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保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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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品运送保险合同书(方案)甲方:乙方: 为以便乙方办理货品运送 保险,保证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她货品在运送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规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得到及时补偿,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预约保险合同,在乙方向甲方缴付商定保险费后,甲方按如下合同列明事项承保乙方及其业务合伙公司的国内、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他货品运送保险:一、 被保险人:以乙方所承运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送的其他货品的发、收货人为准。二、 保险标的:乙方承运的所有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他货品。三、 标的包装:适合运送的相应的包装。四、 保险金额:(一) 年度内的总保险金额为

2、RMB800,000,000。00元。(二) 每一邮政快件及货品的保险金额按如下两种方式拟定:(1) 以声明价值作为保险金额:客户向乙方办理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他货品时,已声明价值的,则以声明价值作为保险金额。(2) 以固定金额作为保险金额:客户向乙方办理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他货品时,未声明价值的,则以每件人民币500元作为该件的保险金额。五、 保险条件:(一) 条款及险种:本合同甲方按邮包一切险(见附件一)承当保险责任。(二) 保险费率:在上述估计年度内总保险金额状况下保险费率按0.05计算。如实际保险金额超过上述保险金额,乙方需按上述费率和实际保险金额结算保险费。六

3、、 保险金额的提供:每日由乙方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前日汽车、飞机、火车及EMS方式的货运总保险额。国际业务及国内业务保险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送的其他货品,乙方则须以启运投保清单方式在承运后48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七、 保险费交付结算方式:年度保险费分四期预付。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每季度初向甲方缴付保险费人民币10万元(壹拾万元)。保险费年终结算,如果年保险费局限性10万元,不退费。如果年保险费超过40万元,乙方补缴。八、 免赔额:无九、 保险责任起讫:本保险责任,自乙方办理所承运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他货品收讫手续时开始生效,直至乙方根据承运合同将特快专递邮

4、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他货品运达本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收货人时终结,或自目的地邮局、邮政快递公司及受乙方委托的社会物流公司签发到货告知书当天零时起算满十五日终结。但在此期限内一经承运合同列明的收货人签收,保险责任即行终结。十、 运送路线:乙方应以审慎方式选择运送方式及运送线路。 十一、运送工具 以火车、飞机、汽车及EMS方式。 十二、保险限额: 甲方在本合同方式下的保险限额以每一运送工具(汽车)或每一批次货品(火车、飞机)最高不超过; (一)、RMB500万元为准。如乙方在每一运送工具(汽车)或每一批次(飞机、火车)运送货品超过RMB500万元,乙方应在运出货品前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以以便甲方及时

5、安排分保。 (二)、RMB1000万元为准。如乙方在每一运送工具(汽车)或每一批次(飞机、火车)运送货品超过RMB1000万元,乙方应在运出货品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分保。 十三、出险索赔: 当保险货品发生保险责任范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经获悉,应立即告知保险人,同步需提交承运合同、价值证明及其有关索赔单证,涉及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事故证明、损失签定等能证明损失状况的单证,并在双方达到赔付合同后10日内予以赔付。 对未声明价值的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他货品,甲方按实际价值计算补偿,但对该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他货品补偿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

6、0元。对声明价值的货品,如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按实际声明价值和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补偿,但最高不超过声明价值。十四、附:每日结算清单传真附件一:邮包险条款一、责任范畴本保险分为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品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补偿责任。(一)邮包险本保险负责补偿:1.被保险邮包在运送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或由于运送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倾复、出轨、坠落、失踪,或由于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所有或部分损失。2.被保险人对遭受保责任内危险的货品采用急救,避免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救货品的保险金额为

7、限。(二)邮包一切险除涉及上述邮包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邮包在运送途中由于外来因素所致的所有或部分损失。二、除外责任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补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错所导致的损失。(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邮包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导致的损失。(四)被保险邮包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送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五)我司邮包战争险条款和货品运送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畴和除外责任。三、责任起讫本保险责任自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直至该项邮包运达本保险单所载目的地邮局,自邮局签

8、发到货告知书当天半夜起算满十五天终结。但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递交至收件人的处所时,保险责任即行终结。四、被保险人的义务被保险人应按照如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我司利益时,我司对有关损失有权回绝补偿。(一)当被保险邮包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后来,被保险人应及时提取包裹,当发现被保险邮包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查、理赔代理人申请检查。如发现被保险邮包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邮局索取短、残证明,并应以书面方式向她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获得延长时效的认证。(二)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邮包,应迅速采用合理的急救措施,避免或减少邮包的损失,被保险人采用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达,我司采用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达。(三)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保险单正本、邮包收据、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查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波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她必要单证或文献。五、索赔期限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邮包递交收件人时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报表样本:发送货品日报表备注:裸装、旧设备、玻璃及陶瓷制品、私人物品、家具、瓶装及桶装液体只承保路运基本险。 投保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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