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专项安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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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爆破作业专项安全方案一、工程概况1. 工程概述成渝高速公路复线(重庆境)F合同段起止里程为K31+400K37+600,线路总长6.2km。其中主要控制工程为巴岳山隧道,隧道左线K32+065K35+335,长3270m,右线YK32+066.15YK35+368.15,长3302m,单洞6572延米;桥涵工程包括涵洞通道13道(932延米)、跨线小桥1座(1-20米空心板梁,长46m)、中桥1座(4-20米T梁,长86米)、人行天桥1座(长2-30米T梁,长61米);路基工程2930m,共计土石方开挖30.5万方、填筑122.7万方,防护排水2.7万方。2. 工程地质概况根据重庆地貌图及说明

2、书(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公司二00二年八月),以巴岳山隧道为界,路线K31+400K35+700段位于中部构造平行岭(低山)谷(丘陵)地区,路线K35+700K37+600位于渝西方山丘陵区。巴岳山隧道地面山体稳定,地层分布连续,为见断层破碎带,区域地质整体稳定性较好。隧道及岩层走向近于垂直,穿越地层主要为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和下统嘉陵江组三、四段,围岩岩性主要为砂岩、页岩、岩溶角砾岩夹白云质灰岩及灰岩,除岩溶角砾岩夹白云质灰岩破碎外,中风化岩体较完整。3爆破要求(1)隧道(进出口)洞口附近均有民房,爆破施工时对民房的保护要求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隧道在

3、爆破开挖时,允许的振速分别控制在0.5cm/s和3.5cm/s。 (2)对于露天控制爆破个别飞石的警戒距离不小于300m,个别飞石最大距离控制在45m以内。二、爆破安全管理措施严格爆破器材的管理。对于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入库、发放、使用、退还、销毁和保管等工作,按国家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建立严密的专项制度。及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按要求对爆炸物品库认真制作档案,并经常对爆炸物品的管理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和执行处罚。本标段设置2个炸药库,建库的选址符合有关规定,经相关公安部门审批,并取得“储存许可证”。库房建筑已经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爆炸性能。库房远离居民区500m以上,炸药

4、库、雷管库及看守房呈三角形分开建设,距离不少于30m。看守值班室专人24小时看守,值班人员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无吸烟习惯的6个人员组成,并配备必要的自卫防护器械。值班室安装程控电话,确保联络畅通。爆破器材的购买按程序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领爆炸物品购买证,方可采购。采购到公安部门指定专业公司购买。由公安部门协助运输,严格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爆破物品储存在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验收合格的库房内,由取得合格证的保管员专门管理。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制度,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全,帐物相符。爆炸物品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领爆破物品使用证后使用。使用时由现场负责人、保管员、爆破员、安全

5、员核写登记表,领取当日使用量。爆破作业由经过培训合格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正式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爆炸物品库制定库房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等规章制度并上墙。保证24小时有人在位值班,严禁脱岗失控。施工剩余的爆炸物品当天清退入库。变质和过期的爆炸物品及时清理出库,认真清点,登记造册,报有关部门批准,在指定地点销毁,并及时清理现场,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倒卖、易物、私存、携带爆炸物品。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已办理许可证,各级安全员形成网络;建立安全技术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确保领取、发放、使用(销毁)、清退四本帐帐目清楚,并严格每道程序的签字审批。建立爆破物品台

6、帐,严格执行领发制度,设监炮员跟班作业,检查每班爆破用药量,剩余炸药及时回收入库。每天进行帐物核对,确保爆破器材不流失。1、爆破器材的运输 购买爆破器材后,可以申请由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按照申领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按指定时间、线路运输,运输到临时爆炸物品储存库。 爆破器材运达目的地后,指派专人领取,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包装、数量和质量;如果包装破损,数量及质量不符,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当地县(市)公安局,并在有关代表参加下编制报告书,分送有关部门。 不准使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畜力车运输爆破器材。 装卸爆破器材,应遵守下列规定: 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清除运输工具内一切杂

7、物; 有专人在场监督; 设置警卫,无关人员不允许在场; 爆破器材和其他货物不应混装; 雷管等起爆器材,不应及炸药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 遇暴风雨或雷雨时,不应装卸爆炸器材; 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远离人口稠密区,并设明显的标志,白天应悬挂红旗和警标,夜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装好、码平、卡牢,捆紧,不得摩擦、撞击、抛掷、翻滚、侧置及倒置爆破器材; 装载爆破器材应做到不超高、不超宽、不超载; 用起重机装卸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质量不应超过设备能力的50%; 分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应站在下层箱(袋)上装载另一层,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分层装载时不应超过二层。 爆破器材从生产厂运

