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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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参建各方质量管 理责任,实现工程建设管理目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投标 挂钩办法(铁建设【2009】273 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铁 建设【2009】171 号)、高速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 法。第二条 结合贯彻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从机制和制度上 规范项目管理,促进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工程项目质 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第三条 经理部是项目工程质量责任的主体,

2、并与各分部(场)所属子、分 公司承担同等的质量责任;经理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质量的技术保障主体;经理 部安质部门是工程质量的监督落实主体。第四条 经理部要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全员参与,加强 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监控,持续改进,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第五条 经理部各级领导要积极支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质量监督管理工 作设置障碍,故意刁难或对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有打击报复行为的,要对违纪人员 认真追查,严肃处理。第二章 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第七条 质量管理方针:坚持质量至上原则,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推进标准 化管理,建设一流铁路。第八条 工程质量总目标:落实质量方针,构建精品工程、安全工程、绿色

3、 工程、和谐工程,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具体指标为:工程实体质量满足国家和 铁路总公司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 满足如下要求:(一)、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 次验收合格率 100%。(二)、实车最高检测速度实现设计速度110%,开通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目标 值。(三)、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路基、桥梁等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 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四)、杜绝工程质量重大以上等级事故。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第 一责任人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形成涵盖各层次

4、和职能部门的严密质量保证网络 (见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网络图),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各项 活动。第十条 工程部是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其他 各职能部门对项目质量管理控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提供服务。第十一条 经理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 由经理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组员由工程管理、安质、机物、中心试验室、 工程经济、财务和综合办公室,以及各分部经理、总工程师等人组成。工程质量管理领导组织机构为:组 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组 员:工程质量管理领导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法规标准,以及建设、监理、公司有关

5、质 量管理控制方面的规章制度。(二)、负责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策划、实施工程项目质量大检 查,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三)、定期组织召开工程项目质量分析例会,分析、总结阶段质量管理状况, 做出重大质量管理决策,确保项目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四)、负责项目管内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的监督管理。第十二条 经理部安质部,应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各分部应配备专职 的质量检查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和 连续性。第十三条 经理部按要求设置试验检测中心,配备符合要求的试验检测人员 和仪器,总工程师负责中心试验室的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工程

6、管理部负责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与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安质 部负责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项目物机部负责工程施工的机械物资保障 工作;项目中心试验室负责来样的试验和现场的检测工作。第四章 质量职责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各项质量管理工作, 对工程合同履行承担领导责任,对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全面负责。第十六条 项目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副经理(一)、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生产,对项目工程 施工质量负主要责任。(二)、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监 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和缺陷。(三)、合理调配

7、施工现场资源,满足工程质量控制的需求。第十七条 项目总工程师(一)、在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 作,对本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总责。(二)、负责主持编制、审核项目施组设计、项目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三)、负责主持工程项目开、竣工贯通测量及设计文件的审核工作。(四)、负责工程项目中心试验室工作。(五)、负责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质量通病的预防、预控措施,开展技术攻关和 QC 小组活动,改进施工工艺,确保承建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文件、标准规范 和合同要求。(七)、负责对质量事故制定返修加固方案和预防措施。第十八条 项目党

8、工委书记(一)、参加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活动,对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承担领导责 任。(二)、围绕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质量意 识和法制意识。第十九条 工程管理部(一)、对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负主要责任。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开、竣工 贯通测量和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并对其结果负责。(二)、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识别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工序和 特殊控制工序,制定和下达工程质量控制措施。(三)、负责项目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检查、指导工作,负责与相邻作业单位 的施工技术协调工作。(四)、负责组织各分部总工程师、技术人员编制本管段重点控制工程的技术 交底、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组

9、织设计。(五)、制定并实施本项目质量通病的预控措施,开展技术攻关和 QC 小组活 动,改进施工工艺,确保承建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文件、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六)、负责项目工程创优规划的实施、过程质量的控制、音像图片资料、关 键技术、工艺实践的总结等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七)、负责对重大质量问题提出技术性补救方案。(八)、负责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等相关法规标准的收集、发放、宣贯工作。 第二十条 安全质量部(一)、负责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开展项目 定期质量大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编制下发质量检查通报,制定整改措 施,追踪监督整改情况。(二)、负责项目的施工过程质量监

