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合同范本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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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股东借款合同范本汇总合同编号:【P2015M11SZHJK0001-2】 合同编号:股东借款合同股东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苏州吴江区签订:贷款类型:股东借款贷款人: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借款人:借款人:住所: 邮政编码:519031 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

2、条 定义1.1 定义就本合同而言,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规定的含义:(1) 本合同/股东借款合同:系指贷款人与借款人签署的编号为【 】的股东借款合同及其任何修改、补充和附件。(2) 借款人:系指(3) 交易文件:系指股东借款合同以及其他与本合同、本合同项下贷款相关的法律文件的合称及对前述法律文件的任何有效修改和补充。(4) 提款日: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每一笔借款而言,是指贷款人实际向借款人发放该笔贷款的日期,具体以该笔贷款发放的划款凭证的记载为准。(5) 结息日:(1)贷款存续期内每年的 月 日、 月 日;(2)贷款终止日;(3)提前还款日;(6) 结息期:指自贷款合同生效日

3、起,一个结息日(包含该日)至下一个结息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其中:就贷款合同生效时而言,首个结息期为贷款发放日(包含该日)起至贷款发放后第一个结息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7) 到期日:指本合同第6.2款约定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金之日。(8) 中国: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9) 法律:系指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10) 元:系指人民币元。(11) 工作日:系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以外任何一天。第二条 贷款用途 借款人应将贷款用于 。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贷款用途。如未能

4、,借款人需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还款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计息周期按放款日至实际还款日计算。第三条 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3.1 贷款金额贷款人可根据情况分笔发放贷款,具体贷款发放日期(“提款日”)和金额以划款凭证为准。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 (小写: )请确保金额一致。3.2 贷款期限贷款总期限不超过 年,自本合同项下第一笔贷款的提款日期计算。每笔贷款起息日为其实际发放日。贷款期限实际发放日以划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划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划款凭证载明的到期日不是工作日,则到期日顺延至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计息、结息4.1

5、 贷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各笔贷款利率为【 】%/年。4.2 计息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本合同项下的各笔贷款利息自该笔贷款的提款日起计算。借款人应当于每个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截至该结息日应付的利息,结息日不是工作日的,顺延至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计算方式:截至任何一个结息日应付的贷款利息=截至该结息日的前一个结息日贷款本金余额贷款年利率该结息日的前一个结息期的实际天数360天(上述任一参数发生变化的,贷款利息分段计算)。4.3 结息本合同项下利息的结息方式为:贷款期限内每年的 月 日、 月 日结息,并于到期日一次性还清该笔贷款本金对应的剩余利息。第五条 借款人贷款的发放5.1

6、贷款发放的前提条件当借款人满足下列全部前提条件(“放款条件”)时,贷款人在最高【 】元的贷款金额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具体金额以划款凭证为准):(1) 本合同已有效签署;(2) 交易文件均已有效签署;(3) 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放款条件均已满足。5.2 借款人应确保本合同第5.1款约定的全部前提条件在 年 月 日之前或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延期时间内满足,否则贷款人不予发放本贷款。若放款后15个工作日还未满足第5.1款约定的全部前提条件,视为借款人违约,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借款人应于放款条件满足当日向贷款人办理贷款提款手续并提款,除非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推迟或取消提款。贷款人向借款

7、人指定的本合同第5.3款所列银行账户划付贷款资金即视为借款人提款,提款日以划款凭证为准。5.3 借款人指定的用于接收贷款资金的账户信息如下:开 户 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六条 贷款的偿还6.1 付息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以下方式支付: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当日向贷款人支付到期利息,首次结息日为首笔贷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结息日为贷款到期日并应利随本清。如果结息日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结息日后第一个工作日。6.2 偿还本金借款人应按如下方式向贷款人偿付贷款本金(如以下约定的本金偿付日期不是工作日,则顺延至该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在本合同项下第一笔贷款的提款日起满3年之日一次性偿付全部贷款本金金

8、额;6.3 还款账户借款人所偿付之贷款本息及其他款项应汇至贷款人所指定的以下账户:户 名: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6.4 还款顺序(1) 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到期应付款项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的,应按以下顺序(同一顺序按照各项金额比例)进行清偿:(a)贷款本金;(b)贷款利息;(c)按照本合同规定由借款人承担而由贷款人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d)借款人因违反本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e)罚息、复利。但贷款人有权决定该款项优先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等款项的顺序。6

9、.5 提前还款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本。贷款期限内,借款人有权于至债权存续满 个月之日(可以选填满12个月之日、满18个月之日、满24个月之日和满30个月之日等)提前归还本金。借款人于前述满 个月之日向贷款人提前还款时,应于提前还款日之前 天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应同意并配合向借款人出具书面通知书。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金的,应将拟偿付的贷款本金及该等贷款本金截至提前还款日的利息于提前还款日一次性支付至贷款人指定的还款账户。6.6 贷款展期本合同项下贷款不可以展期。如果双方同意贷款展期的,应另行签署本合同的补充协议。第七条 费用的承担下列费用由借款人承担:(1)本合同及与本合同项下财务顾问

10、聘任协议有关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8.1 借款人的权利(1)有权要求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2)有权提前偿付贷款本息(3)有权要求贷款人遵守本合同的其他规定。8.2 借款人的义务(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款并足额清偿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2)每季度向贷款人提供一次财务报表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并且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不

11、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经营财务事实。如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则应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3)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或公司(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4)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应符合相关行业监管的要求;(5)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挤占、挪用贷款或使用贷款从事非法、违规交易;(6)在未还清贷款人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7)保证贷款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署)真实、合法、有效

12、,并应当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此款为选填条款。(8)发生下列情况时,借款人应在该等事件发生3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a) 发生影响借款人重大利益的一切法律诉讼、仲裁或行政查处程序;(b) 发生本合同项下任何违约事件或将要发生的违约事件,而且一旦发生违约事件,借款人要说明其性质和持续时间,并要说明已经采取过何种行动或将要采取何种措施;(c) 借款人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重大负债与对外担保、重大重组和资产处置、重大投资、重大关联交易、破产、财务状

13、况的恶化;(d) 借款人变更名称、住所、通讯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9)借款人应在其各个财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财务报表副本及工作报告副本,并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10)借款人应积极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根据贷款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1)借款人承诺:在本笔贷款存续期间,未经贷款人事前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为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提供借款,不得新增任何借款;(12)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全部本金和利息之前不得进行利润分配;除非取得贷款人的事前书面同意,不得向贷款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关联方或任何第三方清偿债务。(1

14、3)若借款人及其关联企业信用状况出现不利变化,或借款人违反上述约定,贷款人有权采取要求借款人追加抵质押物或保证金、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提前处置抵质押物等措施。(14)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9.1 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9.2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贷款人的原因造成的迟延除外;9.3 按照法律或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和借款人应付的其他款项;9.4 借款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出现交叉违约情况时,有权决定是否给予其宽限期,若贷款人不给予其宽限期或在宽限期内仍未纠正的,则有权要求其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金及截至到提前还款之日的贷款利息,并且借款人应当就应付未付款项按贷款利率(9%/年)上浮30%的违约金率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9.5 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条 借款人声明与承诺借款人向贷款人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贷款人可依赖该等声明与承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10.1 借款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法人,截至贷款发放之日,借款人均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任何现有的或可合理预期的可能导致借款人在贷款期间不能继续正常经营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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