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索具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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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重索具起重索具主要有金属索具和合成纤维索具两大类。金属索具主要有钢丝绳吊索类、链条吊索类等,合成纤维索具主要有以 锦纶、丙纶、涤纶等为材料生产的绳类和带类索具等。一、吊链品链是包括一根或数根链条和连带其上、下端配件的链条组合件,用于 把起吊重物连接到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的吊钩上。1. 吊链的术语和定义(1) 链环节距:链环内长度的测量值。(2) 链条极限工作载荷:在一般起重设备上,链条垂直悬挂时承受的最 大公称质量。(3) 主环;为一侧边平行的环,是吊钩的上端配件,通过它连接到起重 机或其他起重机械的吊钩上。(4) 中间主环: 用于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链肢连接到主环的链环。(5) 连接环:装在

2、链条端部的链环,直接或通过中间环将链条连接到上 端或下端配件上。(6) 中间环: 用于端部配件和装在链条上的连接环之间起连接作用的链 环。(7) 下端部:装在肢端的链环、吊钩或其他装置,此肢端远离主环或上端。(8) 极限工作载荷: 在通常情况下,设计吊链能承受的最大质量。(9) 工作载荷: 在特殊工况下吊链能承受的最大质量。2. 吊链的结构吊链的典型结构如图 3-17 所示。3吊链的使用、维护和报废(1) 选用吊链尺寸与等级,可依次升高,即由M级到S级再到T级, 从而获得强度相同而尺寸较小的吊链。(2) 吊链在高(低)温环境里作业时,根据吊链等级、温度环境,吊链 允许的极限工作载荷用常温时极限

3、工作载荷的百分率表示。1) 吊链等级为M (4)时,吊链允许的极限工作载荷如下:温度-30 Ct 300 C,极限工作载荷的100%。温300 Ct 350 C,极限工作载荷的 85%。温 350 Ct 400 C,极限工作载荷的 75%。温 400 Cr 475 C,不允许使用。Li ffiesa u I-: - j !;.?.:.:- z- .jiff sst*t - h -2) 吊链等级为S (6)时、吊链允许的极限工作载荷如下:温度-30 C1 200 C,极限工作载荷的100%温度200 C 300 C,极限工作载荷的 90%。温度300 Ct 400C,不允许 使用3) 吊链等级为

4、T (8)时、吊链允许的极限工作载荷如下:温度-30 Cr 200C,极限工作载荷的100%。温度200 C1 300 C,极限工作载荷的 90%。温度300 C1 400 C,不允 许使用。(3) S (6) T (8)级吊链不应在酸性溶液、酸性蒸气中使用。M (4) 级吊链在酸性介质中使用时,应采用下列保护措施:1) 此时该吊链的极限工作载荷应不大于原极限工作载荷的50%。2) 用储使用之助应进行全面检查。吊链在其他腐蚀性环境里使用时,应 与制造商协商。3)吊链使用后,应立刻用清水彻底冲洗。4)吊链准备提升时,链条松弛部分应小心地收紧,链条应伸直,不得扭 曲、打结或弯折。(5)当用多肢吊链

5、通过载荷吊耳、环孔连接时,一般肢间夹角应不超过 60(与铅垂线夹角 30)。(6)使用吊链提升物品时,应禁止出现下列情况:1 )长环链、提升链用作吊链。2)链条拉长后继续使用。3)使用比链条等级低的上、下端配件。4)使用已断裂或变形的吊链。5)用螺栓或金属丝连接链条的链环。6)链条围绕起重吊钩重复缠绕,如图3-18a)所示。7)承载链条挂在起重机吊钩的钩尖上,如图3-18b)所示。8)链环之间连接不灵活。(7)吊链的更换或报废应符合索具报废标准的规定。二、纤维绳吊索1. 综合性规定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 481993 )对纤维绳吊索作出了综 合性的规定(1)天然和人造纤维绳吊索的要求

6、如下:;1)大麻、椰子皮纤维绳不得制作吊索,人造纤维绳应由聚酰胺、聚酯、 聚丙烯制作。2)绳索必须由未变质的新原料制成,各绳股含纱量相等,捻距必须均 匀,且为绳径的3.54.0倍。3)绳索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扭股、划破、严重起毛等缺陷。4)三股绳,各股应为Z 向捻,且三股应为S 向捻合成绳。5)八股编绞绳应由4对股组成,两条S捻向股和两条Z捻向股分别组 成交替对。6)直径小于 16 mm 的细绳不得用作吊索,直径大于 48 mm 的粗绳不宜 用作吊索。7)绳端固定,不允许用绳夹或打结方法代替插接连接。8)吊索两端插接连接索眼之间的最小净长度,不得小于绳索公称直径的 10 倍。9)当索眼与端部配件

7、连接时,宜镶嵌相应的索具套环,且应符合索具 套环(GB/T 331999)的规定。不镶嵌套环时,端部配件与软索眼接触 连接部位的曲率半径不得小于绳的公称直径。10)吊索除索眼端部、环形吊索接头处固定连接外,其他部位不得进行 插接连接。11)当纤维吊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的 1/3。 绳索捻距增大。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 弱。 严重折弯或扭曲。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绳索表面有

