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盱眙生物质能热电项目锅炉技改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光大生物能源(盱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 年 1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建设项目名称称盱眙生物质能热电项目锅炉技改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307-320800-89-05-264938建设单位联建设单位联系人系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建设地点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淮水路 18 号地理坐标地理坐标东经 1183353.641,北纬 325754.362国民经济国民经济行业类别行业类别D4417 生物质能发电、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89生物质能发电4417中“利用农林生物质、沼气、垃圾填埋气发电的”;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中“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项目审批备案部门案部门淮安市行政审批局项项目审批备案文号淮审批投资复202329 号总投资(万总投资(万元)元)9831.48环保投资(万元)1200环保投资占环保投资占比(比(%)12.21施工工期10 月是否开工建是否开工建设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设置情况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了临界量,因此编制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情况(1)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栖霞经济开发区等34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苏政复200635号)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2)为统筹考虑开发区发展与布局,进一步推动开发区的发展,2022年,开发区管委会启动编制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盱眙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29.26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东至枫杨大道,西至燕山路、金桂大道、葵花大道、规划淮建路一线,北2临山水大道,南至331省道、东方大道一线,该范围已取得盱眙县人民政府的批复3)盱眙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25)盱眙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25)已通过评审,评审名称及文号:盱眙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25)评审报告(苏能规综202325号),评审机关:江苏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规划环境规划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情况评价情况(1)文件名称: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2006年12月)审查机关:原江苏省环保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6249号);(2)文件名称: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补充说明审查机关:原江苏省环保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补充说明的复函,(苏环200778号);(3)文件名称: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2013.8)审查机关:原江苏省环保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13201号。
规划及规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1、与盱眙县热电联产规划(与盱眙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25)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盱眙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25)规划在充分发挥现有热电厂供热能力的基础上,对盱眙县热源点进行了布局,提出热电联产方案如下:“县城供热片区热源点为光大生物能源(盱眙)有限公司,规划期保持现有2台55t/h高温高压生物质锅炉+1台20MW高温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不变,拆除20t/h生物质供热锅炉,新建一台75t/h高温高压生物质锅炉,形成155t/h锅炉+175t/h锅炉+1C20MW抽凝机组运行,一台55t/h锅炉备用,改造后最大供热能力可达80t/h盱眙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25)已于2023年11月28日通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会会议纪3要,光大生物能源(盱眙)有限公司新建一台75t/h高温高压生物质锅炉已纳入盱眙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25)2、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规划总面积23km2,范围为东至玉兰大道,西至洪武路,南至东方大道西侧250m,北至盱马公路(即现山水大道)区域。
园区定位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没有明确行业组团的划分的高水平、高起点、综合性、科技含量相对较高的生态工业园鼓励和优先发展污染低、技术含量高、节能、节约资源的一、二类工业;严格控制三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主导产业为精细化工和电镀,其中电镀区占地面积控制在2.7ha以内,精细化工占地控制在总工业用地的3%以内(34.6ha),并且优先用于接纳盱眙县域内三类工业项目的迁入拟建项目位于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淮水路18号光大生物能源(盱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在一、二类工业用地规划范围内;本项目不涉及精细化工、电镀、铅蓄电池,属于国民经济分类中的热力及电力生产项目,项目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属于集中供热工程本项目与关于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1-1表表1-1与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一览表与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一览表序号序号环保要求环保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1对开发区内现有化工、涉重企业以及不符合环评批复要求的企业提出明确的限期整改措施,对实施企业搬迁后的土地必须进行土壤评估及必要的修复措施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产生与排放。
符合2开发区内不得新增化工、涉重生产项目,现有化工企业应在 3 年内搬迁至化工集中区,现有 4 家铅蓄电池企业(江苏威盛电源、江苏浙长电源、江苏省金长电源、江苏瑞翔电源)应加强环境管理,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存在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及涉重项目符合3按“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加快污水接管及建设排污通道工作方案”于 2013 年底前完成开发区尾水排污通道建设,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口迁至淮河2013 年底前须完成区内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区内生产和生活污水全部接管,取缔各企业现有排污口;过渡期各企业应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本项目位于盱眙经济开发区,在污水处理厂纳管范围内符合44按照“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拆除燃煤锅炉实施集中供热工作方案”于 2013 年底建成集中供热中心,加快供热管网建设,确保在 2014 年 5 月底前实施集中供热,届时拆除区内所有燃煤锅炉,不能实行集中供热的,必须改用清洁能源本项目为园区提供集中供热,燃料为生物质符合5结合区内用地规划调整,在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 100m 绿化隔离带,形成具有较强生态隔离净化功能和污染监测指示功能的绿化系统园区已设置绿化隔离带符合6加强、完善开发区环境管理,2013 年底前完成入区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设置废水事故池、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整改措施;加强区内各企业固废处置监管,建立区内危险废物处置台账,加强特征污染物尤其是重金属额监督监控,排放重金属废水的装置或车间排口应设置监控系统,及时完成已建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验收。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规范设置排污口,同时及时完成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符合5其他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性分析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对照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和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项目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详见下表1-2表表 1-2项目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项目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空生态空间保护间保护区域名区域名称称主导生主导生态功能态功能范围范围面积面积/km2与厂与厂区最区最近距近距离离/m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范围国家级国家级生态保生态保护红线护红线面积面积生态空生态空间管控间管控区域面区域面积积盱眙第一山风景名胜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主要包括淮河以东主要景区和以西景区两部分,包括第一山、上龟山、清风山、天台山、杨大山、磨盘山、淮河风光带等,以及泗州城、明祖陵国保遗址范围/12.66NW6190龙王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 500 米的范围的水域以及大坝、大坝背水坡坡脚外一百米的范围。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外延 1000 米的水域和陆域范围/7.07/S1900龙王山水源涵养区水源涵养/龙王山水源涵养区位于盱眙县中部丘陵山区维桥河中游,包括七星、范楼、四桥、东园、藕塘、方港、六桥、星星、高庙、甲山、高平、水冲港 12 个村边界走向为龙王山水库汇水区域/161.46S3820由上表可知,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项目南侧约1.9km的龙王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因此,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管控区域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规划拟建项目与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详见附图4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分析环境空气:根据2022年盱眙县环境质量报告书,盱眙县2022年6项单项指标中,SO2、NO2、PM2.5、PM10年均浓度、CO 日均浓度、O3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6标准要求,属于达标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 SO2、NOX、颗粒物、氨、硫酸雾、氯化氢、臭气浓度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 米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上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 米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转运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35 米高排气筒 DA003、DA004 排放;除灰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25 米高排气筒 DA006 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 排放限值;75t/h 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炉内“SCR-SNCR 联用+半干法脱硫(小苏打脱硫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经 100 米高排气筒 DA005 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均满足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82021)表 1 排放限值、氨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 1 排放限值。
硫酸和盐酸储罐产生的无组织硫酸雾和氯化氢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标准;尿素储罐呼吸排放的无组织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根据2022年盱眙县环境质量报告书,监测项目为DO、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总磷、氟化物、砷,根据监测结果,维桥河地表水现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标准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水环境功能的要求项目离子交换再生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站(调节池+A/O)处理后与反冲洗水、冷却塔排污水和反渗透浓水一起接管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纳污水体维桥河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声环境:根据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中监测数据,项目区域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7本项目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措施与距离衰减后,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符合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协调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淮水路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