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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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责任制四平市国土资源局二一五年六月四平市国土资源局一、四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目录表类别序号名 称制定机关生效时间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1.1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6.1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1.1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9.1.1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1999.1.1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1994.3.264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1994.4.15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

2、2.126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2.127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2.12地方性法规1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2.9.12吉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省人大常委会1995.6.163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1.1.124吉林省土地监察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12.5.305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省人大常委会 2004.1.16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 2005.6.27吉林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0.1.178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人大常委会1999.1.11部门规章1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

3、土地管理局 1992.3.82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 2003.3.13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 1999.3.24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 2008.2.15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2012.7.16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 察 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2008.6.17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源部2000.11.1二、四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四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类别属于行政机关单位名称执法主体性质主要法律依据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发机关法律法规规章生效时间四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机关吉林省土地监察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

4、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监察工作”。吉林省人大常委会1996.11.25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吉林省人大常委会2002.9.1吉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吉林省人大常委会2004.1.1三、四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职权及法律依据(一)行政许可项目与依据表许可种类许可内容行政许可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

5、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制发机关生效时间行政审批国有建设用地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1.1临时用地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1.1采矿权审批登记

6、、颁发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款: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国务院1998.2.12(二)行政处罚项目与依据表处罚种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制发机关生效时间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罚 款非法转让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

7、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1.1罚 款非法占用耕地或造成荒漠化、盐渍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

8、1.1罚 款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 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1.1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罚 款非法占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

9、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1.1处罚种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制发机关生效时间限期拆除违法建 筑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1.1罚 款拒不交还或改变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10、管理法第八十条:“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1.1没收违法所得、罚 款非法出让、转让或出租集体土地变为建设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1.1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非法采矿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

11、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1986.10.1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越界采矿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 :“超越批准的矿山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

12、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1986.10.1处罚种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制发机关生效时间没收违法所得、罚 款、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非法转让矿产资源及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二条:“ 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没收违法所得,予以罚款。违反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全国人大常委会1986.10.1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非法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

13、产品的,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1986.10.1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非法转让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1.1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非法转让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

14、并处罚款。”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1.1罚 款临时用地期满一年内不恢复种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耕地复垦费2倍以下的罚款。”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1.1处罚种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主要内容制发机关生效时间罚 款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国务院1999.1.1警 告罚 款吊 销许 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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