8、出或从总库向分库运送时,包装箱(袋)及铅封应保持完整无损。 同车运输两种以上的爆破器材时,应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携带烟火和发火物品。 装运爆破器材的车,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押运人员应熟悉所运爆破器材性能; 非押运人员不应乘坐; 按指定路线行驶; 车用帆布覆盖,并设明显的标志; 不准在人员聚集的地点、交叉路口、桥梁上(下)及火源附近停留;中途停留时,应有专人看管,不准吸烟、用火,开车前应检查码放和捆绑有无异常; 车完成运输后应打扫干净,清出的药粉、药渣应运至指定地点,定期进行销毁。 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不应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

9、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不应放在衣袋里; 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乱丢乱放; 不应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应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超过:雷管,5000发;拆箱(袋)运搬炸药,20 kg;背运原包装炸药 一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 二箱(袋)。 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2、爆破器材的贮存 爆破器材应贮存在专用的爆破器材库里;特殊情况下,应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当地县(市)公安机关批准,方准在库外存放。 贮存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置爆破器材库,应报主管部门批准

10、,并报当地县(市)公安机关审查同意,方可建库;库房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发给“爆破器材贮存许可证”后,方准贮存爆破器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非法贮存爆破器材。 爆破器材库,应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 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守卫人员和保管员; 有较完善的防盗报警设施; 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5.爆破器材宜单一品种专库存放。若受条件限制,同库存放不同品种的爆破器材则应符合有关的规定。 库房建立后,任何单位不应在爆破器材库的危险区域内修建任何建(构)筑物。 库房应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进入库区严禁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进入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

11、药雷管箱。 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警报装置和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 库区应昼夜警卫,加强巡逻,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库区。 爆破器材库房的管理,应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制、治安保卫制度、防火制度、保密制度等,宜分区分库分品种贮存,分类管理。 作为临时性爆破器材库和临时性存放爆破器材,应设置在不受山洪、滑坡和危石等威胁的地方, 允许利用结构坚固但不住人的各种房屋、土窑和车棚等作为临时性爆破器材库。 在地面作业地点存放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 作业地点只应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大型爆破,可存放本次工程所需的爆破器材;雷管或起爆体不应和炸药存放在一起; 发

12、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3、爆破钻孔 各种设备操作规程应挂贴在机器设备旁边,便于操作者学习。 暴露于机体外部的运动机构、部件或高温、高压等有可能伤人的部位,应加设安全防护装置。 凡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指示装置都必须定期检查,测试和调整。4、装药 直接接触、动用爆炸物品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现场炸药领取必须有专人负责,爆破员按照技术交底数量、规格,到现场保管员处领取需要的爆炸物品。 装药前必须有专人对炮孔进行检验,待验收合格后,方准装药。 向孔内装填药时,用木棍或竹竿将药包轻轻送入孔底,并适当捣实。决不允许用铁质物件进行疏通和捣实。

13、装药前要封锁施工现场,50米不准有烟火,杜绝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设置醒目的警戒标志。5、填塞填塞物要用沙土或钻屑,禁止堵塞物中有碎石块,防止搪住炮孔产生空气间隔堵塞或爆破喷出产生远。堵塞时要用木制或竹制炮棍不时疏通炮孔、压实堵塞物,保证填塞密实质量。填塞长度不小于药包最小抵抗线,同时要保证起爆线不打折、不破损、不被踩踏。6、爆破警戒 爆破装药作业前,要对爆破区进行安全警戒封锁,无关人员不得进行爆破施工现场。爆破安全警戒人员,每个警戒点两人,警戒人员除完成规定警戒任务外,还要注意自身安全,并选择在明显、同时便于警戒和相互联系的位置。 爆破警戒区要根据爆破安全规程及爆破部位、规模、环境、人员活

14、动状况确定警戒范围和警戒点,警戒人员严格把关;爆破时用对讲机通知附近人员,确认无任何危险情况时才能起爆,爆破的通讯联络方式、信号、标记等规定,由指挥组织商定。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设备要撤离到警戒线以外。 爆破信号的规定: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后,准许负责起爆的人员起爆。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

15、围。各类信号均应使爆破警戒区域及附近人员能清楚地听到或看到。7、起爆爆破网路采用电容式起爆器带激发笔引爆主网路上的传爆导爆管线,塑料导爆管传爆,四通元件连接各支线,形成交叉闭合环形网路。高强度非电毫秒导爆管雷管起爆炮孔中的炸药。由于一次性爆破的炸药量较大,孔数多,为了达到减小爆破震动,加大爆破段数,采用孔内孔外同时延时微差方式爆破。爆破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中的各项规定。 对新上岗的职工、民工进行上岗前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对未经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不能上岗作业,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率要达到100。 安全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及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经过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机械安全性能要求,机械设备应设专人负责,统一管理,保证机械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场内机动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对购买的炸药进行抽检,以确保其爆炸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炸药雷管存放在指定的临时仓库,严格按进出库规定办理;剩余炸药、雷管当天退回公安机关指定的仓库,不在场内过夜;严格领发、清退手续,指定专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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