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地铁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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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铁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类别自查检查内容检查方法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车辆基地、控制中心、地铁商业及上盖物业(地铁配套物业用房)等。消防安全责任落实1、地铁运营单位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各商铺消防安全责任人。查阅资料2、地铁运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设、运营、资源等公司的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地铁站点、车辆基地、控制中心、地铁商业及上盖物业(地铁配套物业用房)等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管理

2、人,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经过专门消防培训,并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查阅资料3、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管理时,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共有(用)建筑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书面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查阅资料4、地铁站点与周边建筑的连通部位、车站与站内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车辆基地与地铁上盖综合开发建筑,应由建筑物的产权方、运营方和租赁方等协

3、商,在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各自消防安全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查阅资料5、地铁站内部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商铺、餐饮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通过消防安全检查。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或者变更场所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应重新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查阅资料6、按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2/T44442023,以下简称规范)明确的要素,制定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查阅资料7、保证防火检查和巡查、消防设施及器材维护保养检测、电气防火检测、火灾隐患整改、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查阅资料建筑消防设施管理1、单位应制定消防设施、器材

4、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自身不具备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应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进行维护保养。查阅资料抽查测试2、建筑消防设施存在故障、缺损的,应当立即维修、更换,不得擅自挪用、损坏、拆除、停用或长期带故障运行。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设施的,应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采取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维修完成后,应当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查阅资料现场检查3、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故障报告、修理和消除等有关情况。查阅资料4、室

5、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箱、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排烟口、正压送风口、报警阀等应当设置名称、位置、使用方法和应当保持的工作状态,以及禁止占用、圈占的标识。消防泵及其管道阀门等应设置管道流向、供水范围、阀门启闭状态等内容的标识;水泵接合器处设置供水系统名称和范围的标识。现场检查5、室内消火栓箱内设备应当齐全、完好,不得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现场检查6、商品、展品、货柜、广告箱牌等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喷头、排烟口和送风口、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在防火门、防火卷帘下方及两侧各0.3米范围内堆放物品。现场检查7、消防

6、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控制阀门,均应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并正确设置常开/常关标识。对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状态的阀门,应采取铅封、锁具固定等限位措施。现场检查8、对设置的自动消防设施,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单项功能检查,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联动检查和全面检测。查阅资料安全疏散管理1、不得随意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得减少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宽度。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确保无堆放杂物、占用,无锁闭、封堵等情况。现场检查2、车站站台、站厅付费区、站厅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以及用于乘客疏散的通道严禁设置商铺和非地铁运营用房。现场检查3、电梯、竖井爬梯、消防专用通道以及管理区的楼梯,不得用作

7、乘客的安全疏散设施。现场检查4、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应完好有效,不得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灯光型,不得采用蓄光型。现场检查5、车辆基地和其建筑上部其他功能场所的人员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且不得相互借用。现场检查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门应设置禁止锁闭、堵塞、占用等内容的标识,常闭式防火门、电梯应设置“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常闭”、“如遇火灾严禁乘坐电梯”等标识。现场检查7、与地下商业等非地铁功能的场所相邻的车站,其站台层、站厅付费区、站厅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以及用于乘客疏散的通道内,严禁设置商铺和非地铁运营用房。现场检查8、站厅、站台等公共区域

8、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疏散门、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现场检查9、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确保门禁系统在车站发生火灾、失电的情况下能自动释放,并且可以在车站控制室或消防控制室通过手动控制其释放。并在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现场检查抽查测试灭火应急救援设施管理1、用于通讯、灭火、疏散、破拆、防护、救护等工作的应急物资保证齐备完好。地铁相关工作人员应熟练使用和操作各项消防救援工具和物品。现场检查2、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入口需设置标识、明确管理责任,不得堵塞、占用。灭火救援设施应有明显标识,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检查3、控

