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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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黄河流域宁夏段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2022年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统筹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为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水污染防治任务,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2022年,水环境质量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无劣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自治区、*市考核要求。氨氮、化学需氧量完成自治区、*市下达的减排任务,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二、工作任务(一)深化水生态环境治理。1.持续抓好“十四五”规划顶层设计落实。坚持“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三

2、水统筹,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山水林田湖草为有机整体,统筹实施饮用水源、黑臭水体、城镇污水、工业废水、农村排水“五水同治”,全力攻坚,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巩固深化碧水保卫战成果,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目标。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各乡镇(街道)2.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巩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成效。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禁止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保持保护区内自然属性。持续推进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进一步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

3、问题;按照“划、立、治”总要求,2022年推进完成“千吨万人”农村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到2022年底,清理整治工作基本见效。牵头单位: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3.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巩固深化“十三五”治理成效,监督指导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管理,严格落实企业污水预处理、配套管网、在线监控等设施建设,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厂运维监管,完善园区配套管网,实现园区废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集中全处理。提高污水设施运行技术水平,实现稳定达标运行。严格落实“三线一单”,推动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从严落实工业排污许可制度。强化工业废水控制,建

4、立协调联动机制,依法处置超排、偷排等问题。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4.深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进一步完善、提升、优化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养水平,提高对市政基础设施管养维护及安全隐患的排查能力。雨污分流和中水回收利用纳入重大规划。到2022年底,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达到100%以上。加强对一污厂及二污厂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全年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

5、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未进行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的污泥全部运入正规垃圾无害化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同时对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分局5.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加快实施农村污水站提标改造项目,建立健全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实现长制久清。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底调查并建立清单,实施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各相关乡镇6.实施直接入

6、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在自治区入河(湖、沟)排污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环办执法函2022134号)、自治区和*市要求开展黄河干流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及时更新排污口清单,逐一明确入河(湖、沟)排污口责任主体。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各乡镇7.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快配套建设规模化畜禽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积极发展健康水产养殖方式,推动水产养殖生态化、标准化,必须建设养殖废水处理设施,达到水产养殖标准后循环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7、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8.强化重点入黄排水沟治理。高效运行永二干沟、中干沟人工湿地,保证稳定运行并发挥环境保护效益,继续加大入黄排水沟综合治理,确保入黄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IV类及以上。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各乡镇(二)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9.加强河湖岸线保护与修复。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基础支撑,实施河湖水系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增强河湖生态调节能力,促进河湖生态系统健康,按照“清四乱”有关要求,对重点河湖沟道岸线依法依规开展规范和清理整

8、治。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10.开展水生生物完整性等调查评价。因地制宜选择重点河流或湖库,深入开展水生生物完整性和河湖健康状况调查,启动编制水生生物完整性和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11.组织开展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加强美丽河湖建设,进一步深化水生态环境治理,筛选报送符合条件的案例,按程序组织整理完成全国、全区、全市优秀案例,并通过媒体推广宣传,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深入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示范。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自然资源局(三)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1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

9、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十四五”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摸清水资源底数,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严控用水总量、切实提高用水效率控制。将水资源论证作为涉及用水的规划审批前置条件,结合经济发展规划,制定不同行业取用水红线控制指标,立足长远,科学治水,建立分类管控体系。强化取水口监管,完成取水口核查工作。加强对地下水开采的监管,加大非常规水综合利用,2022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区市年度目标以内。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各乡镇13.持续开展节水行动。落实区、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农业节水领跑、工业

10、节水增效、城市节水普及、全民节水文明。加快推进引黄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022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区市要求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5以上,重点行业规上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机关达到区市考核要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牵头单位:县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14.推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快谋划推进再生水回用项目,充分利用已建人工湿地做好深度净化工作,处理符合相关标准后用于园林绿化、道路清洗、工业生产(回用水)、洗车行、消防降尘、生态补水、厕所冲水等,高效集约利用水资源。鼓励化工、火电等行业直

11、接利用再生水作为循环冷却水。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15.保障河湖湿地生态补水。优化水资源配置,执行自治区下达的用水计划和水量调度预案,2022年河湖湿地年度生态补水总量不低于区市要求目标。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各乡镇16.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压实各级河长责任,认真开展巡河、管河、治河,强化日常监管、源头管控和工程治污,全力推进“河湖长制”落实。推进示范河湖项目建设,提升河湖管理水平,增强联合执法效力。推进“清四乱”工作常态化,实现河湖管理工作责任化、

12、规范化、信息化、实效化,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四)加强执法监管。17.严格环境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重点污染源、非重点污染源、特殊污染源开展抽查检查,抽查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水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情况,医疗机构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消杀情况。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倾倒有毒有害废水、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等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公安局、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卫生和健

13、康局18.加强防范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适时开展水污染事故应急演练,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和健康局、应急管理局三、保障措施及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水污染防治工作在*县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当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安排,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

14、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及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标国家和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要求,进一步细化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联系人,负责本单位各项任务的落实和推进工作。(二)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县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紧盯乡镇(街道、农场)和部门的工作进度、时限要求,对重点工作每月进行调度,每季度进行督查,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三)加大督查问责。责任单位工作进度落后于时间要求的,向责任单位发出预警通报,提出整改要求,确保问题立查立改;工作进展缓慢、进度严重滞后于时间要求的,将督查情况直接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

15、完不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四)精心谋划项目储备。各责任单位要在2020年自治区、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基础上,按照入库项目滚动管理的要求,统筹谋划符合辖区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特点的建设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为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资金支持奠定基础。(五)细化考核指标规定。水质达标是约束性指标,根据全年综合评价,各控断面中重点排水沟允许有一项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不超过0.2倍。根据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20203号)中水功能区断面设置情况实施考核。区控断面自然本底值超标可不纳入评价范围(仅限于硫酸盐、总硬度、氟化物、铁、锰、硒、硼、氯化物)。(六)加强信息公开。*县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国家、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将在*县政府公众网站及主要媒体,发布辖区内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排名情况。附件:1.入黄排水沟水质目标表2.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考核表3.水功能区考核表附件1入黄排水沟水质目标表序号所在县区断面名称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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