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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省教育厅二。一二年三月青海省标准化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 录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 建设用地2. 体育用地3. 绿化用地(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1.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 办公用房3. 生活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 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2. 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3. 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 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 综合实践活动教
2、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资料配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青海省标准化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青海省标准化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 青海省标准化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 青海省标准化小学体育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5. 青海省标准化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6. 青海省标准化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7. 青海省标准化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8. 青海省标准化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9. 青海省标准化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10. 青海省标准化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同前略)青海省
3、标准化小学办学标准(试行)一、总则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全面贯彻国家中 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和青海省中 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10年)和全省教育大 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精神,认真实施中小学配套设施建 设和标准化建设工程”,进一步提高我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 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 全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 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 规划,特制定青海省标准化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以下简称标准)。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
4、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 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 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在达到标准的 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 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 标准要求,原有学校应参照标准逐步改建和扩建。标准实施应遵循义务教育“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管理 体制的有关规定,实行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 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 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普通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分。二、学校设置与规划(-)学校设置1. 标准
5、化小学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和乡村建设 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尤其是学龄 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 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 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2. 学校设置要充分照顾学生就学便利,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就 近入学、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原则上,农村、牧区根据乡镇的 面积、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尽量减少小学处数,小学生的走读 半径一般为2公里。对农村边远山区、牧区等交通不便地区要根 据当地群众的要求和实际情况适当保留教学点。城市小学设学布 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时,应充分考虑
6、进程 务工人员子女(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其新建住 宅区或者居民点应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外来人口学龄儿童进 行测算,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小学。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设 置寄宿制学校。3. 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 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 的地段,应避开地震断裂带、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 不安全地带。城市学校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架空高压输电 线、高压电缆等不得穿越校区。4. 学校设置应避开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 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场及公安看守所等不 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
7、学生安全的场所。位于交通要 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识。校园周边200 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台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5. 学生上学路线不应跨越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高速公路 及车流量大的城市主干道。(二)学校规模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学校规模(班 数规模、在校生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一般应控制在一定范围 以内。小学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5人,有条件的地方可 以开展小班化教学。标准化小学适宜办学规模及班额标准见表2 - 1。标准化小学适宜办学规模及班额标准表2-1规模 学校类型适宜规模班额人数每年级班数班级规模学生规模初小(教学点)低年级学生就近
8、入学。 30完全小学2 612 36540 - 162045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2412 24540 - 108045(三)校园规划设计校园规划设计要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解决好学校的功 能分区、建筑日照采光、消防通道、安全、节能以及校园文化景 观等要素。1. 校园规划与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建设标准和建筑设 计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学校,必须先规划后建设,履行报批 手续。2. 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 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用地。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办公、 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3. 校园建筑应合理组合,集中紧凑。建筑形式、建筑风格和 室
9、内布局等要力求体现学校文化的内涵和时代特色,适应素质教 育的需要。校园文化应结合建筑景观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统一规 划设计,以形成绿化、硬化、美化、亮化、文化及和谐的校园环 境,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4. 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用房应有合理的间隔,并彼此联系 便利。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及球类场地,其长轴宜为南北方 向。5. 校园内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 置。室内外水、电、气系统等管线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合理设置 并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同时按照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6. 学校主要出入口不得紧靠交通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缓 冲地带并设置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学校应考虑设置一定规模的
10、机 动车临时停车场。7. 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 位置。8. 有条件的学校规划设计时应兼顾残疾学生的使用和安全, 实现无障碍的要求。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学校建设用地由建筑用地、体育用地、绿化用地等组成。学 校建设用地应根据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按照节约和集约用地以 及资源共享的原则合理进行规划配置。1. 建筑用地。建筑用地应满足相应学校规模所建教学用房、 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等建筑所需用地。学校建筑容积率(学校总 建筑面积与学校总用地之比)不宜大于0.7。2. 体育用地。体育用地应满足相应学校所需田径场(含环 形跑道和直跑道),篮(排)球、乒乓球、
11、体育器械等运动场地, 以及课间操和课外活动场地所需用地。各类体育场地的设置与用 地面积应符合表3T的规定。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表3-1单位:平方米项目名称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数量面积数量面积数量面积数量面积数量面积田径场(环形跑道)15394 ( 200 米环形跑 道100米 直跑道)17031 (250 米环形跑 道100米 直跑道)19105 ( 300 米环形跑 道100米 直跑道)19105(300 米环形跑 道100米 直跑道)19105(300米以上环形跑道100米直跑道)篮球场(片)160821216212163182442432排球场(片)12861286257225
12、722572室外乒乓球台(张)4681012用地总面积62888533108931150112109说明:(1)田径场内设足球场,田径场边设1 2个沙坑(长56米,宽2. 75 4米,助跑道25 45米)。(2)所建田径场均为塑胶场地,300M场地盘直弯道应设6条跑道,有条件的直道应设8 条跑道。(3)每6个班设置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置比例为2: 1.不设在田径场内。3. 绿化用地。学校绿化用地包括集中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 园地等。标准化小学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生,见表3 - 2。新建学校需留足绿化用地,绿化用地率不低于35%。(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标准化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不宜
13、低于表3-2的规定。标准化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表3-2单位:平方米项目名称12班540人18班810人24班1080人30班1350人36 班 1620 A备注建筑面积用地 面积建筑 面积用地 面积建筑 面积用地 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 面积用地面积建筑用地42976139563880547517107399390134141077315390体育用地62888533108931150112109绿化用地16202430324040504860用地总面积1404719017248722896532359生均面积26. 0123. 4823. 0321. 4619. 97说明:(1)表3-
14、2依据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和体育、绿化用地标准测算而成。其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2 )表中建筑用地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的组成学校校舍由教学用房(含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 用房三部分组成。1.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指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公共教学 用房等。其中专用教室包括科学实验室/科学活动室、音乐教室、 舞蹈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综合实 践活动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公用教学用房包括综合电教 室、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 及辅助用房。2. 办公用房指能够满足教育教学管理所需要的教学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广播社团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卫生保健室、总务 仓库、维修管理室、档案室、文印室以及传达值班室等用房。3. 生活用房指学校宿舍、食堂、开水房、配电室及厕所等 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化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见表4 - 1。标准化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表4-1单位: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