8、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端部配件出现本章第一节索具报废标准中的情况。 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2)人造纤维吊带的要求如下:1)不得由聚乙烯材料制作,其材质应分别是聚酰胺、聚酯、聚丙烯。2)织带应为耐磨性好、优质的高强度人造纤维经机器编织而成。3)带保护套吊带的芯部纤维丝,应为优质高强度人造丝连续纤维丝。4)织带端头不得绽裂,当织带边一根纱线断裂时,应不引起破边。5)织带经染色、浸渍或涂柔性耐磨涂料、防老化剂后应对人无毒、且应 不降低织带原有强度与柔性。6)当织带承受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时,幅宽的减少应不超过原幅宽的 10%。7)带保护套的吊带,其保护套与芯

9、部之间的配合应松紧适度,不得使芯 部松散。芯部纤维丝不得有断裂、交错与折弯,且各股粗细应均匀一致,其 连接应采用拴扣扎结方法。8)环形吊带,当采用对头搭接连接时,只允许有一处接头;单肢吊带或 多肢吊带各分肢的织带均不得有拼接接头。9)当数条织带重合在一起制作吊带时,其材质、结构、幅度应相同,且 应采用接缝方式缝合在一起。10)吊带索眼端部固定连接、环形吊带对头搭接固定连接,应采用接缝 缝合方法 。11)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纤维表面粗糙且易于剥落。 吊带出现死结。 吊

10、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蔬松、腐蚀、酸破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状 况。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端部配件达到本章第一节中索具报废标准。(3)纤维吊索和吊带的使用与维护要求如下:1)应防止纤维受到机械损伤、避免与吊重的锐边、粗糙表面接触或摩擦 生热。2)在使用中,纤维纯吊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 30,吊带软索眼连 接处夹角不得超过 20。3)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 杂物。4)吊索或品证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潮湿后不得加热烘 干,只能在自然循环空气中晾干。5)使用纤维绳吊索、吊带时,其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 15%。6)各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防止

11、受到环境腐蚀作用。天然纤维不得按 蚀介质人造纤维一般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 体,聚酯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以及使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 质。7)当纤维绳穿过滑轮使用时,轮槽宽应不小于绳径,且滑轮直径与绳径 比应不小于 5:1。8)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温度以外的环境中使 用,且不得在有热源、焊接作业场所使用。2. 编织吊索的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 扁平吊装带是柔性吊装带,由缝制织带部件组成,带或不带端配件,用 于将载荷连接到起重机的吊钩或其他起重设备上。编织吊索安全性第1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JB/T 8521.12007)规定

12、了宽度为25320mm由聚酰胺、聚酯和聚丙烯合成纤 维材料制成的扁平吊装带,以及单肢、两肢、三肢、四肢和环形吊装带(带 或不带端配件)的定级和试验方法。该标准适用于一般材料和物品提升作 业,未涉及的提升作业包括提升人或有潜在危险的物品,如熔融的金属、 酸、玻璃板、易碎物品、核反应堆以及特殊环境下的提升作业。该标准不适 用于以下类型的吊装带:袋状吊装带、网状吊装带(由数个织带交叉缝制在一 起组成) ;单纤维织带制成的吊装带;用于试验不再使用的吊装带。(1)吊装带可分为以下3类:A类:环形吊装带,分为环形扁平单层吊装带和环形扁平双层吊装带。B类带有加强软环眼的单肢吊装带,分为带有加强软环眼的单层吊

13、装带 和带有加强软环限的双层吊装带。C类:带有金属端配件的单肢吊装带(端配件若为可再连接型的,则为Cr 类),由一层、两层、三层或四层组成,如图 3-19所示。(2)吊装带的使用与维护要求如下:1)吊装带使用的材料对部分化学物品有抗蚀性。聚酯(PES )能抵抗大 多数无机酸,但不耐碱;聚酰胺(PA)耐碱,但易受无机酸的侵蚀;聚丙烯(PP)几乎不受酸、碱侵蚀,除需使用化学溶剂的情况外,聚丙烯适合在强 化学腐蚀的环境下使用。无害酸或碱溶液经过蒸发而充分浓缩,会对吊装带造成伤害。被污染的 吊装带应立即停止使用,在冷水中浸泡, 自然风干后送交检验人员进行检 测。带 8级端配件的吊装带及带8级主链环的多

14、肢吊装带不应在酸性环境中 使用。 8级材料与酸雾或碱雾接触会产生氢脆。如果吊装带在可能暴露于化 学物质的环境下使用,应向制造商或供货方咨询。2)吊装带应在以下温度内使用和贮存: 聚酯及聚酰胺为-40100 C。 聚丙烯为-4080 C。在上述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允许采用限定的非直接加热的方法对吊装带 进行烘干。3)吊装带使用的合成纤维暴露于紫外线辐射下时容易降级,因此不应将 吊装带贮存在受阳光直射或有紫外线辐射源的地方。4)吊装带首次使用前,应确保吊装带的规格与订单上的要求一致,并取 得制造商提供的证书,吊装带上标识的名称和极限工作载荷应与证书上的内 容一致。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的极限工作载荷和颜色代号见表 3-2。 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的极限工作载荷和颜色代号。ICJ4,ff一话 苫甘曲 出响牛帚融帝豹田工廿:駅mm 色已帘诃rll钟1HIE,F/,hSKfiI.le mi 廿丹昨IMmlHEll rrn*? I7V_ #tv riiL1 dfd | ifHL-Bi | dl|ti | |1 4一些一u|皿J :亠:;n口fibI*1(119LUah.L1l|l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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