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市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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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市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2021 年市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 考评内容(分值)考评指标(分值)评分细则备注一、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40分)(一)产废单位抽查合格率达 90%以上(20 分)产废单位抽查合格率达 90%以上得 20 分,抽查合格率比 90%每低 1个百分点扣 1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以省级督查考核结果为准。抽查合格率经考核达标的单位数量+0.7 _经考核基本达标的单位数量÷抽查单位总数 (二)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达 95%以上(20 分)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达 95%以上得 20 分,抽查合格率比 95%每低

2、 1个百分点扣 1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二、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重视情况(三)加强领导(2分)市州局主要领导研究部署规范化管理工作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 (6 分)(四)印发工作方案(2 分)1、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2、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年度工作方案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 (五)内部联动部门联动(2 分)1、市州局固废管理、环评、环境执法、信用评价等机构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联合把关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 三、工作任务落实情况(35分)(六)规范化管理全

3、覆盖(2 分)对辖区内所有经营单位和工业产废单位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覆盖得 2 分,每发现 1 家未开展规范化管理的扣 0.2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随机抽查 (七)抽查单位数量和质量达到考核要求(4 分)1、市州对县级分局抽查单位数量达到考核要求(经营单位抽查不少于 20 家,若总数不足 20 家,则全部进行考核;重点产废单位抽查不少于 50 家,若总数不足 50 家,则全部进行考核;其他产废单位抽查不少于 10 家,若总数不足 10 家,则全部进行考核)得 2 分,抽查数量每少 1 家扣 0.2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2、从每个市州现场检查单位中随机抽查 10 家的原始现场检查表、现场

4、检查情况反馈表和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汇总表,均符合要求得 2 分,如发现缺表、企业未盖章、检查人员未签字、考核缺项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每发现 1 家扣 0.2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随机抽查 (八)按要求建立“四个清单”(5分)1、建立了本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四个清单”,得 3 分,清单中存在家数或指标项缺失的,每发现 1 家(项)扣 0.2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2、“四个清单”中的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的,得 2 分,每缺失 1 家扣 0.2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查阅相关台账资料、随机抽查信息系统 (九)完成固废管理业务培训任务(2分)1、辖区内固废

5、管理、环境执法、环评等机构工作人员每年参加固体废物管理业务培训数量达到上述人员编制数量之和的 30%以上得 1 分,否则不得分。2、辖区内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每年参加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法规或技术培训数量达到上述单位总数的 20%以上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查阅培训文件、签到表、图片 (十)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行动(5分)按要求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行动任务得 5 分,否则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 (十一)落实涉危险废物问题案件销号报告制度(3 分)1、建立了涉危险废物问题案件清单得 0.5 分,否则不得分 2、实行两月一调度、两月一汇总并按时向省厅上报汇总情况得 1分,否则不得分。3、对重

6、点问题和案件销号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得 1.5 分,省厅抽查发现销号不实的,每发现一起扣 0.5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查阅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省级抽查核实 (十二)依法依规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3 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涉危险废物环评审批、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得 3 分,市县两级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存在环评越级审批,危废类别、许可单位数量、园区选址及原料来省外等方面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在初审、复核环节没有如实为省厅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或未经现场核查或核查不实即盖章上报的,或在日常管理中瞒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等,每发现一起扣 1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查阅相关材料,结合

7、日常管理 (十三)有效防控环境风险(3 分)1、按整改方案规定的进度完成超期贮存危险废物整改任务得1分,否则不得分。2、全年没有发生涉危险废物环境事件得 1 分,否则不得分。3、区域内没有发生涉危险废物问题被国家或省级挂牌督办得1分,否则不得分。查阅相关材料,结合日常管理 (十四)推进信息系统应用(2 分)1、在信息系统中按时填报经营许可证年度经营情况得 1 分,未按时填报的,每发现一家扣 0.2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2、危险废物转移执行电子转移联单得 1 分,未执行电子转移联单的,每发现一批次扣 0.2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查阅台账资料和信息系统 (十五)完成规范化考核和信息公开工作(2

8、 分)1、对辖区内县级分局开展了规范化考核得 1 分,否则不得分。2、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和内部通报得 0.5 分,否则不得分。3、在官网公开规范化考核结果得 0.5 分,否则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 (十六)实行联合惩戒(2 分)将最终评估结果为基本达标、不达标单位纳入环境信用评价,实施联合惩戒得 2 分,未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每发现 1 家扣 1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查阅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 (十七)按要求报送工作材料(2 分)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报送各项工作材料,得 2 分。报送不及时或材料不合要求的,每发现 1 起扣 0.5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查阅上报的工作材料 四、固废申报和

9、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完成情况(10 分)(十八)完成固废申报工作任务(6分)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污泥产生单位以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20_年度固废申报工作,达到规定的申报登记率得 6 分,未达到申报登记率的,每低 1%扣 0.5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查阅相关资料和信息系统 (十九)完成管理计划备案工作任务(4 分)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在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 2021 年度管理计划备案的得 4 分,未完成管理计划备案的,每发现 1 家扣 0.5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查阅相关资料和信息系统 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标准单位、示范单位试点创建工

10、作完成情况(7 分)(二十)完成标准单位试点创建工作(3 分)试点创建标准单位 3 家以上且符合相关要求得 3 分,经考核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每发现 1 家扣 1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查阅相关材料和现场核查 (二十一)完成示范单位试点创建工作(4 分)试点创建示范单位 1 家以上且符合相关要求得 4 分,否则不得分。查阅相关材料和现场核查 六、廉政纪律等规定的落实情况(2 分)(二十二)严守纪律帮扶企业(2 分)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要求的得 2 分,发生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不得分。查阅相关文件 说明:1、考核评级方式:考核总

11、分 100+5。考核结果分为 3 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90 分以上为A;60 分以上 90 分以下为 B;60 分以下为 C。符合加分要求的,报省厅备案认可后予以加分。2、市州抽查考核单位数量达不到最低要求的 80%,直接判定为考核等级 C。3、市州自评结果高于省级督查考核结果 20%(市州自评分数-省级督查考核分数)/省级督查考核分数,直接判定为考核等级 C。七、加分项(5分)(二十三)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0.5 分)市州生态环境部门与住建、卫健、工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的,加 0.5 分,最高加 0.5分。查阅报备的证明材料 (二十四)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守法(3.5 分)2021 年 1 月至 10 月底,对固废申报违法行为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中发现的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每处罚 1 起加 0.1 分;移交公安机关的,每 1 起加 0.2 分(同一案件不重复加分),最高加 3.5 分。查阅报备的证明材料 (二十五)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得到表彰(1 分)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得到国家、省级书面表彰或作为经验予以推介的,每 1 项加 0.5 项,最高加 1 分。查阅报备的证明材料 4、省级督查考核发现市州存在的问题与上年度隶属同一问题的,实行单项加倍扣分,单项得分扣完为止。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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