9、制中心、地上主变电所、车辆段、停车场等的消防车道、回车场的设置应符合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的要求,且保持畅通。现场检查4、户外广告牌、外装饰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不得改变或破坏建筑立面防火构造。现场检查5、不得埋压、圈占、遮挡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两侧沿道路方向各2米范围内不得有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或停放车辆。现场检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1、将地下商业、控制中心、车站控制室、变电所、配电室、通信及信号机房、固定灭火装置设备房、消防水泵房、废水泵房、通风机房、环控电控室、站台门控制室、蓄电池室、易燃物品库、油漆库等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

10、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查阅档案现场检查2、应自行或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查阅档案现场检查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标识,落实特殊防范和重点管控措施,不得占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或在内部堆放杂物。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现,应当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查阅档案现场检查4、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专人负责,明确防火工作的范围、内容、责任,并制定具体防火措施,针对不同部位火灾危险性,制定相应管理要求、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查阅档案现场检查5、配电室内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电柜、配电箱应当有区别于其

11、他配电装置的明显标识。现场检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1、安装、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和敷设电气线路、管线应符合相关标准和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查阅档案现场检查2、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地铁的设施状况、人员特点等,制定相应的危险源控制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要求。查阅档案现场检查3、城市轨道交通严禁吸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现场检查4、车站站厅、站台、列车车厢和管理用房内,不应采用明火、电炉等采暖设备,采暖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80。现场检查5、运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可燃物品、易

12、燃易爆危险品和明火的使用,禁止违章作业。明火作业人员、电工等特殊工种应当持证上岗。现场检查6、地铁运营期间禁止动火施工,使用明火作业时,动火单位、人员要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现场检查7、动火施工现场架空作业时,下方应采取防止火星飞溅的隔离(绝)、遮挡等安全措施。现场检查8、动火施工现场落实监护人,安全管理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并及时采取措施。配备足量的灭火器材,应将周围10米范围内的可燃物、维修设备移至安全地点或采取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现场检查9、动火施工应在显著位置公示作业许可证。外来人员明火作业时,运营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作业

13、结束后,应认真清理作业现场,守护至安全状态后方可离开现场。查阅档案现场检查10、应定期巡检和维护电气机电设备设施,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和实际使用情况,适时调整检修时限。查阅档案现场检查11、及时清除列车运行线路上的导电体,防止受流器、电缆电线短路放弧引起列车火灾。现场检查12、需要临时搭设电气线路时,应向运营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查阅档案现场检查13、电缆至建筑物的入口或配电间和控制室的沟道入口处、电缆引至电气柜(盘)或控制屏的开孔部位,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现场检查14、车站内应严格控制可燃物,广告设施、建筑装修装饰材料和列车车厢内装饰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

14、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和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的规定。车站站厅、站台、列车车厢和管理用房内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可燃垃圾存放时间不应超过一昼夜。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30米内,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10米内,应加强可燃、易燃物品管理,不应随意堆放杂物。现场检查15、禁止在电线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悬挂物品,禁止在电源附近烘烤衣物、堵塞电器开关的通道,禁止无证人员拆装、维修电气设备、乱拉乱接电器电线、铜丝等有色金属丝代替熔断器。油库、易燃品库、油漆车间、蓄电池检修间等部位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现场检查16、在地铁车站站厅、站台

15、、列车车厢、管理用房、区间隧道和车辆基地内,使用燃气作业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并采取必要的监护措施。地铁中的用气(油)系统应按规程操作,并应定期巡检和维护。废油应密闭在专用的防火容器内及时清运,并应采取防止废油泄漏的有效措施。查阅档案现场检查17、在站厅非付费区的乘客疏散区外设置的商铺,不得经营和储存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商品,不得储存可燃性液体类商品。现场检查消防控制室管理1、控制中心、车站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实行每日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每班不得少于2人。现场检查抽查提问2、车站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掌握地铁、轨道交通建筑基本情况,消防设施设置情况,消防控制室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火警、故障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填写要求。现场检查抽查提问3、车站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随时检查消防控制室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认发生火灾的,应将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置于自动控制状态,同时拨打“119”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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