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共建共享传输线路技术规范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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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移动通信企业标准QB-H-006-2009中国移动共建共享传输线路技术规范传输线路分册版本号:1.0.02009-12-21实施2009-12-21发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发布 /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目 录1.总则12.范围13.规范性引用文件14.术语、定义和缩略语14.1.术语说明15.杆路共建共享技术标准35.1.共建技术标准35.2.共享技术标准56.管道共建共享技术标准76.1.共建技术标准76.2.共享技术标准97.光缆共建共享技术标准107.1.共建技术标准107.2.共享技术标准118.编制历史129.附录A 拉线强度的计算和设置标准139.1.拉线强度的计算139.2.

2、拉线的设置标准1510.附录B 水泥电杆强度计算和设置1610.1.水泥电杆强度计算模型1610.2.水泥电杆强度计算公式1610.3.水泥电杆强度计算结果18前言本标准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中国移动共建共享实际情况,提出了中国移动在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上的技术要求,将为中国移动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工程设计、工程实施等方面提供技术依据。本标准主要包括铁塔、传输线路、基站配套设施(机房、电源、天面)等方面共建共享的技术要求内容。本标准是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的结构、名称或预计的名称如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1QB-H-005-2009中国移动共建共享铁塔技术规范V1.0.02QB-

3、H-006-2009中国移动共建共享传输线路技术规范V1.0.03QB-H-007-2009中国移动共建共享基站配套设施技术规范V1.0.0本标准附录A-B为标准性附录。本标准由中移技2009364号印发。本标准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计划部提出,集团公司技术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计划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阎江 舒建军 刘京 赵玉成 刘洪 胡明 高志英1. 总则1.0.1 本规范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与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传输线路资源共建共享方面做出了技术要求和规定。1.0.2 新建杆路应考虑不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需求,统筹规划、联合建设、资源共用。

4、不应在同一路由上重复建设。1.0.3工程线路路由上已建有电信杆路并有空余位置可以满足光(电)缆的架挂要求时,原则上不另新建杆路;原杆路上已无空余位置或建筑强度不能满足再增加光(电)缆负载时,也应尽量通过技术改造来满足再增挂光(电)缆的要求。1.0.4 本规范重点关注多电信业务经营者共建共享传输线路电信基础设施时应考虑的技术要求和遵循的原则,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1.0.5共建共享不应影响现有网络设施安全和稳定运行。2.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在杆路、管道、光缆等方面进行共建共享时所要依据的技术标准。3. 规范性引用文件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发布单位1YD 5148-2007架空光(

5、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YD 5102-2005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3YD 5007-2003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4YD 5025-2005 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5GB 50373-2006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4.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4.1. 术语说明杆距相邻的2根杆之间的实际距离杆高采用标准杆高的电杆7米或8米电杆程式新建杆路应首选水泥电杆,木杆或撑杆应采用注油杆或根部经防腐处理的木杆安全系数电杆规格必须考虑设计安全系数K吊线一般指通过杆路

6、吊线(钢绞线支承)托挂或捆绑架设电(光)缆拉线一般指防止电杆倾斜的一组钢绞线支承设备管道指用于敷设光缆、电缆等地下通信缆线的管道5. 杆路共建共享技术标准5.1. 共建技术标准5.1.1. 杆路共建分为杆路共建光缆自建和杆路光缆共建两种方式。5.1.2. 共建一般要求:杆路共建一般由电信业务经营者牵头方负责组织设计和施工。路由的选择尽量要满足共建营运商的业务发展需求。杆路共建各方应明确杆路段落的起止点、长度统计、建设路由、芯数、材料和工期安排。5.1.3. 共建技术要求:新建杆路应考虑杆路最终容量的光(电)缆架挂数量设计,杆路建筑规格应按杆路所经过地区的气象负荷区以及杆上架挂光(电)缆的负载来

7、设计。各方考虑独享一条吊线,以便减少相互间的影响。5.1.4. 新建杆路应首选水泥电杆,木杆或撑杆应采用注油杆或根部经防腐处理的木杆。安装多条光缆时,上下相邻各层光缆设施间距不得小于0.4m。电杆杆高设置应按照本杆路安装23层光缆时,下层光缆与其他建筑物间隔距离满足YD 5148-2007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5.1.5. 计算钢绞线及电杆强度时,采用的安全系数(应力于材料的强度极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钢绞线用作普通吊线及双吊线中的正吊线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当钢绞线用作双吊线中的辅助吊线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2。(2) 架空电缆线路,各种程式的拉线,安全系数不得

