部门发布的应急响应等级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程序,立即组织队伍前往现场初步确认事故等级,按事故快报规定,及时上报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4.服从地方政府统一部署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5.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应急响应期内,省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参加省政府有关活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必须坚守岗位。(二)应急抢修。省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选派专家对处理事故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援,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省政府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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