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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及高端电子胶粘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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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ID:342915474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汇德新材料科技 (广东) 有限公司新能源及高端电子胶粘剂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210-441305-04-01-364150建设单位 联系人吴*联系方式1502106****建设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和溪路 252 号联东 U 谷 14#厂房 1-3 层地理坐标( 114 度 15 分 13.680 秒, 23 度 4 分 23.736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2669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C2646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专 用 化 学 产 品 制 造 266;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塑料 制品业 292建设性质团新建 (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 部门 (选填)/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文号 (选填)/总投资(万 元)500环保投资 (万元)40环保投资 占比 (%)8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团否是:用地 (用海) 面积 (m2 )782.4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见下表。

表1-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是否设 置专项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 的建设项目项目不排放含有毒有害污 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 氰化物、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槽 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 厂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 外排;地面清洗废水收集 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 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 管网进入潼湖污水处理厂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 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 的建设项目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Q值<1否汇德新材料科技 (广东) 有限公司新能源及高端电子胶粘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耗能项目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粉 尘等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 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会对东江水 质产生影响 同时项目采取相应的风 险防控措施符合规划的相关要求园区内产污企业的行业类型主要为光电 子器件、电子器件和设备制造、电器设备 与装备零部件和组件制造、新能源电池、 新型显示屏制造等行业,其他如金融服 务、软件开发与应用等,基本无生产废气、 废水以及固废等产生,主要为员工生活污 水以及生活垃圾。

入园企业必须符合环境 准入条件,满足园区产业定位等相关要 求,同时做好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位于中韩 (惠州) 产业园仲恺片 区国际合作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该 区域以半导体、智能制造、 电子信息 等为主要产业方向,项目主要从事新 能源及高端电子胶粘剂生产,产品用 于电子元器件、新能源动力电池等电 子材料粘接以及化妆品粘接、电子元 器件封装,属于电子信息设备配套产 业;项目生产过程仅为单纯的混合分 装,不发生化学反应,不属于园区禁 止准入高污染高耗能项目,项目做好 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气采取了有 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减少废气 排放量,确保废气的达标排放;生产 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生活 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产生的固废 分类收集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 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符合环境准入条件因此,项目建设 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中韩 (惠州) 产业园仲恺片区,规划面积 约 为55.9平方公里,规划包括国际合作产 业园、 创新和总部经济区、科创产业区、 先进智造 产业区等4个组团根据《中韩 (惠州) 产 业园核心组团空间发展总体 规划》,中韩 (惠 州) 产业园仲恺片区 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和打造战略性新 兴产业集群,以“光电、电子信息、智能终 端、半导体、人工智能、激光、智能制造、 节能环保、科技孵化、研发 创新、总部 经济、金融服务、物联网、云计 算与大 数据”等为主要产业方向。

项目位于中韩 (惠州) 产业园仲恺片 区国际合作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该 区域以半导体、智能制造、 电子信息 等为主要产业方向,项目主要从事新 能源及高端电子胶粘剂生产,产品用 于电子元器件、新能源动力电池等电 子材料粘接以及化妆品粘接、电子元 器件封装,属于电子信息设备配套产 业,项目建设符合中韩 (惠州) 产业 园仲恺片区产业功能规划2 、与《中韩 (惠州) 产业园仲恺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符 性分析表1-3 与中韩 (惠州) 产业园仲恺片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分析一览表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 1.严格保护潼湖湿地公园,禁止在湿 地保育区内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 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禁止在国1- 1. 项目选址不在潼湖湿地公园范 围内,不占用基本农田,周边无居 民区、学校、养老院等敏感区;项第 2页,共 218 页家湿地公园内从事开 (围) 垦、填埋或 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 水源;挖沙、 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 圾;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 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 破 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 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引入外 来物种;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 排污、放生;其他破坏湿 地及其生态 功能等活动。

禁止在湿地保护区及其外 围保护地带开展排放污水,倾倒有毒有 害物质,投放可能危害水体、水生及湿 生生物的化学物品或者填埋固体废弃 物等活动 1-2.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 院、养老院等敏感区周边新建、改扩建 涉及高健康风险、有毒有害气体 (H2S、 二噁英等) 排放项目 (城市民生工程建 设除外) ; 1-3.严格控制水污染严重地区高耗水、 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扩建涉水建 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 排放减量置换 1-4.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禁建设开 发活动侵占农用地目主要生产新能源及高端电子胶粘 剂,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项目项 目采取了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 施,产生的有机废气、粉尘等经收 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无生产废水排 放,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 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潼湖污水 处理厂进行处理,产生的固废分类 收集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 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不向外环境倾倒。

同时项目采取相 应的风险防控措施符合规划的相 关要求 1-2.本项目不涉及高健康风险、有毒 有害气体 (H2S 、二噁英等) 排 放 1-3.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行 业;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 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潼湖污水处理厂 处理1-4.本项目不占用农用地污染物排放管控2- 1. 区域内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 (产值) 能耗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采 用最佳可行污染控制技术; 2-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城市 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新建、改建 和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全面执 行一级A标准、《淡水河、石马河流域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 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 值》 (DB44/26-2001) 的较严值;城镇 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水质超标地 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 利用新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 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投运;2-3.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 以及可能造 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 尾矿、矿渣等。

2. 1. 项目主要生产新能源及高端电 子胶粘剂,不属于高耗能项目 2.2.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所在园区 已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园区 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纳入潼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粉尘等经收集 处理后达标排放,与污染物排放管 控的各项要求相符 2.3. 本项目不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 泥, 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 底泥、尾矿、矿渣等环境风险防控3- 1.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制度,重点施行 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生产、储存和使用 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 (有毒有害气体的3- 1项目建成后,将建立环境监测预 警制度,.项目不涉及使用排放有毒 有害气体第 3页,共 218 页企业指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 录》的、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 境造成危害的气体) ,需建立有毒有害 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 3-2.城镇污水 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 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3.2.项目建成后将按要求建立环境 风险管控制度,与环境风险防控要 求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4- 1.禁止新建扩建耗煤项目;逐步扩大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力争受体敏感 区全部纳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行管 理。

4-2.鼓励降低煤炭消耗、能源消耗,引 导风能、生物质成型燃料、液体燃料、 发电、气化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利用项目生产主要使用电能,为清洁能 源,且能源所需要求较小,不使用 高污染燃料,符合要求3 、与《中韩 (惠州) 产业园仲恺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粤府 ﹝ 2020 ﹞237号) 的相符性分析表1-4 与粤府[2020]237号审查意见对照分析一览表(粤府 ﹝ 2020 ﹞ 237号) 要求本项目情况鉴于区域纳污水体现状水质指标,水环境较为 敏感,建议园区结合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要求,进一步优化片区产业定位、结构、布局, 合理控制开发时序、开发强度和人口规模,严 格执行环境准入清单,切实落实污染物削减计 划;应在近期规划实施并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 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结合依托的市政污水 处 理设施实际处理能力,有序开展中远期规划实 施同时,惠州市应继续做好流域水环境整治、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以及养殖业清退等工 作,推动潼湖水、甲子河、陈江河等流域环境 功能恢复和水质持续改善, 近期园区生产废 水排放量控制在21830吨/日以内。

项目不外排生产废水,不增加规划园 区的生产废水排放量;生活污水经园 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 管网,进入潼湖污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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