10、管、日常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 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追踪督促整改。(三)、组织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建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台帐。参加 工程项目竣工质量自验工作。(四)、收集整理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信息,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验收。(五)、制定工程质量创优规划,负责优质工程和样板示范工程的管理,组织 申报、建立台账。(六)、负责与 12 客专33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驻地监理建立 联系、定期沟通,并负责处理业主、监理、地方质监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及与质 量相关事宜。(七)、参加质量控制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八)、参与或配合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对

11、事故或事件的整改进行跟踪落实、 闭合管理。(九)、定期上报质量报表和季度工程质量分析总结报告,建立工程项目质量 工作相关信息台帐。第二十一条 物机部(一)、负责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管理的日常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 通报。(二)、负责对重点机械、主要物资材料供方评价和选择。(三)、负责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严把进货质量源头关,严格进货签验手续, 建立完善的物资卡片、验收记录制度,保证所采购的各项物资符合质量要求,并 具有可追溯性。第二十二条 财务会计部(一)、负责项目工程成本核算,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资金保障。(二)、协助办理质量事故罚款收缴事宜。第二十三条 工程经济部(一)、负责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12、在验工计价单签字确认,确保验工计价的工程 项目质量全部合格。(二)、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不予验工。(三)、负责工程项目合同关于质量条款履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 目经理汇报。第二十四条 中心试验室(一)、负责和指导各分部试验人员严格做好工程试验检验、检测工作,对原 材料取样、送样、检验、试件制做进行控制,对送检的试件试验检测结果负责。(二)、负责建立本项目试验工作管理制度和相关台帐。(三)、负责项目中心试验室各类试验仪器的校核及日常维护保养,确保仪器 正常使用,按规定要求填写试验报告单,并对出具的各项工程试验报告内容、数 据负责。(四)、对试验仪器设备和试验标准规范配置等资源的充分

13、性、符合性负责。(五)、对试验检测出现的不合格的试件、样品进行详实的记录其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代表数量、试验部位、施工和材料进场日期等,并及时将情况上报经 理部总工和安质部,资料要有可追溯性。(六)、负责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情况进行分析,并在定期的质量分析 例会上报告说明。第二十五条 工程调度(一)、负责了解各分部工程施工情况,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追踪了解, 并向项目主管领导进行汇报。(二)、负责收集施工生产和安全质量信息,确保一些重大质量问题在第一时 间向主管部门传递,并对事件发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第二十六条 其他专业工程师(一)、负责本专业业务的管理工作,并对所完

14、成的工作质量负责。(二)、负责部门内确定的质量管理职责,对所承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七条 分部(场)经理(一)、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对本分部管段的工程施工质量负 直接责任。(二)、负责建立本分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资源的配置,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规章 制度和质量责任制。(三)、负责落实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技能培训及日常的质量意识教育工作。(四)、组织定期的质量大检查,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和缺陷,保证施工质量。(五)、组织和参加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六)、及时、如实上报各类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第二十八条 分部党工委书记(一)、围绕工程质量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质

15、量意识和法制 意识。(二)、对分管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第二十九条 分部副经理(一)、协助经理开展各项质量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及分管工作 承担直接领导责任。(二)、主持定期的质量大检查,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和缺陷,保证施工质量。(三)、对分管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第三十条 分部总工(一)、对本单位施工技术工作负总责,组织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测量、图纸会 审、施组方案编制,并对出具的技术报告、施组方案负责,重大施工方案按规定 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二)、负责管段的过程质量检查验收,对由于工作失职,该进行检查的没检 查,或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不作处理,造成质量事故或重大影响的,应负重要 责任。(三)、对本单位施工技术内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管理责任。(四)、进行质量管理策划,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方案及其预防措施进行审核, 并督促检查实施。(五)、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相关质量法规标准的学习。第四章 资源保障第三十一条 开工前应认真策划,对配置人力、物资、机械、设备、仪器、 法规、标准、规范的适宜性、充分性进行核查,按合同要求,核查各类资源配置 和履约情况。第三十二条 开工前,按合同承诺及满足施工生产需求,配齐各类施工资源。 第三十三条 开工前经理部工程技术、安质、物机等部门应对人员、法规标 准、物资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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