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报告(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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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报告编辑: 孙洁 来源: 江西省人大宣传处 2010-04-16 11:28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受省政府委托,现将全省县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一、关于全省县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为推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切实保护好鄱阳湖“一湖清水”,省政府决定用两年时间全面建成全省县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于2008年5月4日举行了动员大会。截至去年底,全省84个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阶段的任务已全面完成,工程进入竣工验收和试运行阶段。1.厂网建设情况。84个县(市、

2、区)的85座污水处理厂(丰城市为一市两厂)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60.1万立方米,首期建成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05.55万立方米。截污干管总长度1354公里,建成当年可满足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60%的负荷,三年内可满足设计能力的75%以上。第一批45个县(市、区)于2008年8月1日开工,第二批39个县(市、区)于2008年12月3日开工。建设过程中,按厂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的要求快速推进。到去年底,85座污水处理厂除部分附属设施和厂区绿化外,主体工程全部建成,并陆续投入试运行,比原定两年完成的时间节点提前半年,用一年半的时间完成了通常需要3-4年才能完成的工程量,被媒体称为“江西速

3、度”、“江西模式”。2.投资完成情况。84个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批复投资总概算为48.55亿元,其中,污水处理厂总概算24.15亿元(其中,BOT厂区概算2.4亿元,环保在线监测系统3080万元),管网总概算24.4亿元。为筹集建设资金,我省以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公司为融资平台,向国家开发银行牵头的8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贷款40.8亿元,按照概算80%安排放贷,加上省发改委争取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财政厅争取的以奖代补资金累计12.26亿元,较好地解决了建设资金问题。截至今年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金额48.15亿元,达到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的99.2%,所有工程均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之内,部分县(市

4、)还略有节约。3.试运行情况。截至今年2月底,已有78个县(市、区)组织了污水处理厂的试运行,其中,德兴、南康、信丰、大余、樟树、上高、丰城(老城区)等7个县(市)已办理移交手续,开始正式运营。污水处理厂的试运行工作,除先前已自行组织试运行的个别县(市)外,均由特许经营权中标企业南昌水业集团负责,由其统一提供技术指导和菌种培养。试运行指导费用采取包干的形式,每厂3.6万元,比先前自行组织试运行的县(市)节约6.4-16.4万元。4.污水处理情况。根据我省气候特点和各地污水成份情况,大多数污水处理厂都采用技术较为成熟的氧化沟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级B标准。环保部门水质

5、监测数据显示,目前绝大多数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都能稳定达标。随着县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投运,全省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近100万吨,加上设区市已经建成运行的15座污水处理设施(日污水处理能力170万吨),全省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和集中处理率均可达到70%以上。5.污泥处理情况。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主要采取填埋法处理,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采取焚烧法、堆肥法等综合利用方式,创新污泥处理方法,杜绝二次污染。由于各地污水处理厂尚处于试运行阶段,污泥产生量较少,尚未实质性开展污泥处理工作。6.竣工验收情况。省污建办协调发改、建设、环保、卫生、消防等各有关职能部门,采取联合验收方式,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具

6、体由各设区市污建办牵头负责。截至2月底,已有21家污水处理厂申请了竣工验收,其中,2家已通过联合验收,6家已通过竣工环保监测,13家尚处于环保监测阶段。其他污水处理厂的竣工验收工作也正在加紧推进。7.特许经营权出让情况。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由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公司负责,于去年8月18日完成出让招标,9月25日与中标企业南昌水业集团签订省级总合同。经多次协调,截至今年2月底,已有38个县(市)签订了特许经营权出让分合同,其它县(市、区)的出让分合同原则上在3月底以前完成。8.污水处理费调整和征收情况。为保障全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不成为摆设,不成为财政包袱,根据省委省政

7、府的统一部署,省发改委经反复调研论证,于今年1月26日下发了关于统一全省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明确从今年2月1日起,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统一上调为0.8元至1.1元/吨,所收费用主要用于保障全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营。这次调整的总原则是:“四统、四分、普费制、阶梯式”。“四统”:即统一时间、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组织听证、统一对外宣传。“四分”:即分散决策、分级征收、分级核算、分级负责。“普费制”:就是排污者付费、普遍承担责任。“阶梯式”:就是按用水量确定不同的阶梯式征收标准。据测算,调价后每户居民家庭平均增加支出5.80元,约占城镇住户月均消费支出的0.28%;全省污水处理费的

8、调价总额为3.55亿元,对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影响约为0.13%,掌握在可调控的范围之内。从实际执行情况看,目前各地均选择了较低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即:每吨自来水征收0.81元污水处理费,各方面反映良好,政策运行较为平稳。二、主要做法和经验在加快全省县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各地各部门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为我省项目建设积累了新的经验。1.坚持高位推动,层层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县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苏荣书记亲自提出加快县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目标要求,并在建设过程中3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科学确定建设规模,特别重视地下管

