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格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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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春晔商贸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王振兴一人出资设立河北春晔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及类型第一条 公司名称:河北春晔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大社镇薛村新胜北路西院3栋1单元16号第三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五金产品、电线电缆销售。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

2、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六条 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证件号码:股东姓名:王振兴住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大社镇薛村新胜三街5排7号身份证号码: 1155X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七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 东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及比例 王振兴 货币 人民币5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0%)第八条 股东出资时间:注册资本500万元,由股东于2017年

3、6月10日前缴清。第九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和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对公司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6)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0)修改公司章程;(11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作出有关以上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名,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人,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2)对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三条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七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

6、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报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决定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十八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经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终止。第十九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股东。 第二十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出资人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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