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寻衅滋事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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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年寻衅滋事量刑标准是什么? 18年寻衅滋事,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应当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应当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应当加重处罚。 18年寻衅滋事,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应当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应当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应当加重处罚。寻衅滋事罪要年满16周岁才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应从轻

2、、减轻处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

3、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如果需要了解18年寻衅滋事的处罚规定,可以参考以上的内容。寻衅滋事罪的刑事法律条文: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全国):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

4、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5、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综上所述,18年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未对其他人造成伤害的,应当判处拘役,寻衅滋事致人轻伤,应当判处18个月拘役,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个月刑期,侵占他人财物增加200元,刑期应当增加一个月,以自杀等方式在执法单位无理取闹,造成恶劣影响,应当判处2年6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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