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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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行政人员离校请假制度(一)处(室)副主任、主任和副校长因工作离校半天以内,需分别向主任、副校长、校长说明去向。校长因工作离校需向办公室说明去向。行政人员因公离校一天以上,均需经校长同意。(二)行政人员因病因事请假,按照东营有关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办理,副校长向校长请假,校长向东营请假。(三)学校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或因病因事请假,所负责工作按职务顺序依次替补。遇有特殊情况,由校长委托有关人员负责学校工作或部门工作。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东营人事制度的基本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请假原则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以主人翁的精神

2、,坚守岗位,努力工作,决不能擅离职守。凡因病或有事需请假者,一律要按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请假、销假手续。二、假期种类和期限(一)公假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由相关部门或领导指派出- 1 -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业务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种考试等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不变。(二)事假1.教职工确有重大事情必须请假的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期。事假一次不得超过 3 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 10 天,全年事假累计

3、不得超过 15 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3.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学期请事假 2 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销假手续,视为照顾性事假,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三)病假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证明,报请分管校长审查批准,报教务处备案,方作病假处理。2.教职工因探亲或在外出差时生病,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2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情况,凡有借治病休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有

4、关规定处理。(四)婚假1.教职工婚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教职工结婚,婚假 3 天。晚婚(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 7 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3.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4.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五)产假1.女教职工产假和薪酬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 158 天。男教师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 7 天陪护假期。3.施行人工流产,怀孕在四个月(含)以下的休息 15 天,四个月(不含)以上的可休息 30 天。4.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

5、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工作。5.女教师生育后小孩未满一周岁,每天可享受1 小时的哺乳时间。- 3 -6.产假、计划生育假的时间计算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7.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教师的固定工资照发。8.在规定的陪护假期期间,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的有关规定论处。(六)丧假1.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死亡时,给丧假 3 天。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2.丧假的时间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3.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七)工伤假1.教师的工

6、伤假应出具医院证明和经有关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休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三、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一)校长因病不能到岗、因事离开本市要向东营分管领导请假,临时有事要向有关副校长或办公室打招呼;- 4 -(二)学校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或因病因事请假,所负责工作按职务顺序依次替补。遇有特殊情况,由校长委托有关人员负责学校工作或部门工作。(三)副校长因病不能到岗,因事离开学校要向校长请假;(四)处室主任、

7、副主任、年级主任因病因事不能到岗或外出公干半天要向主管副校长请假,1 天以上要同时向主管副校长和校长请假;(五)任课教师向级部主任请假,其他人员向处室主任请假。半天以内由级部主任、处室主任批准,半天以上(含半天)2 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2 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长期假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办理。(六)任课教师请假必须自行提前到教务处安排好课务或其它工作,经分管副校长或校长批准后到教务处办理好代课、调课手续。(七)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本人所在级部主任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八)凡请假者都要在所属处室主任处领

8、取并填写请假单,批准人签字后交回处室主任,由处室主任妥为存放,月底统计,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 5 -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指导思想为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固定资产的界定及分类1、固定资产的界定(1)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其中一般设备在 10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在 1500 元以上。(2)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3)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上述的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如课桌椅、图书)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2、固定

9、资产的分类:(1)房屋和建筑物。指拥有占有权和作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绿化、土地。房屋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及生活后勤用房、其他用房。(2)专用设备。指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学一起及设备、美术设备、音乐设备、军事体育设备、电脑设备等。- 6 -(3)一般设备。指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包括行政事务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医疗保健设备、消防安全设备、炊事设备等。(4)文物和陈列品。指各种文物和陈列品,如古玩、字画、赠品、纪念品等。(5)图书。指贮藏的统一管理的各种用书,如图书室、阅览室的图书等。(6)其他固定资产。指以上各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如被服、装具、动物等)二

10、、固定资产的采购与更新:1、根据本单位发展趋势,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考虑经费是否充足的情况下,由总务部门编制下一年度的固定资产预算,并报计材科审定。2、根据审定的固定资产预算,由总务部门提出采购计划,报经校长批准后,由总务部门负责采购。3、对于专项控制的固定资产及预算外的采购实行特别审批制度。三、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帐:1、总务部门采购的资产实行严格的验收制度,确认是否与申请一致,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必要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验收无误的固定资产、由会计部门及时建立固定资- 7 -产目录、明细帐、卡片,做到帐、卡、物一致,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包括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固定资产,如接受捐

11、赠等)四、固定资产(除房屋建筑物)的日常管理1、对部分固定资产(如图书、电教器具等)实行归口管理、层层落实责任。2、固定资产的领用、报废清理、内部转移、调拨出租等由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上报计才科和基建站,同时调整有关帐目。3、对于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为经营性固定资产,实行特别的审批制度,并落实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4、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封存和申报手续;发现多余、闲置或使用不当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反映汇报给计材科和基建站,并服从系统内部的资产调剂、调拨。5、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修理由总务部门负责。中修、大修需上报审批。五、固定资产的盘店清查报废1、总务部门会同有

12、关部门定期进行盘店,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并详细填写盘点、清查明细表,将结果报计财科及设备部门。2、盘点清查过程中如发现盘盈、盘亏、损毁等情况,- 8 -应查明原因,弄清责任,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3、固定资产的报废与转让,一般竟校长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六、房屋及建筑物的日常管理1、建立统一领导,分级归口的管理体制,明确房屋及建筑物的维修及使用责任。2、由财务部门及总务部门对单位房屋及建筑物编制详细的分类目录,将其作为档案管理,并准确、及时、详细地反映房屋及建筑物的使用、维修保养及改建情况。3、加强房屋维修的计划管理,根据损坏情况

13、,单位的实际需要以及奖金的可能,编制房屋维修计划,并上报计划计材科、基建站审批执行。4、房屋及建筑物报废或转让时,应及时记录有关产权变更资料。实验中学门卫管理制度一、门卫务必 24 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二、校门务必 24 小时上锁,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三、外来办事人员,经门卫与所找当事人联系经当事人同意并登记方可进入校内。- 9 -四、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同意后并登记方可进入校内。五、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状况的确需要出门时,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并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可放行(门卫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条)。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在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七、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门卫始终有人执勤。八、门卫负责校门及周边环境的整洁,校外人员不得滞留在门卫室。九、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加强夜间巡逻。十一、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教学楼、综合楼、行政楼的每一天开关门工作,和人员清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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