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久木木业有限公司林权资产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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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久木木业有限公司林权资产评估报告书北林标准评报字2011第001 号 姓名:涂 志 朋 班级:0 3 7 0 9 0 1 学号:2 0 0 9 2 0 2 1 成绩: 评估机构名称:江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培训中心报告提出时期: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目 录评估报告书摘要 1评估报告书正文 3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1二、评估目的2三、评估范围及对象2四、评估基准日2五、评估原则2六、评估依据3七、评估方法及公式3八、评估过程5九、评估结论7十、重要事项说明8十一、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9十二、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使用范围与有效期10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10十四

2、、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11备查文件委估林权资产评估报告书摘 要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委托方:李建康身份证号:360153465485665452资产占有方:李建康身份证号:360153465485665452二、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范围内所有森林资源资产的现值,为江西省久木木业有限公司因森林资源抵押贷款事宜而涉及的资产提供公允价值参考意见。三、评估范围和对象评估范围和对象由委托方申报确认,具体为:资产占有方位于江西久木木业有限公司修水县黄沙林区下高丽林班总面积为3271.6亩林地。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1年11月30日五、评估原则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六、评

3、估方法评估人员在本次评估中根据评估的目的结合资产的现实状况采用收获现值法。七、评估结论委托评估江西久木木业有限公司拥有永修县黄沙林区下高丽林班林权约3271.7亩评估价值为8054722.262元(大写:捌佰零伍万肆仟柒佰贰拾贰圆贰角陆分)。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涂志朋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周晓梅报告提交日期:2011年11 月23日 委估林权资产评估报告书川标准资评报字2010第02号(委托方):李建康江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培训中心接受李建康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贵方拟与李建康投资贷款

4、合作事宜申报确认的、资产占有方江西久木木业有限公司拥有永修县黄沙林区下高丽林班林权约3271.6亩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涉及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 2011年11月1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了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测算结果报告如下: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一)委托方:李建康,企业注册号:455222412397462 (二)资产占有方:李建康二、评估目的为委托方拟向资产占有方提供投资贷款合作事宜,提供委托方申报的、资产占有方李建康拥有的江西久木木业有限公司拥有永修县黄沙林区下高丽林班林1林权约32

5、71.6亩的林权资产价值。三、评估范围及对象评估范围和对象由委托方申报确认,具体为:资产占有方李建康江西久木木业有限公司拥有永修县黄沙林区下高丽林班林森林林权约3271.6亩。上述资产范围与委托方申报确认的范围一致。四、评估基准日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2011年10月30日。选定该基准日主要是考虑该基准日与现场勘测日一致,有利于委托方评估目的实现。评估中对资产价值的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本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标准是以评估对象不改变用途为前提,目前状况下用于特定评估目的于评估基准日的用于投资合作的资产的剩余价值。五、评估原则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工作原则,以国

6、家对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资产的实际状况为基础,以资产不改变用途为前提,遵循利益主体变动原则、合法原则、替代原则、贡献原则、公开市场原则、评估时点原则等操作性原则。六、评估依据(一)行为依据1、委托方委托江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培训中心进行评估委托。(二)法规依据1、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3、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4、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三)产权证明文件 1 张 林权证1张(四)取价依据1.委托

7、方提供的委估资产市场价格;2.评估人员市场调查所取得的成果资料。七、评估方法及公式本次评估的方法,考虑委托方的评估目的和资产现实状况,按照财政部(1999)91号关于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通知的要求,根据要求中各种方法的运用及适用性、可操作性结合具体资产状况,本次评估采用 进行测算。(一)地理位置和交通:修水县属江南丘陵地貌、赣西北中低山区丘陵区,幕阜山脉横区于县境西北,西出湖、鄂边境,九岭山脉斜跨县境东南面,南入铜鼓、东出武宁,而山脉呈合抱之势,形成了县境四周高峰叠起,群山环绕,境内山峦起伏,丘陵广布的地势。(二) 1.自然环境条件: 修水气候温暖湿润、春秋短、冬夏长,平均气温9.417

8、.5,极端最低温度-12.1,极端最高温度44.9。平均无霜期213265天,平均日照时数1600.4小时,平均降水量1634.1毫米。 2.土壤:成土母岩主要有花岗岩、板岩、石英岩、红砂岩、砂砾岩,第四纪红粘土等。森林土壤主要有红壤、黄红壤、黄壤、黄棕壤及草甸土等类型,土壤肥力中等以上,弱碱性、中性、弱酸性土壤均有分布。土壤垂直分布大约带谱为:300m以下为丘陵红壤,300600m范围为山地红壤和山地红黄壤,6001200m主要为山地黄壤和黄棕壤,1200m以上为山地黄棕壤和山地草甸土。调查山场全是300-1200m之间山地红黄壤、山地黄壤和黄棕壤。 2、销售量的确定评估人员确定委估林木按抽