9、网建设,确保厂网同步,决不能让污水处理设施成摆设,决不能有任何疏忽大意。吴新雄省长7次深入县(市)调研,5次召开专题会议,对重大事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省政府分管领导11次深入施工现场,12次组织召开会议,现场指挥调度,及时处理遇到的问题。省人大专门听取汇报,并成立工作组到实地调研督促,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建设。省、市、县三级都成立了由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党政一把手经常深入工地督导进度,分管领导包干负责,现场值班,手机24小时不关机,遇到问题,随时协调解决。领导小组都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各级办公室都严格按照固

10、定人员、集中办公、挂图作业的要求开展工作,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2.坚持打破常规,创新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创新建设模式。从我省实际出发,实行了由省里统一建设目标与时间节点、统一实施步骤、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审批、统一融资、统一协调调度,并按市场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队伍、设备设施、供货企业和特许经营权运营商的建设模式,实现了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的有机结合。这样的建设模式在全国尚属首例。二是创新审批模式。全面推行了联审制和限时办结制,发改、国土、建设、环保等部门均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创造了高效的审批模式。第一批项目从立项到完成省内各项前期审批用了不到两个月时间,第二

11、批项目不到一个半月即完成审批。三是创新融资与转让模式。以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公司为融资平台,以特许经营权做质押,统一向国家开发银行牵头的8家银团申请贷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统一打捆出让特许经营权,回笼建设资金。四是创新设备招标模式。这次污水处理设施主要设备招标涉及23家设计院所、77个建设单位、4种污水处理工艺、14种设备类别、1000多种设备型号、8000多种零配件、8600多份合同,招标规模之大、标的之多、协调之难,在我省建设领域前所未有。为此,领导小组办公室创造性地实行了“五统一”、“一跟踪”的招标采购与服务方式,即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技术交底、统一签订合同、统一安装培训,全程跟踪服务

12、,既实现了招标工作的高效率,又保证了设备质量和建设工期。第二批设备招标只用了46个工作日就完成了全部设备的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采购的设备不仅质量优良,而且性价比高,比概算节约三分之一,累计节约2.3亿元,平均每个污水处理厂节约建设资金约300万元。3.坚持科学筹划,提前部署,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工作中,始终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准备、早协调,保证各项工作不扯皮、不脱节。在项目启动阶段,提前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了整体设计和精心安排,明确了工作总目标和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在建设实施阶段,指导县(市、区)将建设目标按时间节点进行分解,再落实到每一个标段、每一位责

13、任人。县(市、区)对照省统一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有序推进。为了抢抓工期、克服困难,组织开展了“百日大会战”行动,使建设进度明显加快。在即将完成土建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预先组织了两批共300多人次的设备安装培训,并衔接落实好有关设备的生产供应,确保设备按时供货、顺利安装。在即将进入试运行和竣工验收阶段,提前对建设与运营的衔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并下发了加快建设和做好建设与运营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4.坚持上下联动,跟踪协调,深入一线破解工作难题。在实施过程中,省、市、县三级联动,合力推进,做到“四个强化”,即:强化调度,强化协调,强化督导,强化服务。省污建办坚持每周一调度,同时将市、县进度进行排序,通

14、报全省,已编发简报79期,印发指导性文件76件,召开协调会60多次,组织培训5次,7次组织200多人次深入施工现场调研协调。监察、发改、建设、财政、国土、环保六个成员单位,实行分片挂线督导,个别驻点帮扶。其中,省建设厅先后下发了5个指导性文件,印发了文件汇编和知识问答2700多册,举办了6批共800多人次的技术培训。市、县污建办和相关部门把管理协调的重心放在一线,放在施工现场,并精心组织征地拆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了项目用地。现场管理人员与施工队伍同吃、同住、同上工地,细致做好施工环节、施工队伍的衔接协调。5.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努力打造阳光、精品工程。一是严格执行基本

15、建设程序。项目实施中,认真落实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省监察厅对设备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省审计厅对资金、用地等进行跟踪审计,未发现违规问题。二是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实行了财政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三是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原则上坚持不调概算,确需调概的,必须经专家现场勘查和审计后,经省领导小组批准。同时,对18项规费进行了减免,有效降低了建设成本,使投资额总体控制在概算范围之内。四是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建立了质量安全监督三级体制、三查制度和工程监理备案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由于采取了上述一系列措施,使我省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出现一起工程质量或廉政

16、建设方面的问题。6.坚持依法依规,搞好宣传,促进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平稳实施。一是依法依规听证。根据法定程序,省发改委于今年1月23日就出台新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举行了专门的听证会。参加听证的人员由来自全省11个设区市的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消费者、经营者、下岗待业者和低保人员等各方面代表组成,共计25人。听证会上大家对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论证,并原则上予以赞同,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省发改委对听证意见高度重视,进行了逐条梳理和认真采纳。二是科学组织实施。省政府召开了统一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工作会议,对收费政策的落实进行了全面部署,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科学制定具体调价方案,根据各地实际对困难群众给予补贴。新标准出台实施后,随即派出两个督查组,分赴各设区市及部分市县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政策平稳实施。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为了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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