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坪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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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柳坪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 高效、 有序地开展紧急抢险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结合我乡实际, 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宿松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编制本预案。1.3 适应范围本预案适应于全乡范围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因泥石流等原因引起的地质灾害的灾后抢险和临灾应急处理工作。1.4 工作原则1.4.1 赤溪乡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部门负责制、 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一切部门和单

2、位必须服从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1.4.2 以人为本,依靠科学、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因地制宜、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是本预案的总的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柳坪乡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以下简称乡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1 赤溪乡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组织机构总指挥:乡长黄文胜副总指挥:分管副乡长徐四平武装部长李江明成 员: 李 明、周 青、冯宾俊、唐彩兵、吴孟良虞旺国、邓子春、刘艳保、郭顺、王 亮吴方明、吴为民、吴国振、吴桂华、吴泽进、吴泽宏主要职责: 根据地质灾害的险情或灾情, 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统一领导和协调本乡的 地质灾害的处置工作;

3、决策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 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 处理有关的地 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的其他重要问题。2.2 乡指挥部办公室乡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二郎国土所。 办公室主任由国土所所长周青担任, 其它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汇集、分析险情灾情信息,上报地质灾害险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对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贯彻市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相关单位的应急工作; 督促、监察、落实有关部门的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有关新闻的发布; 负责指挥部文件的起草和整理归档工作; 承担乡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2.3 乡指挥部工作组2.3.1

4、抢险救灾组由派出所、人武部、安监办、林水站、电管站、各村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 ; 出现险情时,应组织动员受害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 制疏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设施尽量免遭损毁。2.3.2 调查监测组由国土所、乡建设办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 出现险情时,进行应急调查、 监测和发展趋势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 提出划定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的建议,报乡指挥部。2.3.3 救助防疫组由党政办、卫生院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 出现险情时, 做好灾区突发公共事件的防控工作, 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药品、器械、抢险物资、监测设备的调拨工作。2.3.4 交通通讯组由二郎电信等部门负责。主要职责

5、:出现险情时,采取相关措施,保障道路和通讯的畅通。2.3.5 资金保证组由财政所、党政办参加。主要职责: 负责救灾物资应急资金的筹集及下拨、 管理和监督检查; 负责重大救灾项目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3监测和预防预警机制3.1 .监测与报告3.1.1 体系建设各村、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以群测群防为主,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由国土所、 水厂、电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及时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乡指挥部,同时联合媒体向全乡公布。3.1.2 信息的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单位, 要及时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 经分析整理后, 进行地质灾害的趋势预

6、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及时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向乡指挥部报告。3.2 预防预警行动3.2.1 准备工作(1) 思想准备。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2)组织准备。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完善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和预警措施,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1.1.1 预案准备。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列,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乡政府批准后公布。(4)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及是充足的准备必需的物料并进行合理配置,在地质灾害重点部位储备足够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1.1.2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国土所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

7、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 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 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 一旦发现险情, 要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相应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1.3 落实各项防灾制度国土所要认真落实“防灾明白卡” 、 “避险明白卡”的填制与发放、险情巡查、灾害预报、 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 同时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 不断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 .1.1.4 预警级别及发布地质灾害预警级别按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来划分, 分为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和小型四级。国土所接到灾情或灾害信息后,报经乡指挥部同意后,由乡政府统一发布。1.1.5 地质灾害险情

8、和灾情分级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级,具体见下表。表1地质灾害险情等级划分一览表等级大型中型小型受威胁人数X(人)X 1000500X1000100X500X100005000A10000500W A5000A3010X303X10X1000500A1000100A500A1004. .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和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4.1 应急响应开始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根据发布的地质灾害预警等级分别启动不同级别的 应急组织机构: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启动乡级应急预案,出现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时启动乡、

9、村两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预案的政府宣布进入地质灾害应急期,应急响应开始。无论是哪级预警,均由乡人民政府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同时在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4.2 应急响应程序应急防治指挥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协调各应急工作组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并抓好督促、检查和落实。各办事处、村居、部 门发现地质灾害,及时上报乡指挥部。乡指挥部及时调配好人员、物资,做好应急救援、转 移工作。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由乡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各小组的成员单位,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导致的

10、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 可争上级应急机构的帮助, 由上级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 协 助乡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4.3 应急响应结束及后期处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 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 乡人民政府应立即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响应结束,并予以公告。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 土地的,险情、灾害应急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5. 应急保障5.1 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各办事处、 村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 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力量及时到位。

11、乡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 医疗卫生、 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遇有地质灾害险情、 灾情时, 能保证及时充足供应。 要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地质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 大力推进财产和人身保险, 完善灾后救助体系, 逐步建立乡场化的灾害补偿机制。5.2 通讯与信息传递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重视通讯与信息传递体系的建设和升级换代, 充分利用有线电话、 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现代信息传输平台, 确保在地质灾害出现前、灾害处置过程中和灾害重建中的信息畅通。5.3 宣传与培训国土所及有关部门、 单位要加强对公众防灾、 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

12、能力。 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安全教育, 提 高应急机动能力,确保灾后应急抢险手段及时到位和有效。5.4 监督检查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 单位负责落实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的相关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6. 附则6.1 名词解释突发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次生灾害,是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露等。地质灾害应急, 是指在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 为了避

13、免或最大程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生命线设施, 是指供水、 供电、 粮油、 排水、 燃料、 热力系统及通讯、 交通等公用设施。直接经济损失: 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 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6.2 预案管理和更新受突发地质灾害威胁较严重的区域应当根据辖区实际, 会同有关部门参照本预案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应急预案应当报乡国土所备案。国土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预案进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和应急处置工作实际需要,行修订或更新,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6.3 预案解释和实施本预案由二郎国土所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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