8、小于3。(3) 钢筋混凝土电杆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2;注油木杆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2.2。(4) 在城区新建架空杆路上第一条吊线一般应设在背向街心的电杆一面,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放在靠街心的电杆一面;野外第一条吊线宜放在面向交通线的一面。(5) 新建架空杆路,应考虑跨江、跨高速公路等特殊段落上的净空要求。5.1.6. 吊线宜采用7股镀锌钢绞线,吊线强度计算结果见附录A;通信用电杆强度指电杆出土位置的负载弯矩,电杆负载弯矩计算结果见附录B。5.1.7. 普通杆距架空光缆吊线,应按照表5.1-1要求的常用光缆规格选用。挂构式、捆扎式的1条吊线宜架挂1条光(电)缆;特殊情况下通过复核吊线强度并在吊线承载强度

9、范围内,可再增加架挂光(电)缆。表5.1-1 普通杆距架空光缆吊线规格选用表负荷区杆距L(m)光缆重量W(kg/m)吊线规格线径(mm)x股数轻负荷区L45W2.112.2 x 745L60W1.46L452.11W3.022.6 x 745L601.46W2.18L453.02W4.153.0 x 745L602.18W3.02中负荷区L40W1.822.2 x 740L55W1.224L401.82W3.022.6 x 740L551.22W1.82L403.02W4.153.0 x 740L551.82W2.98重负荷区L35W1.462.2 x 735L50W0.574L351.46W

10、2.522.6 x 735L500.57W1.22L352.52W3.983.0 x 735L501.22W2.315.1.8. 共建杆路应考虑大风、雪灾等其他极端气候的影响,例如共建杆路在风压较大地区,还应考虑大风对杆路、吊线、拉线等强度变化要求和杆路安全的影响。应通过负荷计算考虑共建各方叠加之后的有机负荷。5.1.9. 架空飞线杆路应尽量考虑H杆设置,以增加飞线的容量。5.1.10. 共建光缆的电杆、吊线、拉线、挂钩等的设置及吊线可吊挂光缆的数量应满足YD 5148-2007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5.1.11. 防雷要求应符合YD 5148-2007架空光(电)缆通

11、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 5.2. 共享技术标准5.2.1. 一般要求:(1) 选择共享杆路时,宜选择其路由较近捷、地形及环境较好、杆线路由固定、建筑质量良好、施工及维护较方便的杆路,避免选择需要进行大量整治、改造的杆路。(2) 选定在原有杆路上架挂光(电)缆的电杆杆高、建筑强度应满足新工程架挂光(电)缆的要求。(3) 架挂光(电)缆后,应不对原杆路缆线的使用和运行产生影响。(4) 原杆路容量或建筑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尽量通过技术改造来满足要求。5.2.2. 利用已有杆路架挂光缆,应对杆路强度进行核算,杆路强度是由杆路所在负荷区、杆距和电杆规格(电杆梢径)确定的,决定了该杆路允许附挂吊线的最大数量

12、,详见下表5.2-1。表5.2-1 可架挂吊线数量表可架挂吊线条数负荷区标准杆距(m)标准杆规格程式预应力水泥杆非预应力水泥杆木杆:杆高(m)梢径(cm)野外市区野外市区野外市区4轻、中负荷区60YD 15-7.0-1.10YD 15-8.0-1.40YD 7.0-13-0.74YD 8.0-13-1.12714814重负荷区50超重负荷区408轻、中负荷区60YD 15-7.5-1.20YD 15-8.5-1.44YD 7.5-15-1.25YD 8.0-15-1.307168.516重负荷区40超重负荷区3010轻、中负荷区50YD 15-8.0-1.44YD 15-9.0-1.50YD

13、8.0-15-1.75YD 9.0-15-2.13818918重负荷区40超重负荷区305.2.3. 在利用原有杆路敷设光缆时,如原有杆路上吊线已附挂光(电)缆,考虑到吊线的强度及后续维护方便,应另敷设1条吊线,杆路强度一定要满足设计规范要求。5.2.4. 如原有杆路上已有一条吊线时,增设的吊线宜放在电杆的另一侧;分层架设吊线时上、下两层吊线夹板间的垂直距离一般应不小于400mm。5.2.5. 同一条吊线应安装在电杆的同一面,不得反复交越电杆;在任何情况下,新设吊线在一档内不允许有接头。5.2.6. 在已有光缆吊线上增加光缆时,应做到施工时不得损伤已有光缆,与已有光缆不得发生扭绞、挤压;原有光

14、缆挂钩的程式或质量不符合架挂光缆要求的,应予以更换。5.2.7. 在已有杆路上架挂吊线时,应复核吊线及拉线的总截面。在已吊挂7/2.2mm钢绞线的杆路上加挂7/2.2mm钢绞线,且角深大于7.5m时,角杆拉线截面应加大为27/2.2mm或7/3.0mm钢绞线,纵向拉线截面应加大为27/2.6mm钢绞线。5.2.8. 抗风杆装置应采用一层双方拉线,拉线程式为同杆上吊线中最大一种吊线程式;防凌杆装设一层四方拉线,其侧面拉线程式同拉线杆拉线、顺线拉线为7/3.0mm钢绞线。5.2.9. 光缆安装后,与其他建筑物间隔距离应满足YD 5148-2007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5.2.10. 在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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