9、样亩平均乘以林权面积再乘以成材率,确定总的出材量(销售量)为23004.78962立方米。3、销售价格根据委估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实际销售价格、评估人员市场搜集的销售价格,考虑委估林木材径大小不一,确定的销售量见下表:树材种单价(元/m3)树材种单价(元/m3)杉原木1100杉综合850松原木900松综合750阔叶树原木800阔叶树综合650 5、林木资源的再生价值委估林木属天然用材林,具有可再生性。该林权土地属于国有林该林权。八、评估过程(一)接受委托道县林业局在委托方提出评估要约后,即与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就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和评估范围及对象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讨论、分析和确认,并正式签署了资

10、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二)组成评估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我公司成立了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对评估工作程序、方案和分工进行了认真安排。评估小组由 涂志朋(项目负责人、注册资产评估师)、周晓梅、尧芳、周翩(涂志朋评估项目复核人、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人组成。(三)资产清查核对评估人员与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有关人员交流与咨询,提请准备相关资料等。按照约定事项,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有关人员一起到现场对实物资产进行了勘察、鉴定、确认、记录,对评估对象进行甄别,对评估对象实际状态进行了估计与鉴定。(四)评定估算评估工作从2011年10月30开始至2011年11月23日止。评估人员与委托方有关人员交流与咨询,对

11、收集数据进行整理、计算、汇总,按照评估资产现实状况所选择的评估方法,对申报确认的评估对象进行了测算,并于2011年11月20得出了初步计算结果,形成了清查评估工作的简要说明。(五)评估复核、汇总评估小组复核人会同各评估人员对初步结果进行了复核,对个别数据进行了调整,项目负责人对评估结果数据进行了分项汇总。(六)对评估结果向委托方征求意见,出具正式报告在上述基础上评估小组完成了评估分析说明和资产评估报告的初步撰写工作,于2011年11月20我们向委托方通报评估结果征求意见,对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核实并进一步收集资料,对个别数据进行了调整。于2011年11月23我们向委托方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九、 评

12、估结论(一)评估测算结果:委托评估资产占有方李建康江西久木木业有限公司拥有永修县黄沙林区下高丽林森林林权约3271.6亩涉及与林权评估价值 8054722.262元(大写:捌佰零伍万肆仟柒佰贰拾贰圆贰角陆分)。(二)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1、由于评估人员的评估工作是在查验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基础上进行的,故本评估设定: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准确无误,不存在任何错误和产权纠纷。2、本评估设定:委托评估资产是在现有用途不变且不改变或降低使用功能为前提,以及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提出的价值参考意见。3、本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目的,仅为委托方实现评估目的而作,

13、用于其他目的无效。4、本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未考虑委托方实现评估目的时可能发生的相关税费和法律方面所受的约束。5、本次评估根据评估目的,未考虑评估对象的产权性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政策或社会客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等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6、委托方和其他有关人员提供的资料是本评估结论的基础,并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7、本次评估,我们未考虑委托评估资产可能存在的其他未定诉讼、未决事项等可能欠付的款项及应承担的费用等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和任何限制。8、本评估结论是本评估机构出具的,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职业水平、能力以及对委托评估资产认识深度的影响。9、本评估结论是在评估结论成立条件

14、下,我公司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发表的专业意见,供委托方参考。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以上结论成立的条件。十、重要事项说明 1、 由于委评林权流动性强,加之易受自然或人为破坏而造成毁损。木材蓄积量抽样由委估方实施,我方仅进行了现场勘察,因此木材蓄积量的确认数以委估方抽样确认数为准。请报告使用方在使用本报告时,对委估资产逐一核实。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数量不一致,我公司不承担责任。委托方未提供林权证,我公司也不对林权产权发表任何意见。2、 本评估公司及参加本次资产评估的工作人员与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不受其利益的影响。3、 本评估报告中与被评估资产有关的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4、 上述评估结果中的评估价值,是建立在委托方提供的资产权属依据及其他有关资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评估师进行分析、测算,用于特定评估目的的专业意见。如上述资料中存在重大虚假或隐瞒事实真相行为或评估目的发生变化本评估结果无效,我公司对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不承担责任。5、 本次评估设定:评估对象现有用途不变且不改变或降低使用功能,至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资产不存在所有权纠纷且未设置抵押权、租赁权、担保权等他项权利限制。十一、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说明及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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