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文件

上传人:liy****000 文档编号:333493840 上传时间:2022-09-02 格式:DOC 页数:86 大小:80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级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86页
高级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86页
高级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86页
高级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文件_第4页
第4页 / 共86页
高级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文件_第5页
第5页 / 共8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高级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级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文件(8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高级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 1 第二章 招标文件 21第三章 设计文件 (另附) 22第四章 招标工程量清单(另附) 23第五章 投标文件 24第六章 开标、评标、定标 30第七章 授予合同 57第八章 附 件 附件1.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58 附件2. 投标承诺书(一) 格式 59 附件3. 投标承诺书(二)格式 60 附件4.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格式 61附件5. 投标函格式 62附件6. 授权委托书63附件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4 附加8. 履行施工管理班子人员要求承诺书65附件9. 投标人信誉承诺书66附件10. 投 标 保 函67附件11. 投

2、标报价表格格式 68 第一章投标须知1.1招标项目名称大埔县进光高级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1.2建设地点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进光村1.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4设计单位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1.5建设监理单位 已确定监理单位 未确定监理单位1.6工程概况工程规模预算审定价:73124807.38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4573.94,总建筑面积为32131.1。其中,新建建筑面积21924,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实训大楼 9170 、行政楼 2800 、学生宿舍 6000 、食堂 1

3、685 、科学馆 2260 等,以及室外体育设施、道路广场、绿化等;改造建筑面积为10207.1,主要对已建包含教学楼、科教楼等6栋楼进行装修改造(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招标内容地基基础 主体结构 给排水 空调通风 电气 装修装饰 消防工程 建筑幕墙 设备安装 土石方 室外场地 钢结构 市政道路 桥梁 园林绿化其他: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8踏勘现场集中踏勘,集中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集中地点: / 自行踏勘。踏勘期间投标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踏勘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负。1.9工期要求总工期:810天(日历天)

4、。 计划开工日期:2022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为准)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阶段工期: 1.10质量要求质量目标:合格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其它说明: 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分包内容或载明某项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合同类型单价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内固定不变,超过合同

5、约定条件时,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依据承包人实际完成且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总价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总价合同是以施工图纸、规范为基础,在工程任务内容明确、发包人的要求条件清楚、计价依据和要求确定的条件下,发承包双方依据承包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商谈确定合同价款。当合同约定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发包人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总额就不会发生变化。当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发生变化时,发承包双方根据变化情况和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但对工程量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应遵循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6、原则。成本加酬金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工程成本再加合同约定酬金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承包人不承担任何价格变化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不利于发包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通常选择情况是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或者尽管可以确定工程技术和结构方案,但不可能进行竞争性的招标活动并以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的形式确定承包人;或时间特别紧迫,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如抢险、救灾工程。1.13合同价款调整及结算法律法规变化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

7、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该项目单价应按照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6.2条的规定和条文说明调整。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同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

8、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100%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调整。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量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最终结算时以结算审核部门审定价为准。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需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承包人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监理、发包人、业主确认后

9、,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3.1条规定确定单价。 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100%计算。其他说明: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项目特征不符

10、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施施工的项目特征,按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3节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工程量清单缺项合同履行期间,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3.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3.2条的规定,在承包人提

11、交的实施方案被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3.1条、第9.3.2条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工程量偏差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6.2条、第9.6.3条规定时,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工程量偏差和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3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清单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

12、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当工程量偏差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物价变化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按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附录A的方法之一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当没有约定,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附录A的方法之一计算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发

13、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合同履行期的价格调整:1)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较高者;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由发包人按照实际变化调整,列入合同工程的工程造价内。结算部分最终以结算审核部门审定价为准。其他合同价款调整及结算未涉及的,根据项目的实际,依据计价规范及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其它说明:1.本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是指施工期间梅州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梅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梅州城区材料参考价格中的不含税单价。 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材料编制单价作为基准单价。 3.建筑垃圾、土石方的外运运距按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审定的运距 计算,结算不作调整。 4、发包人和业主单位有权提出工程变更,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变 更,并按相关变更程序实施。1.14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